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火擂台是法外之地。
這裡是金錢與欲望的國度。
外麵的與其說是擂台,倒不如說是鬥獸場。
他們這些參賽者都是牢籠裡的野獸。
一旦決定加入這裡,他們就必須打滿十場後才能離開。
這是規矩。
不遵守這裡的規矩,哪怕出去了,下場也隻有死路一條。
但是哪怕知道了這裡的規矩,依然不斷有人湧進來,參加無規則無限製的擂台賽。
因為錢。
不論輸贏,隻要參加了擂台賽就能拿到錢。
凝氣一層有一萬出場費,凝氣二層兩萬,凝氣三層五萬。
凝氣四層十萬,凝氣五層十五萬,凝氣六層五十萬。
這是出場就給的錢。
要是贏了,出場費雙倍計算。
出場費還是小頭,戰火擂台的一大收入來源是賭博。
樓上的觀客會對比賽進行押注,最低賭注都是百萬起步的,有錢人掙錢多了,或者看得開心了,隨便打賞一點。
這場比賽的收入就很可觀了。
但也正因為打賞製度的存在,參賽者會非常注重觀客的觀賞體驗,會讓戰鬥變得更加刺激、血腥、殘暴。
也就意味著殺死對手,變成了戰火擂台上的常規操作。
“聽明白了吧,小孩。雖然按照擂台規矩,給你挑選的對手都是實力相當的。但是你怎麼能保證勝出的一定是你呢?輸了就會死,你的人生就葬送在這裡了。
來這裡參加擂台賽的不是偏激的瘋子,就是被生活逼得沒有辦法的可憐人,你一個擁有大好前途的高校學生,何必呢?”
方長生點頭,他本來就沒想參加,他來這裡隻為了找到邱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