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中外守滬計定(2 / 2)

百年爭戰 路人四九 4165 字 7個月前

李鴻章趕緊跪曰:感謝恩師再造之恩。

曾國藩飛攙鴻章,狡黠一笑,道:上月複參李元度,少荃何意?惱乎?

李鴻章默然陪笑。

曾國藩道:李元度不聽吾令,徽州遂失,吾險喪命,焉能無恨!再者,李元度獲咎以後,不候訊結而擅自回籍,不候批稟而徑自赴浙,於共見共聞之地,並未見仗,而冒稟克複。種種悖謬,莫解其故。此人前既負吾,後又負王有齡,法有難寬,情亦難恕。

李鴻章道:恩師此折既上,李次青性命難保!

曾國藩道:無他,國家大事,豈能泯於私誼?參翁同書片,吾亦發出。此乃折子原稿,少荃不妨一觀。

李鴻章趕緊觀看。

曾氏參翁同書折曰:前任安徽巡撫翁同書,鹹豐八年七月間,果園之挫,退守定遠。維時接任未久,尚可推諉。

乃駐定一載,至九年六月,定遠城陷。文武官紳殉難甚眾。該督撫獨棄城遠遁,逃往壽州,勢窮力絀,複依苗沛霖為聲援,屢疏保薦,養癰遺患,紳民憤恨,遂有孫家泰與苗練仇殺之事。逮苗逆圍壽,則殺徐立壯、孫家泰、苗時中以媚苗,而並未解圍。壽城即破,則合博崇武、慶瑞、尹善廷以通苗,而借此脫身。

苗沛霖攻城陷地,殺戮甚慘,蠶食日廣,翁同書不能殉節,反具疏力保苗逆之非叛,團練之有罪。始則奏稱苗練入城,並未殺害平民,繼則奏稱壽州被害及婦女殉節者不可勝計,請飭彭玉麟查明旌恤,已屬自相矛盾。

至其上年正月奏稱苗沛霖之必應誅剿一折三片,膾炙人口。有省為封疆大吏,當為朝廷存體製,兼為萬古留綱常。

今日不為忠言,畢生所學何等語,又雲“誓為國家守此疆域,保此殘黎”,儼然剛正不屈,字挾風霜。逮九月壽州城破,翁同書具奏一折二片,則力表苗沛霖之忠義。視正月一疏,不特大相矛盾,亦且判若天淵,顛倒是非,熒惑聖聽,敗壞綱紀,莫此為甚。

若翁同書自謂已卸撫篆,不應守城,則當早自引去,不當處嫌疑之地;為一城之主,又不當多殺團練,以張叛苗之威。

若翁同書既奉諭旨,責令守城,則當與民效死,不當濡忍不決;又不當受挾製而草奏,獨宛轉而偷生。事定之後,翁同書寄臣三函,全無引咎之詞,廉恥喪儘,恬不為怪。

軍興以來,督撫失守逃遁者皆獲重譴,翁同書於定遠、壽州兩次失守,又釀成苗逆之禍,豈宜逍遙法外!應請旨即將翁同書革職拿問,敕下王大臣九卿會同刑部議罪,以肅軍紀而昭炯戒。

臣職分所在,例應糾參,不敢因翁同書之門第鼎盛瞻顧遷就。是否有當,俯乞皇上聖鑒訓示。謹附片具奏。

鴻章觀畢,讚歎曰:惟有此片,字字珠璣,沁人心脾!

曾國藩道:參李元度之折,亦多珠璣;世交親情,易障人目。少荃此次赴滬,任重道遠,務必儘心竭力,剿除粵逆。翰林編修馮桂芬,曆侍陶公、林公,見識曠遠,少荃至滬,務必躬身求教。

李鴻章道:恩師教導,鴻章沒齒難忘。馮公大名,久仰常羨,至滬之後,必三顧叩請。江蘇巡撫薛煥奏請借用英法二國之兵助剿粵匪,兩宮亦已恩準,恩師以為妥否?

曾國藩道:上海係通商碼頭,夷人與我同利害,自當共爭而共守之。然借用夷兵,若成氣候,尾大不掉,終非幸事。師夷長技以製賊逆,最是好事。少荃至滬,啟用夷兵,須慎之又慎。多隆阿、李續宜、袁甲三層層圍裹,陳賊玉成孤駐廬州,已乃甕中之鱉。賊之悍者,惟李秀成匪也;少荃隻身犯險,吾實不落忍;沅甫湘鄉募勇,不日即至,吾必再行協商,再遣悍將襄助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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