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太無恥了!(1 / 2)

郭夢瑤在廣城的家,是一處高檔住宅區的豪華彆墅,十年前她還在這邊讀大學的時候,她爸媽知道她要留在廣城發展,就一起出錢給她買了。

那時候買過來也就五六百萬,但現在至少值個一千五百萬,就這價還不一定買得到。畢竟廣城這邊樓市一直非常好,即便全國房價都在跌,這邊就是逆市在漲。

她的女兒今年六歲,小名丫丫,對於這個女兒她當然是非常的疼愛,但是她的老公太不爭氣,為了生活,她在孩子滿月之後,就辛苦在外打拚賺錢,支撐這個小家庭的開銷,通過她的努力,終於讓女兒過上小公主般的優渥生活。

隻是因為經常早出晚歸甚至不在家,她跟女兒便不是非常親近。相對的,她的丈夫李克偉要跟女兒更親近一些。因為李克偉吃軟飯沒工作,也不想工作,在家的時間比她多,陪女兒的時間自然也就更多了。

不過,她女兒最親近的人還是從她女兒出生就開始照料的保姆徐媽,一個死了丈夫五十多歲的孤寡女人,待她女兒如親孫女,照料得非常好。

這天晚上,郭夢瑤回到家裡,李克偉也在,表麵上夫妻倆在女兒麵前還是看著很和諧的,兩人陪著女兒在客廳玩了一個多小時後,丫丫才被徐媽帶過去睡覺了。

女兒一走,夫妻倆臉上原本的笑容頓時就消失不見。

“你考慮的怎麼樣了?”李克偉冷著臉說,“我已經對你很客氣了,隻要三千萬和這套房子。要不是看在女兒的麵子上,我是不會這麼輕易就放過你的。”

郭夢瑤也沒生氣,隻是冷著臉說:“這套房子可以給你,但錢我隻能給你一千萬,兩年內付清。不然的話,我們隻能法院見了。你自己很清楚,這些年你除了比我多些時間陪女兒之外,你對這個家庭沒有絲毫的貢獻。家裡的錢都是我賺來的,你花的錢也是從我這裡拿的。

另外,你拿著我給的錢,出去花天酒地,你以為我不知道嗎?我手裡早就捏著一大把你在外麵找小姐的證據。真要打離婚官司,按照現在的離婚法律,你不會從我這裡拿走一分錢。”

“你騙鬼呢?你以為我不懂法嗎?什麼叫夫妻共同財產?你不知道?我們結婚七八年了,你的這些錢都是在我們結婚之後賺的,這些錢都是我們夫妻的共同財產,我若是想要平分也不過分。但我也是講良心的,這些錢確實是你賺的,所以隻要你這麼多。

不然,依照你現在幾億的身家,我分你一兩億也很正常。另外,你也彆跟我說外麵找小姐的事情,這能怪我嗎?我是正常男人,你都跟我多久沒同房了?你沒有做到妻子應儘的義務,我才去外麵找小姐,很過分嗎?再說,你以為自己很乾淨嗎?你的那位老同學叫陳鋒的怎麼說?現在你們都出雙入對了,這次來廣城都帶著他,嗬嗬,恩愛的很哪?是不是打算跟我離婚後,就跟他二婚?”

郭夢瑤本來還很淡定,畢竟這幾年這種類似的爭吵時常發生,該氣的都氣過了,但沒想到最後李克偉突然說到了陳鋒,這不由讓她心裡一緊。

不管怎麼說,她和陳鋒之間確實有奸情,這點她做為還沒離婚的女人,肯定在道德上就顯得有汙點了,多少有些心虛。

但她肯定不會承認,依舊板著臉說:“我知道是薛軍告訴你的,陳鋒他確實是我的老同學,另外他也想入股我的公司,所以這次知道我的公司股權有變動後,他就打算來幫我,另外也是想要趁機入股我的公司。當然,我也必須承認他對我有好感,剛好他離婚了,可以說現在正在追求我。就是這麼個事。”

李克偉一聽郭夢瑤這麼說,心中稍稍好過了一點,儘管他自己在外麵經常找小姐泡良家的,但肯定希望自己還沒離婚的妻子堅守婦道,冰清玉潔。

隻是想到她嘴裡的這個老同學陳鋒,他也是難掩妒意,嗬嗬兩聲說:“這麼看來,你是連下家都找好了啊。那還不趕緊的跟我好聚好散,好跟你的老同學雙宿雙棲?”

郭夢瑤搖頭,語氣堅定的說:“我剛才已經說了,三千萬是不可能。你也知道我現在跟薛軍在爭奪公司控製權,我沒有這麼多錢給你。”

李克偉通情達理的說:“這三千萬我也不是要你一下子付清,你可以分三年付給我。甚至第一筆一千萬,我也不要你馬上就付,你隻要在三個月內付給我就行。我們畢竟恩愛過,再加上我們的寶貝女兒,我肯定不會對你做得太絕,我這人是講道理的。”

郭夢瑤聽得這話,忍不住冷笑說:“你還真是講道理。當年我為了賺錢養家,你知道我吃了多少苦嗎?我辛苦創建這個公司,你知道我受了多少委屈,賠了多少笑臉嗎?你都不知道。我辛辛苦苦賺錢,你天天在家吃軟飯,什麼事都不管,後來還拿著我的錢去找小姐……”

“行了,夢瑤。”李克偉打斷了她的話,有些惱羞成怒地站起身說,“現在還說這些有意思嗎?反正,你不給我三千萬,我是不會罷休的。當然,若是你舍得女兒的話,我可以隻要你一千萬。你把女兒的撫養權讓給我就行。”

“你放屁!”

女兒可是郭夢瑤的逆鱗,她再也不能保持鎮定,也是站起身,對李克偉怒目而視。

“你也彆生氣。若不是我知道自己無法挽回你,我是打死都不願意跟你離婚的。但現在既然這樣了,我們好聚好散不好嗎?”李克偉笑了笑,一臉得意和勝券在握的姿態。

儘管無數次被眼前這無賴氣得麻木了,但這次還是被他氣得不輕。太無恥了!

郭夢瑤深呼吸了幾次,才勉強壓下了心中的怒火,不再跟他廢話,轉身就走。跟他越說越生氣,越看越討厭。

若是時光能夠倒流,她肯定第一時間回去,然後給當年的自己幾個大嘴巴子,讓她腦子清醒點,離李克偉這渣男遠點。或者,乾脆一刀捅死李克偉這可惡的家夥。

“夢瑤,彆怪我不念舊情。若是你明天再不給我明確答複,我也隻能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了。”

剛剛走上樓梯就聽到李克偉這話,郭夢瑤身體頓了頓,忍住了要回頭怒罵的衝動,頭也不回的繼續上樓。

李克偉雙手抱胸,一臉得意的看著郭夢瑤消失在樓梯口。

這次機會難得,薛軍也許諾給他一百萬的好處費,定金已經給了三十萬,事後還有七十萬。

拿人錢給人辦事,這是天經地義的。

若不是之前他沒把握能分到足夠的財產和金錢,他也不會一直拖到現在才跟郭夢瑤攤牌。

當然,最主要的是,李克偉經過好幾次試探和作戲之後,終於確認無法挽回郭夢瑤,也確認郭夢瑤對他死心,不可能輕易再從她手裡拿錢出去浪了。

與其如此,還不如離婚拿上大筆的“分手費”去逍遙快活,或者另外再找個年輕漂亮的。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