上了年紀了,一個人住在那山裡麵,也不曉得安不安全。
這隻豹子,接連傷人、傷狗,明顯是被一幫子人在深山裡到處追攆,都想得到這隻豹子,弄得有些有些狗急跳牆了。
容易反撲,且不怕人的野物,向來是最危險的。
何況,這是一隻豹子。
哪怕是一隻普通的狗,被追攆著到處打,為了保命,那也是會隨時反咬一口的。
“老漢,跟我去看一眼我師傅,看看他啷個說!”
作為出了名的攆山老手,陳安存了探望的心,也有請教的意思。
這也是個學習的機會,李豆花的判斷,肯定很有借鑒意義,總比自己在這裡瞎想的好。
“走撒!”
陳子謙直接就起身站了起來。
“再等哈就要做飯了,要回來吃飯哈!”耿玉蓮交代了一句。
“曉得了!
陳安應了一聲,上樓拿了火槍,裝好彈藥下來的時候,看到陳子謙也找了開山彆在腰後。
兩人一起出門。
李豆花住在石河子村和黑潭子村之間的山溝裡,是兩個村子都有交織的地方,一路上,爺倆小心提防著,加之兩條自然而然跟上的青川狗崽打頭,感覺倒是和平常沒什麼兩樣。
在山坡的山道上看到李豆花的茅草屋上冒著火煙,陳安知道李豆花在家,心裡也稍稍鬆了口氣。
等到了院子附近,巴豆早早地叫了起來。
李豆花提著火槍出來,看到是陳安和陳子謙,伸腳踢了一下巴豆一下,罵道:“瞎了你的狗眼!”
巴豆一下子不出聲了。
兩人跟著他進屋,在火塘邊坐下,給陳子謙遞了一批煙葉後,自己拾起方剛放下的煙袋叭叭叭地抽著,一副老神哉哉的樣子。
說起吃人豹子的事情,李豆花也已經曉得,有人來找過他一起進山,但被他以上年紀跑不動為由拒絕了。
他的想法跟陳安的差不多,都認為被攆得狗急跳牆的吃人豹容易傷人,而且不少人都在打它的主意,不要去趟這趟渾水。
“各人就在屋頭待起,豹子值錢,但也不要想著在這種情況下,跟人去爭啥子,豹子凶狠,槍子也不長眼。要賺錢,也不一定非這隻豹子不可。如果非要打,人和豹子都要靜下來才好打。”
這是李豆花說的話。
爺倆見李豆花穩如老狗,也就放心地回家。
草草吃飽飯,陳安暫時沒事兒做,乾脆上樓補瞌睡。
就這麼過了一天,第二天早上甄應全又領著四人來找陳安,今天還要繼續進山去找那隻豹子,被陳安給拒絕了。
到了晚上,宏山過來串門,順便給陳安帶來兩本畜牧局下發到畜牧場的指導書籍,一本是關於山村養豬管理,另一本則是養羊的。
他也說了聽來的一些山裡事情。
有人找豹子,結果找到了土洞裡的黑娃子,發了一筆好山財。
還有有兩隊進山打豹子的人,找到豹子的腳印後,聯合起來一起去圍獵,結果,被豹子撓傷一人,爭著打豹子的時候,豹子沒打到,反倒有人被火槍誤傷,起了紛爭,也是铩羽而歸。
對,爭著打!
山裡打獵規矩,紅手在進行獵物分配的時候,是可以多分的。
所謂紅手,就是打中獵物的搶手。
如果同一隻獵物,數人開槍命中,那看的是誰最先命中,誰打得最致命,這些因素都是考量進去然後進行分配的。
所謂遍山趕獵見者有份的獵規,說的是不管是誰,隻要在場,都可以分野肉,哪怕四兩半斤,誰也沒有意見。
但這可不是均分。
事實上,進山狩獵,常常十獵九空,為鼓勵槍手,槍手所獲獵物可以得此獵物的頭、皮和後腿。
為防止有人偷巧最後進入分一杯羹,獵頭必須要有三次點名,即隻有從頭至尾參加的才有資格參與分配。
隊伍裡其實是有很講究的分配原則的。
如果有旁人過來,那也隻是象征性的分一點,是為了堵人嘴,讓人不眼紅的做法。
不然,誰都能去均分,那還搞錘子,憑啥自己打獵,讓彆人大占便宜?
但也正是因此,扛槍進山,毛躁的人,為了多分獵物,爭個紅手,而倉促開槍,越是值錢的獵物,越容易出事。
這也就力求攆山的獵人,一定要穩重,靠譜,看清望準,尤其是用火槍,打出的是成片分散的鐵砂,稍微有點動靜就胡亂開槍,最是容易傷人。
山中狩獵,因為這種事情,將人打死、打傷的事情不少。
人越多,尤其是相互不了解的人多了,就越容易讓一次圍獵成為一灘渾水,甚至不排除借機放黑槍的可能。
捕獵事小,傷了人命事大。
而這也是陳安找上宏山、宏元康和自家老漢的原因。
兩個長輩是多年相交的人,關係向來親密,他和宏山又是發小,最好的兄弟夥。
這是陳安在石河子村能找到的,最好的人選。
至於陳平,不是說他人品不行,而是各種小毛病不少,不夠穩妥,作為陳安的親哥,他又怎會不了解,不讓他參與,更多的用意,是在護他。
當然,陳安自己也有問題,但好歹活了一輩子,經曆那麼多事,重回到這十九歲的身體,自然懂得改變,不然豈不是白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