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 曾國藩臨機斷案(3)(2 / 2)

百年爭戰 路人四九 3075 字 7個月前

堂中院落較多,或念經,或讀書,或傭工,或醫病,分類有彆,有子在前院而母在後院,母在仁慈堂而子在河樓教堂,往往經年不一相見,其致疑四也。

加以本年四五月間,有拐匪用藥迷人之事,適於是時,堂中死人過多,其掩埋又多以夜,或有兩屍三屍共一棺者。

五月初六日,河東叢塚有為狗所發者一棺二屍。天津鎮中營遊擊左寶貴等曾經目睹死人皆由內先腐,此獨由外先腐,胸腹皆爛,腸肚外露。由是浮言大起,其致疑五也。

平日熟聞各處檄文揭帖之言,信為確據,而又積此五疑於中,各懷恚恨。迨至拐匪牽涉教堂,叢塚洞見胸腹,而眾怒已不可遏。迨至府縣赴堂查訊王三,豐領事對官開槍,而眾怒尤不可遏。是以萬口嘩噪,同時並舉,猝成巨變。其浮囂固屬可惡,而其積疑則非一朝一夕之故矣。

今既查明根原,惟有仰懇皇上明降諭旨,通飭各省,俾知從前檄文揭帖所稱教民挖眼剖心戕害生民之說多屬虛誣,布告天下,鹹使聞知,一以雪洋人之冤,一以解士民之惑,並請將津人致疑之由宣示一二。

天津風氣剛勁,人多好義,其僅止隨聲附和者不失為義憤所激,自當一切置之不問。其行凶首要各犯及乘機搶奪之徒,自當捕拿嚴懲以備將來。

在中國戕官斃命尚當按名以抵,況傷害外國多命幾開邊釁,刁風尤不可長。惟當時非有倡首之人預為糾集,正凶本無主名,津郡人心至今未靖,向來有曰混星子者結黨成群,好亂樂禍,必須佐以兵力,乃足以資彈壓。

頃將保定銘軍三千人調紮靜海,此軍係記名臬司丁壽昌統帶。該員現署天津道缺。一俟民氣稍定,即以緝凶事件委之,該署道督同府縣辦理,當可勝任。

至武蘭珍犯供既已牽涉教堂,經臣崇厚飭令地方官赴堂查驗,實為解釋眾疑起見。近日江南亦有教堂迷拐之謠,亦如此辦理。

其後豐大業等之死,教堂公館之焚,變起倉猝,非複人力所能禁止,唯地方釀成如此巨案,究係官府不能化導於平時,不能預防於先事。現已將道、府、縣三員均行撤任,聽候查辦,由臣國藩揀員署理。

同日另片具奏,其殺斃人口現經確查姓名實數,惟仁慈堂尚有女屍五具,未經尋獲,其餘均妥為棺驗,交英國領事官李蔚海收存。俄國三人,已由該國領事驗明掩埋。謹開列清單,恭呈禦覽。

法國公使羅淑亞業已到津議及賠修教堂事,宜臣等擬即派員經理。餘俟議有端緒,即刻續行陳奏,其誤斃俄國之人命、誤毀英美兩國之講堂,亦俟議結另行具奏。

所有查明大概情形,謹具折先行會奏,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訓示。謹奏。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