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行刑隊成立一周年座談會隆重召開,市政法委書記蒞臨,中院、檢察院、公安、司法等領導也跟著出席。
在座談會之前,先召開了一個簡單的乾部任免會,中院院長宣布行刑隊人事任免決定,張富才任隊長兼指導員,任命吳起華為副隊長兼辦公室主任,任命馬彙同誌擔任作訓科長,任命趙寶官同誌擔任執行組副組長。
馬彙,四十歲,**,原陽河區北鎮派出所長。身材矮壯,高鼻深目,五官明顯有**的鮮明特征,表情略為陰沉。
大夥都清楚,這是明顯的貶謫,北鎮派出所,那可是陽河公安局下屬排名前三的大所,距市區十一公裡,是**聚居地,有豐富的礦藏,治煉加工業興旺,整個北鎮鄉,在全市鄉鎮經濟排名第二,僅次於銀江縣城銀山鎮。
這麼個大所長,比一般公安分局長還吃香,被弄到行刑隊來,肯定是得罪了當權派。
不過少數民族生性耿直,曆來不畏權貴,眾人也不敢輕視這位馬彙科長。
之後座談會上,眾位領導又打又拉,回顧加總結,既肯定又飽含希望,一番官樣文章做完,吃吃喝喝,杯來盞往,一周年紀念便順順當當地完成。
過完2006年元旦,行刑隊時隔將近半年,終於迎來了新任務,執行三個死刑,其中一例來自省城,由於犯人身份特殊,采用異地執行,而陽南行刑隊是獲得了全省先進示範,所以,省高院指定在陽南執行死刑。
這位死犯之前的身份是省**辦公廳秘書六處處長,某副省長的秘書,名叫劉益歌,經查,該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利用職權私縱犯人,並指使他人殺害舉報乾部;道德敗壞,生活腐化。
劉益歌被抓時,正與兩個情婦床上激戰。**後,從他身上搜出若乾避孕套、壯陽藥和兩本“銷魂日記”。第一本上記載著他與情婦們的**史。上麵記載著:136名情婦的簡介,情愛次數、地點,感受,滿意度。(大家了解即可。)
第二本日記上專門保存“見證”,100多位情婦的**粘在內頁上,一個情婦占一頁。
“思想可以肮臟,但生活必須健康。沒有一個銷魂的身體,支撐不起一個齷齪的靈魂。”——劉益歌。
經省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2005年7月7日,省高院二審維持原判,並報最高院核準死刑裁定。
死刑執行時間為2006年1月6日,趙寶官從部分複印的卷宗看到劉益歌在牢裡書寫的材料,還有很多官場感悟,人生感悟,以及散文詩歌。
從這些文字中可以看出此人的文筆功底相當紮實,而且具有較高的文學修養。
隻是很難讓人理解他與這麼多女人發生關係的思想,僅僅是獵奇?占有欲?還是其他什麼不為人知的變態原因?
到了執行死刑這一層次,基本上是殊途同歸,唯有一死。
生前如何風光、如何憤慨、如何得失意……都已經無關緊要,凡是敢於觸碰法律底線的人,都不會得到好下場。
趙寶官是本次執行手,他現在已經確定為組織上重點培養的業務好手,所以提拔為執行組副組長。
這要在彆的單位指不定讓人意氣風發,可是行刑隊嘛,呃,再怎麼重點培養,那本質還是劊子手。
1月6日,剛過新年,陽南省監獄行刑室內,按照以往程序,開始一步步實施。
劉益歌四十歲出頭,長相中平,不醜不俊,比較明顯的特征是嘴角有向下的紋線,顯出一份桀驁,還有一絲為官的威嚴。
檢察官開始上前詢問對於案情還有什麼補充,這是針對在任官員的例行程序。
“劉益歌,對於已經宣判的內容和事實,你還有什麼需要補充說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