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辦公室作為臨時指揮部,葉勇已經親自上陣擔任主審,張富才臨時接手,公檢法監獄共有四家單位的人在場,負責審問支援、分析、查證、策略、彙總等環節工作。
按說監獄長成誌發的行政級彆比張富才高,通常應該由成誌發配合葉勇,估計市領導考慮到葉勇和張富才兩人曾經搭檔多年,配合默契。
李友友傳達完葉勇的命令,張富才便請成誌發安排帶犯人。
趙寶官完成記錄前的準備工作,等了幾分鐘,李友友在門外喊,“報告,犯人陳萬風帶到。”
“帶進來。”
陳萬風三十九歲,扶風縣人,黨員,原扶風森林公安局長,麵相清雅,相貌頗為俊朗,身材瘦高,1999年,扶風縣內進駐鐵道部工程隊,在扶風境內修建鐵路,帶動歌廳等娛樂場所生意火爆。
陳萬風在縣城開了家茶室,其實為賭館,生意一般,每月下來賺不到多少錢,由於眼紅歌廳的生意,組織了十幾個社會閒散青年,偽造賭債欠條,前往縣城最大的歌廳收取賭債,並向手保證不會出事,儘管下手。
由於歌廳老板在縣城沒有太好的關係,而且十幾個打手都是縣城出名的流氓,老板當場被打致重傷,歌廳也被陳萬風接手。
陳萬風通過自身職權,安排部分青年進入森林公安執法隊,又買通縣城派出所,安排人員擔任治安聯防隊員。
從1999年至2002年,三年時間,陳萬風利用職權貪汙公款60餘萬元,通過辦理合法采伐手序,接受賄賂107萬元,通過安排手下打手進入森林公安,從事敲詐、勒索、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構成貪汙、受賄、濫用職權罪。
組織領導的黑社會團夥非法侵占他人財物,犯傷害罪、殺人罪,造成他人受傷致死致殘等,公訴人起訴陳萬風十一條罪名,經法院審理,全部確定,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省高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駁回陳萬風的上訴請求。
陳萬風被固定在鐵椅上後,葉勇示意看守離開,然後一言不發,也不看陳萬風。
黃勝全兩手捧著水杯,看樣子像是走神發呆,趙寶官也不說話,握著筆,牢牢地盯著審問記錄。
審問室裡陷入安靜,落針可聞。
這就是在比耐心,在心理上而言,陳萬風沒有任何優勢,他如果不交待,明天必死。
交待的話還有一線生機,從他之前的行為,葉勇斷定他絕不想死。
之所以拖到臨刑前這一晚,那是對心存的希望徹底破滅。
所以葉勇必須要深挖,並且儘快撐握全部情況,免得政法委盧書記第一次主持的行動,陷入停滯,這樣會造成負麵影響。
陳萬風也是擔任過領導職務的人,森林公安的專業性單一,但也屬於公安係統,有一定的業務交叉。
過了五分鐘,葉勇不想再跟他浪費時間,左右看看,示意開始。
“陳萬風,我是市公安局葉勇,這位是市公安局刑警隊長黃勝全,這位是行刑隊書記員趙寶官,在審問開始前,我先把你的死刑裁定書宣讀一遍,然後給你十分鐘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