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二章 記號(2 / 2)

曼嫂 洛歌 4172 字 7個月前

哦……我懂了,我這下明白了,那份名單被找到的時候,兩個死者的脖子背後都有個標記。

那個標記——應該是支持布森的龐大團體,我怎麼就沒想到呢!

最重要的東西,我給忽略了。

我將那個圖形畫了出來,記得住,一點都不難。

“查爾斯先生,這個東西,你見過麼?”

他拿過去瞅著,托腮:“好像見過,記不起來了,這個東西應該是很多年前的一個組織。很久很久以前了,好像是……幫派,也好像不是,一時間,我也想不到。”

“這個標記就是我從持有名單的人那裡得到的,當時也沒太在意,剛才聽你說的這些話,我忽然覺得,跟這個符號有關的幫派人物,一定就是他的支持者,鐵杆的支持者。”

那是不言而喻的,可咱也不能把那些幫派大佬聚集在一起,然後看他們身上有沒有標記啊。

“我會去查的,你能告訴我,我很感激你,需要我派人保護你的安全麼?”

“不用,如果布森真想殺我,我活不了。按你說的,他現在還不打算殺我,可能有彆的計劃。”

“你好好想想吧,彆把自己給搭進去。”

我是得好好想象,為什麼布森有支持者,還要尋找我這樣的支持者,沒道理啊。

他既然不缺錢,那跟我要十個億乾什麼呢,掩人耳目,向外人示弱麼。

坐在公司的辦公室內,我又陷入沉思。

示弱……基本是這樣,讓人覺得,我是他唯一的支持者,那些競爭者會了解我的底細,因為我的身份和背景已經是公開的了,他們的焦點會集中在我身上,隻要在我財力之外,那我就肯定‘輸’,就是說——那些人隻需要超越我對布森的支持資金,布森就會輸。

那麼在外人眼裡,布森的支持者,也就是我,完全是一張透明的白紙,大部分人不會像查爾斯那般想的那麼深遠。

不能隻怕希望寄托在彆人身上,我自己也得找那種符號的有關消息。

十一點,我給劉易斯打電話,約她過來。

那個符號還沒給她看過,她做過高級龍衛,了解不少幫派人物,但願她見過這玩意兒。

“這是什麼?有印象麼?”

“這是一個幫派老大的紋身,幾年前我們抓了那個家夥,他走私很厲害,還走私軍火。後來是他的律師救了他,說什麼證據不足,讓這家夥無罪開釋了。”

“他叫什麼?是哪個幫派的人?”

“山姆·威克斯,9K的老大。”

我擦,這麼巧的麼,威克斯跟我有過過節啊,上次見麵還不歡而散呢。

真想不到,居然是我自己認識的人,現在9K是山姆的兒子來當家,仍然是威克斯家族。

“唐興,你問我這個做什麼?”

“我沒告訴你,去拍戲的時候,遇到點麻煩,算了,還是不說了。”

“謝特!——你大半夜把我找來,問個事就不理我,當我是什麼?必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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