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馬分三六九等,越是高級的瘦馬,會的東西越多,才藝與美貌並存。
彩英模樣上乘,卻隻是四等瘦馬,毫無疑問是個花瓶。
這樣光有樣貌,沒有才藝的花瓶,還有個彆號叫做肉馬。
顧名思義,除了玩皮肉,沒一點彆的用處,待到人老珠黃之後,往往下場淒涼。
“年級輕輕,還是得學一門手藝,一年學不會學兩年,兩年不會學四年,隻要持之以恒,總有出頭之日。你要明白,人無千日好,花無百日紅,光靠皮肉是無法長久的。”
叮囑了幾句,王旭讓彩英退到一旁,又看向一位十三四歲的少女,問道:“你叫什麼名字,有什麼特長?”
“奴家叫琉璃,擅長樂器,尤擅鼓瑟、擊缶。”琉璃低著頭,用眼角的餘光偷偷看他。
對上王旭的目光,琉璃又趕緊挪開,好似生怕被他知道一樣。
“鼓瑟、擊缶!”
王旭微微點頭,瑟與缶,是一種古代的打擊樂器。
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公元前279年,秦王派使者約趙王在澠池相會,名為促進兩國友好,實則想要挾趙王。
宴會上,秦王喝了很多酒,喝得大醉,有心羞辱趙王,就說:“寡人聽說趙王喜歡音樂,是樂器上的大家,不知道有沒有機會,聽到趙王的演奏呢?”
趙國比秦國弱小,麵對咄咄逼人的秦王,趙王不敢不從,就上前鼓了一段瑟。
聽完音樂,秦王大手一揮,就讓禦史提筆寫道:“某年月日,秦王與趙王會飲,令趙王鼓瑟。”
秦王跟趙王,實際上都是王侯,他們在名義上的地位是相等的,以命令的語氣,將這段故事寫在史書上,無疑是對趙王的羞辱。
跟隨趙王而來的藺相如,聽到不動聲色的站出來,對秦王邀請道:“趙王聽說秦王善為秦聲,還請秦王擊缶,以相娛樂。”
秦王當然不答應,勃然大怒,下令讓藺相如退下。
藺相如跪地再請,秦王還是不肯擊缶,藺相如便說:“君辱臣死,秦王若是不肯擊缶,五步之內,相如隻能血濺五步了。”
秦王無奈,隻能拿起鼓槌,在缶上輕輕敲了一下。
藺相如恭敬退下,對趙國禦史開口道:“某年月日,趙王為秦王鼓瑟,秦王為趙王擊缶。”
瑟與缶這兩種樂器,在民間很少見,會這種樂器的人,多為世家大族家中的樂師。
王旭再問,果然,擅長樂器的琉璃,比彩英高了一級,是三等瘦馬。
這種瘦馬,已經足夠嫁給秀才、舉人做個小妾了,在秦樓楚館之中也是頭牌。
北宋時期的蘇東坡,就喜歡養歌姬,從歌姬中脫穎而出的小妾就有二十餘人,琴詩合鳴好生快活。
“你呢,你叫什麼名字,有什麼才藝?”
王旭讓琉璃退下,再問向一名十四五歲,有蘿莉外表,禦姐身子的少女。
少女欠了欠身,眼睛好似能勾魂一樣,甜甜的說道:“奴家叫仙仙,能歌善舞,詩詞文章也懂一些。”
仙仙明顯會的更多,尤其是詩詞文章,這可是成為一等瘦馬的標準。
不管你長得有多漂亮,有多少才藝,隻要不通文墨,你也做不了一等瘦馬。
反過來,哪怕你長相一般,什麼才藝也不會,隻要精通詩詞文章,也有讀書人趨之若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