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總裁的想法?”
第二天中午,公司食堂,陳洛吃著李瑞給他打來的飯問道。
李瑞與有榮焉地點點頭。
今天陳洛剛到公司,李瑞就跑過來說要請客。
陳洛當然不會拒絕送上門的午餐。
在路上,李瑞和他解釋了他歌曲審核不通過的來龍去脈。
聽到最後,陳洛聽到了“金牌合同”四個字。
“金牌合同,聽上去不錯。”
“我也覺得挺不錯,好好努力。你會成為我們星輝成立以來最快從銅牌變成金牌的作曲人!”
“我聽說公司所有人發歌之前,都得和部長您報備是嗎?”
李瑞含糊不清地嚼著一塊肉:“準確來說是向公司報備,流程經過我。你知道的,我要審核上報,聯係宣傳部安排宣傳資源的。”
陳洛淡淡地說道:“如果程青青準備發歌,記得知會我一聲。”
在陳洛看來,這其實是一場交易。
他用歌的成績,幫助總裁扳倒朱總和喬總。
歌的成績越好,總裁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
作為交換,總裁會給自己一份金牌作曲人的合同。
金牌作曲人的合同有極大的談判空間。
最後的合同內容,和歌的成績脫不開關係。
這交易,他能接受。
總不能什麼歌都不發,金牌合同自動飛到他頭上吧。
更何況,他本身也需要發歌來證明自己的實力,提升自己在業內的地位。
“你這是要搞針對啊?”李瑞並不反對,“我估計十一月份程青青還會發歌。”
“十一月份嗎?我知道了。”
“你要將告白氣球延後嗎?”
陳洛搖搖頭:“沒那個必要。”
他手上的牌太多了。
多到程青青根本不可能招架得住。
“你不用告白氣球的話得小心點,我聽說這次朱總想請一位天王和她合唱!”
“這手筆可真大。”
“聽說上次沒能將程青青捧起來,朱總很生氣。”
李部長也是無奈啊。
誠然這個程青青條件是不錯。
但哪裡值得這種程度的力捧?
出道第一首歌就由金牌作曲人打造,天王天後紛紛站台宣傳。
出道第二首還有可能和天王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