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現在我做主(2 / 2)

曼嫂 洛歌 4337 字 8個月前

“看這些地方。”

光頭向我展示自己能賣到的地方,地圖上點了好幾處,分布在三個州。

這是他目前能接觸到的地方,十分牛叉。

“行,供貨不成問題,咱們來談談利潤吧。”

我和湯姆的利潤,除了湯姆的幾個親信之外,彆人無從知曉。

現在我的紅利內,也有湯姆的一份,剩下來的,就是我要給哈森的那份。

我給他三成,再多,那我就賺不到了。

由於老外不懂中藥秘方和配製的繁瑣過程,我就向他雲山霧罩的講解,說成本很貴,否則也不能起到那麼好的效果。

他答應了。

一來二去,十多天,我跟哈森成了朋友。

朋友與單純的合夥人不一樣,我發現光頭哈森是個有道德底線的人。

他是混幫派,也做一些壞事,但從不拉命債,也不逼良為娼,這兩點就甩了湯姆幾條街。

哈森從小就在街頭巷尾混,沒上過學,一直跟大哥,他自然而然就脫離不了這個圈子。

我最欣賞他的,是他的‘表裡不一’,表麵裝作冷酷,實則卻很規矩。

一天晚上,我帶著吉米去他餐廳內吃飯,結果遇到他正在教訓一個欠錢不還的女人。

那女的是街女,因為嗑藥,借了光頭不少錢。

人被摁在餐桌上,那女的嚇的眼淚都出來了,還說發誓下次一定還,求哈森放她一馬。

光頭哈森湊近了,拿著一把槍抵住女人下巴,頗具藝術係的說道:“你很美,漂亮極了,我喜歡你這樣的女人,但是出來混不能不講規矩。如果你不肯還我錢,我會折磨你,開車從你的四肢上壓過去,那會很痛苦的,還要把你的扯下來,打針、吃藥……”

吉米對我說:“那個女的我認識,站街的,她借錢都是為了藥品,借了好幾個人了,不肯還。”

借尋常人的錢,不還可以耍賴,借黑老大的錢不還,日子就過不去了。

所以說,電視上那些看似弱勢的群體,實則有時候是欠揍,我們所看到的,隻是弱勢群體被欺負的一麵,那人家乾嘛偏偏要欺負你呢。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包括借錢做生意又還不上還被人追打的人,全踏馬是活該,非要做生意,想出人頭地,又還不起債,難道當個普通人去打工不行麼,賤的,還不起錢就說債主是人渣,嗬,這理論就是個智障想出來的。

如果我不知情,我一定會覺得哈森是個混蛋,設身處地的想,事情若出在我身上,我也一樣想教訓那女人。

都窮到站街的份上了,還沉迷藥物。

哈森沒斷她手腳,給她一個命令,明天滾出這裡,不許她在這一帶混。

這做法已經很不錯了,對大家都好,要是一點都不懲罰,光頭佬也會罩不住的。

他狠狠扇了這女人一巴掌,而後命人把她丟到了街上。

哈森早看見我了,招手讓我去喝一杯。

我來一是為吃飯,二是為我的公司做宣傳,幫彆人生意有起色的公關公司。

最佳人選已經有了,就是他的女朋友,當紅電影明星——珍妮。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