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小柔看了一下根叔,發現他確實如謝文龍所說,感覺精神有點不正常,雙眼無神、嘴巴念念叨叨地也聽不清是說什麼。這時旁邊有人自我介紹身份,還說是凶手的代表律師,這就有點奇怪了,事情發生不到幾個小時,警察都剛剛到現場,代表律師就出現了,還緊緊地陪在“凶手”旁邊,這是怎麼個情況呢?
“代表律師,你確定你真的能代表這位凶手,還是說嫌疑人?”
“嫌疑人?應該也稱不上嫌疑人吧,警官,你的用詞要謹慎點哦。”
梁小柔最討厭的就是律師,尤其是幫凶手、犯人做辯護的律師,她覺得這些人應該叫訟棍,專門幫助那些犯罪嫌疑人擺脫罪名,擺脫法律對他們的懲罰。對上這位“代表律師”一樣沒有好感:“我有人證可以證明,你這位當事人親口承認他殺死了旁邊這位女死者,而且不是一個人聽到,是多人都聽到了,他自己說的‘我殺死人了’,犯人自己都承認了,現在我隻需要驗一下死者胸口插的那把凶器上,有沒有你當事人的指紋就具備了人證物證,那你還覺得有替他辯護的必要嗎?”
羅大律師見多識廣,依然麵不改色的進行著申辯,“首先請這位警官搞清楚兩點,我的當事人現在很明顯處於一個精神不正常的狀態,這個是有目共睹的,所以他的言詞,就算有多人聽到,也不能夠成為證人證詞,這是第1點;第2點,就算這把凶器上麵有我當事人的指紋,也需要有目擊證人進行佐證才能成立,單純的指紋證明隻是旁證不能作為直接證據,隻能證明我當事人拿過這把凶器,不對,應該說這把刀,而不能證明說我當事人使用這把刀傷害了女死者,注意是傷害,而不是殺死,因為女使者落地之後還是活的,隻是失血過多而死,並不是直接死亡。所以你隻能稱我的當事人為犯罪嫌疑人,而不能直接稱呼他是凶手或者是罪犯,所以請注意你的言辭。”
梁小柔對麵前這位不修邊幅的、所謂大律師越來越沒有好感,但是她辦案經驗豐富,清楚地知道這位律師所講的都是正確的,所以她沒有繼續跟他進行毫無意義地爭吵,而是轉頭開始布置組員進行勘驗,“沈宏,你和心儀看一下周圍圍觀者有沒有拍到手機視頻或者問一下有沒有重要的線索,如果有重要線索或者重要物證的通知他們去警局錄一份正式口供。勇仔和大偉,去看一下周圍商店有沒有攝像頭?特彆是這個樓道出入口還有側麵一些店鋪有沒有往上拍角度的攝像頭,都問清楚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