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臨時條件(1 / 2)

曼嫂 洛歌 3246 字 10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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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怕我找後賬?”

“怕,所以我要先拿到錢。”

公關行業,沒有預先拿錢的,很多人要到年底才能收賬。

我是當麵就要鈔票,已經破壞了行規。

田賦斌咬牙切齒:“你特麼瘋了,我跟彆人做生意,也是要幾個月才能拿到錢的,怎麼可能立刻就有錢!”

“那是你的事,我隻給你兩天時間,兩個億,必須打到我的賬戶上。”

出乎我意料的是,他現在就要東西。

無需做什麼生意了,原來的客戶全可以還給我,而且立刻打錢。

情況比我預料的還要好,被他一刺激,我又有了新想法。

我想用他的公司名譽幫我攬生意,就是說,我所在的分公司,歸攏他公司旗下。

借助他當跳板,用他的logo,如果我垮台,對他們名譽的損失也有影響。

“你這是吃著碗裡看著鍋裡啊。”

或許是我太貪心,但兩千萬的‘證據’捏著呢,決定權在我,不在他。

現在是他當孫子、我做爺爺,等有一天反過來,他想咬我一口,那我不倒黴了麼。

做事還是要考慮好後路的。

“田總,彆著急,慢慢想。這件事本來就是你先使的壞,我隻是借力打力。”

他身價幾十個億,沒理由拒絕,當即找來秘書和律師,在一個小時之內擬好合同交給我。

我敢說,田某人從來沒吃過這麼大的虧。

事情過後,他會變本加厲的對付我,讓我在哪一行都混不下去。

借用他的商標,也隻是突然有感而發罷了。

視頻和照片的原件,我都給他了。

“田先生,多謝關照。”

“你叫唐興?”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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