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4章 柳苗之事(1 / 2)

蕭崢陳虹 筆龍膽 1527 字 2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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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倒是蕭崢沒有料到的事情,方婭要和自己談柳苗?這是華京蕭家的事,和蕭崢其實沒有太大的關係。雖然,柳苗是蕭貴貴的老婆,但是蕭崢和柳苗沒有什麼交集。他問道:「柳苗,現在是一個什麼情況?我並不掌握。」

方婭一笑道:「你不掌握。但是,我掌握了。華京蕭家,被柳苗攪得雞飛狗跳,這是一個厲害的女人。是她設計,讓蕭富富殺了胞弟蕭貴貴,又轉讓了家族公司的股份獲利,並報警讓蕭富富被抓。同時,她又說服蕭選信任她,將非法所得都轉入了她在新加國的賬戶。如今,華京蕭家的主要人物,一死兩被抓,可柳苗卻逍遙法外,在新加國過著十分滋潤的日子。本來,這些事情,我們也不打算管。但是,因為兩個事情,我們不得不管了。」

陸軒問:「哪兩個事?」

方婭道:「第一呢,我們讓蕭選提供其他領導乾部的犯罪線索,達成的條件之一,就是將柳苗抓回來。蕭選這次確實提供了不少有用的線索,所以抓回柳苗這個事情,我們必須兌現。第二呢,柳苗帶了一大筆錢出去,這些都是蕭選的非法所得,是其他貪腐官員送給他的,來源也是民脂民膏。這筆錢,沒理由任憑她在新加國亂花。」

這兩個理由,足夠充分。蕭崢說:「柳苗現在潛逃在新加國,要將她緝拿歸國,難度大嗎?」方婭說:「這就是我今天找你的原因!嚴格的說,柳苗不能算是"潛逃",她在去年就已經加入了新加國的國籍,這點你不知道吧?」蕭崢搖搖頭:「我確實不知道。」方婭道:「所以說,柳苗是早有準備的,她的心機很深,早就在為今天在新加國的舒適生活籌劃了。」

蕭崢想了想道:「也許和蕭貴貴對她不夠好,也有關係吧?她是新加國的公民,就受到新加國法律保護,我們國家豈不是無法緝拿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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