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在與呂燕珺離婚後不久,便遭到了一夥小混混的毒打,這些小混混在臨走前,還打斷了他的一條腿,原主成了一個瘸子。
若非有人及時幫忙叫救護車,原主能不能活下來還是個問題,而原主雖然沒死,但被打斷的那條腿卻真的廢了。
不,也不能說完全沒救,原主的腿還是有機會治好的,隻不過需要找到真正的名醫,並且需要一大筆治療費。
可鄭哲瀚此人手段十分陰狠,讓人打斷了原主的腿之後,感覺還不解氣,竟然還讓人暗中打壓原主,讓他一輩子都出不了頭。
所以原主能夠賺到的錢有限,根本沒法存錢給自己治腿,僅夠父子倆生活。
原來,呂燕珺在和原主離婚後,為了洗白自己,把自己說得特彆無辜,還給自己營造一個對鄭哲瀚癡情不悔的人設。
在呂燕珺有敘說中,她當初之所以會選擇嫁給原主,純粹是為了保護他們的孩子,讓孩子日後不必受到流言蜚語的侵擾。
呂燕珺又把自己算計原主的事說了出來,並表明自己雖然嫁給了原主,卻在婚後一直為鄭哲瀚守身如玉,始終沒讓原主碰她。
至於她後來為什麼會給原主生了個兒子,呂燕珺是這樣的解釋的。
她說原主頭幾年,一直挺安份的,因為心中對她有所虧欠的原因,一直挺安份的,見她不願意讓他碰她,便也沒有勉強過她。
直到他們的兒子三歲那年,原主某次喝醉酒的時候強迫了她,這才有了小兒子的出生,她心裡因此一直對原主有恨,連帶著對小兒子也喜歡不起來。
由於兩人分彆了多年,呂燕珺又嫁過人了,所以鄭哲瀚並沒有立即相信她的說辭,而是有些半信半疑的。
直到他找人調查了呂燕珺的事,見調查結果與呂燕珺的說辭十分貼近,呂燕珺的確很不喜歡小兒子,這才相信了她的說辭。
鄭哲瀚是個有些大男人主義的男人,所以對於呂燕珺曾有過彆的男人,還為對方生了一個兒子事,始終有些耿耿於懷。
再加上相信了是原主喝醉酒後,強迫了呂燕珺,才會有了那個‘野種’,心中因此記恨上了原主,這才有了後麵的報複。
可憐的原主,明明老實得很,什麼也沒有做過,卻因為遇到了呂燕珺這條毒蛇,便遭遇了這樣的無妄之災。
當然,落到這樣的下場,原主本身也有責任。
若他能夠在發現呂燕珺對‘小’兒子不好的時候,便果斷提出離婚,或許便不會有後麵的事了。
……
事情到了這裡,還遠遠沒有結束,在這個故事中,同樣被炮灰的人還有原主的兒子。
原主被打斷了腿之後,原主把他們父子倆接回了老家,原主後來也沒有再娶,一心隻想給父母養老,順便把兒子養大。
原主的老家雖窮,但那個時候村裡已經有網線了,再加鄭哲瀚大概是出夠了氣,也不再刻意去注意他了。
而原主本身又擅長計算機,隻有電腦和網絡便能賺到錢,所以原主靠著自己的能力,倒也能養活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