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福州城時,已經是後半夜了,大街上夜深人靜,一堆堆燒成灰燼的紙錢,在夜風下翩翩起舞。
一些窮人家的孩子,三三兩兩的聚在一起,手上提著個白燈籠,將大戶人家供奉在外麵的祭品,偷偷的拿回家去吃。
在門外擺放祭品,是福州人的當地習俗。
福州人認為,七月十五中元節這一天,自家祖先會回家看看。
在門外擺上一桌祭品,用來賄賂押送的鬼差,能讓先人在下麵少受點罪。
祭品五花八門,窮人會用玉米粉摻和雜草打草餅,打好的草餅又硬又乾,用蘆葦杆串起來掛在門上,第二天早上還可以充當口糧,麵對這樣的破落戶,乞丐都不會來光顧,因為草餅吃之前還得用水煮一煮,不然會跟石頭一樣硬,乞丐都嫌這東西廢牙。
稍微富裕點的,則用點心與黃酒作為祭品,分量不用多,一盒點心兩杯黃酒就夠。
這些東西往門口一擺,到了後半夜,乞丐與流浪漢便會來撿食,隻要不是太摳門的人家,一般都不會去製止。
至於豪門大戶,那就了不得了,一般在中元節這一天,在門外擺上一桌酒菜才夠檔次。
所以在這一天,鬼跟窮人都像過節一樣,前半夜祭品留給鬼,後半夜祭品留給人。
大人愛麵子,不好意思出來拿,就讓自家的孩子動手。
十幾個孩子圍在一起,一擁而上,一桌酒菜用不了幾分鐘就會被搶個乾淨,一個個吃的滿嘴流油,過年都沒有這麼高興。
“三更已過,鬼門將關,再想狂歡,就要等下個冥道吉日了。”
王旭從大街上走過,今日是冥道吉日,哪怕是孤魂野鬼,也能在外麵享受到供奉,這種好事一年都沒有幾次。
“快看啊,誰有我搶得多,我整整搶了半隻燒雞!”
“我搶了兩隻豬腳,搶的比你多。”
“我隻搶了一條魚尾巴,嗚哇...”
一群提著白燈籠的小孩,追逐打鬨著從王旭麵前跑過,天真的樣子真是讓人開心。
王旭目送他們遠去,正要繼續走,就看到了一個趴在大樹後麵,臉上帶著羨慕之色的大頭孩子。
這個大頭孩子,看上去七八歲的樣子,腦袋足有南瓜那麼大,偏偏脖子細的跟筷子一樣。
他悄然無息的趴在大樹後麵,嘴裡麵叼著一把青草,給王旭的感覺,就像被關在房間內的留守兒童,看著小夥伴們在外儘情玩耍一樣,那是一種可望而不可即的目光。
“原來是隻餓死鬼!”看了眼小孩的樣子,王旭就知道他的來曆了。
餓死鬼,饑餓而死的人化成的鬼,這種鬼也屬於枉死鬼的一種。
隻是相比上吊,自殺,他殺,暴斃,溺亡之類的鬼魂,餓死鬼並不是特彆凶惡。
一般情況下,餓死鬼隻會進入人家偷些剩菜剩飯吃,傷人的傳聞不是沒有,隻是相比其他的鬼少之又少。
從小男孩的樣貌來看,他餓死的時候應該還是個孩子,非常想出去跟彆人一起玩。
隻是他知道自己不能出去,出去就會嚇到彆人,這才躲在大樹後麵遠遠的眺望,不時在采兩把樹葉充饑。
“已經快四更天了,快點走吧,這裡不是你該待的地方。”
王旭止住腳步,對著大頭鬼揮了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