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6 章 穿越第二百零一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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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章

大家下意識的對視了一眼。

“不會吧?”

“沈廠長是季長崢的愛人?”說實話,這裡麵還有不少人是不知道的。

一是大家沒那麼八卦,像是趙向遠之流,從來都沒往外說過,當然這是第一次。

以至於沈美雲是季長崢媳婦的事情,還真沒人知道。

趙向遠見到大家震驚,他拿著雞爪的手一頓,下意識地捂著嘴,“我可能說錯話了。”

他以為大家都知道。

所以才隨口說起來的。

“不知道。”

“季長崢一次都沒往外說過。”

“你也沒有。”

趙向遠,“……”

他已經做好了,季長崢回來罵他的準備了。

*

外麵。

季長崢還不知道趙向遠這個大嘴巴,三兩句話就把他和沈美雲的關係給賣了出去。

不過知道了,也無所謂,畢竟,沈美雲是他媳婦的事情,他對外從來都沒有隱瞞過。

他再次來到招待所的時候,路邊還有賣糖葫蘆的大叔,他喊著了對方,兩分錢一根,季長崢買了兩根,對方還笑了下,“同誌,你是有兩個孩子吧?”

不然,也不會買兩根的。

季長崢聽到這個問話,驟然怔了一下,兩個孩子,不,他隻有一個孩子。

他難得挑眉笑了笑,“不是,一根給我媳婦,一根給我女兒。”

這——

那賣糖葫蘆的大爺也忍不住詫異地看了過去,他賣了這麼多年糖葫蘆,給愛人買糖葫蘆的男同誌可真不多。

季長崢拿著兩根糖葫蘆,去了招待所,沈美雲和綿綿已經睡了,兩人一大早趕路,著實是累著了。

倒是沈美雲聽到動靜,她忍不住抬向門口。

“美雲?”

季長崢壓低了嗓音。

沈美雲嗯了一聲,“噓噓。”

她指了指旁邊的綿綿,睡的極為香甜。季長崢輕手輕腳的走了進來,把其中一根糖葫蘆遞給了她。

示意她嘗下。

還彆說,這種悶熱的天氣,確實沒啥胃口,但是吃上一根酸酸甜甜的糖葫蘆,還是很舒服的。

沈美雲也沒拒絕

,她便接了過來,咬了一口,果然。

糖葫蘆外麵的糖衣甜滋滋的,裡麵的山楂極為地道,恨不得酸掉牙,但是卻一下子把胃口給打開了。

沈美雲忍不住滿足的喟歎一口氣,這一聲,瞬間把綿綿給驚醒了,她下意識地四處看了一眼。

“媽媽?”

“爸爸?”

在看到沈美雲在吃糖葫蘆的時候,綿綿的眼睛頓時亮了,“糖葫蘆?”

瞌睡都跟著沒了。

沈美雲咬了一口,“快起來,你爸爸給你帶的也有。”

“帶在路上吃,我們現在去吃飯。”

綿綿小雞啄米一樣點頭,洗臉喝水一氣嗬成,等拿上糖葫蘆出門的時候,還不到三分鐘。

簡直堪稱是神速。

出了招待所,綿綿一口一個糖葫蘆,“真好吃。”

“好久沒吃這個了。”當時泡泡裡麵也沒有屯過這個,壓根沒想到。

沈美雲揉了揉她頭,“慢慢吃,小心竹簽子,彆紮到了。”

綿綿嗯了一聲,轉為小口小口的吃著。

沈美雲四處看了下,問季長崢,“從招待所到老莫餐廳要怎麼走?”

季長崢,“走路過去二十分鐘,坐電車過去五分鐘,想要選哪一個?”

這還真把沈美雲給問住了。

“綿綿,你呢?”她去征求小朋友的意見了。

綿綿想了想,“我想走一走。”

“可以把糖葫蘆吃了,而且還能看下周圍的風景。”她來哈市次數並不多,以至於對周圍都很好奇。

沈美雲去看季長崢,“那就聽綿綿的,帶著她到處轉下。”還好哈市的夏季,並不算熱,溫度算的上適宜能夠接受的那種。

從招待所到老莫餐廳,途徑防洪紀念塔,綿綿還很好奇的在塔旁邊轉悠了一圈。

“媽媽,這個塔好高啊?”

感覺仰頭看過去,都看不到頂。

沈美雲,“這是防洪勝利紀念塔。”

“當然高,用來給大家紀念的。”

如同定海神針一樣,每一個路過這裡的人,都忍不住注目片刻。

綿綿若有所思,圍著防洪勝利紀念塔轉了一圈後,又繼續往前走,“那邊的街道真好看。”

地麵上的磚頭如同麵包一樣鼓起來,一節一節的,小孩子好奇的很,每走一節都會忍不住跳一跳。

“這個是什麼石頭啊?”她好像沒見過。

這個沈美雲還真不知道,她去看季長崢,季長崢輕咳一聲,“這是麵包石。”

這個名稱一出來,綿綿就忍不住哇了一聲,“名字好貼切啊,真的和麵包好像。”

她忍不住往遠處跑了下,一蹦一跳的。

沈美雲失笑,她去看季長崢,“你陪著我們出來到處逛,時間夠嗎?”

季長崢,“我請假了,隻要不離哈市,在市內就行。”他們屬於機動組,在學校雖然是上課,但是也會經常有那種實戰的課,這種就需要本人到場了。

也隻有在市內不遠的地方,才能及時趕回去。

聽到這話,沈美雲這才鬆了一口氣,似乎知道她在想什麼,季長崢拉著她的手,語氣認真,“你們來看我從來不會耽誤我。”

他隻會覺得自己做的不夠,想要多多彌補。

沈美雲失笑,拍了下他手,“一家人不說這個。”眼看著綿綿跑遠了,她朝著前方招呼了一聲,“綿綿,不要走丟了。”

哈市人多,中央大街不說人擠人,但是起碼也是人潮湧動。

她話剛落,綿綿還沒吱聲呢,在到處拍照的林芳歌就覺得那一道聲音有些熟悉,她循著聲音望了過去。

在看到是沈美雲的時候,她頓時驚訝了起來,“沈同誌!”:

她大聲的喊了起來,這一招呼立馬把沈美雲的注意力給轉移了過去。她在看到林芳歌的時候,也沒料到竟然這般巧合。

“林攝影師。”

這一稱呼,讓林芳歌有一種自己的職業立馬高大上起來,以至於她連笑容也真摯了幾分。

“沈同誌,你來哈市了?”

“你怎麼沒去找我啊?是不是不把我當朋友啊。”林芳歌是個很熱情並且自來熟的人。

沈美雲失笑,“我都不知道你還在那個單位沒?”

“在啊。”

林芳歌看向季長崢,“你們這兩口子又來約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