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人渣醫生進化史(1 / 2)

王珍珍:“……”

她其實是想要李文雅幫著自己拿個主意的,但是李文雅似乎對此並不感冒,王珍珍欲言又止,終究還是什麼都沒有說。

“算了,也沒有什麼好說的,我約你出來是因為許久沒見,我有點兒想你了,難道你就不想見我嗎?”

王珍珍岔開了話題,笑盈盈地開口問了一句,李文雅挑了挑眉,覺得王珍珍現在的狀態似乎有些不太對勁兒,不過見她似乎不想多說什麼,李文雅也就沒有繼續問下去,順著她的話聊了起來。

閨蜜二人許久未見,關係卻並不生疏,她們依舊有許多共同的話題,聊新聞聊八卦聊最近新上的衣服,彼此之間的關係因此又拉近了許多,一切仿佛回到了還在上學那會兒時光。

愉快的時間總是很短暫的,不知不覺間,兩個小時便過去了,王珍珍不經意地看了一下手表,當發現此時已經是下午四點鐘了,她臉色頓時變了:“時間不早了,我得回去了。”

說著王珍珍便手忙腳亂地開始收拾東西,剛剛臉上的那些放鬆之色轉瞬間消失不見了,她又變成了那個之前那個臉上帶著淡淡疲倦之色的小婦人。

李文雅最是見不得她這個模樣,見她急得就差團團轉了,李文雅忍不住伸出手抓住了王珍珍的胳膊:“珍珍,你彆這麼著急,時間還早,我難得休息,你就不能多陪陪我嗎?”

隻看王珍珍這樣子,李文雅就猜到了她是怎麼回事兒,不外乎是要回去收拾家務之類的,她家那大房子明明就隻有兩個人住著,但是因為蕭漳有潔癖的緣故,王珍珍每天都要裡裡外外打掃一遍,她又是個細致的人,什麼都要做到最好,明明是個大小姐,但是卻把自己累得不輕。

王珍珍滿臉為難地看著李文雅,猶豫著說道:“可是今天阿蕭說會早點下班回來的,我想要親自做飯給他吃。”

醫院這段時間忙得厲害,蕭漳已經一連上了小半個月的夜班了,每次回家就跟打仗似的,簡單收拾一下就離開了,兩口子已經很長時間沒有好好說說話,一起坐下來吃頓飯了,這一次他好不容易回來一趟,王珍珍自然是希望能好好陪陪他的。

見王珍珍如此,李文雅有些恨鐵不成鋼地說道:“你這丫頭,真不知道你的腦子是不是被驢給踢了,你說說你好好一個千金大小姐,放著大好的日子不過,來過這種日子,你說說你像不像是苦守寒窯的王寶釧?還有那個蕭漳,過去看他還挺好的,怎麼現在就成了這個樣子,他……”

李文雅還想說些什麼,卻被王珍珍給攔了下來:“文雅,你彆這麼說阿蕭,他對我很好的,而且你又不是不知道,醫生很忙的,他們又不像是普通人一樣有節假日什麼的,隻要有病人他們就得去上班,你以為他不願意陪著我嗎?”

王珍珍喜歡蕭漳喜歡的要命,容不得任何人說他一句不好的,就算是自己最好的閨蜜也不能說。

李文雅:“……”

這個閨蜜是真沒救了,這簡直就是活脫脫的戀愛腦啊,她知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

“行了行了,知道你最賢惠了,真是怕了你了,也不知道蕭漳到底給你灌了什麼迷魂湯,把你迷成這個樣子,要是早知道你跟他結婚後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當初我一定不會讓你嫁給他的,不對,當初我一定不會讓你跟他談戀愛的。”

李文雅是真的把王珍珍當做自己最好的朋友,在她看來,王珍珍有才有貌,就該被人當做小公主一樣捧著,彆說什麼女人結婚之後就得相夫教子,做個賢惠可人的妻子,那都是老思想了,明明有那個條件可以過更好的生活,就是因為那些亂七八糟的顧忌,就讓自己的媳婦兒做保姆?

可去他的吧。

如果換了其他的人這麼糊塗,李文雅早就跟她斷了關係了,可是王珍珍是自己從小到大的朋友,李文雅一直想改變她的想法,但是她卻冥頑不靈,說什麼都不聽,她還能怎麼辦?除了潛移默化慢慢改變她之外,她還能做啥?

“行了行了,我真是怕了你了,回家是吧?我陪你一起回去,咱們這麼久沒見了,你也不說好好陪陪我,真是的……”

說著,李文雅也開始收拾東西,打算跟王珍珍一起回家去。

王珍珍愣了一下,臉上隨即帶出了淺淺的笑容來,她滿眼感激地看著李文雅,小聲說道:“文雅,謝謝你,你真好……”

李文雅擺了擺手:“少來哄我,我隻希望你爭氣一點兒,把你上學時候的嬌氣拿出來三分,你的日子都比現在要好過。”

王珍珍乖乖聽著,並沒有反駁,不過她雖然沒說話,但是心裡麵卻並不讚同李文雅的話。

感情的事情本來就是相互的,蕭漳上班辛苦,她自然就要多體諒對方一些,至於不像是過去那麼嬌氣,那也是有原因的,她現在已經嫁了人了,是彆人的妻子了,哪裡還能像是小姑娘一樣嬌氣?做人妻子的不就是要學會溫柔體貼,學會照顧人,要還像是年輕時候那麼嬌氣,那結婚的意義何在呢?

隻是這些事情還沒結婚的李文雅是不會明白的,加上她的性格使然,王珍珍覺得跟她辯解這些並沒有什麼意思,倒不如什麼都不說的好。

兩人很快就收拾好了東西,一起離開了咖啡館,王珍珍將遮陽傘撐開,李文雅看了一眼,灰撲撲的顏色,上麵一點兒花紋都沒有,看著像是把雨傘,而且這種顏色和款式根本就不符合王珍珍的審美,她又沒有忍住,開口問道:“這該不會又是你那個好老公讓你買的遮陽傘吧?醜死了,你彆告訴我你現在的審美就是這種樸素風。”

王珍珍笑了笑,說道:“是阿蕭給我買的,他說我現在都結婚了,得學會穩重一些,不能用過去那種花裡胡哨的遮陽傘了,他還說那種遮陽傘就是款式好看,防曬能力很差的,這是他專門給我挑選的,除了不好看之外,倒是沒有什麼大毛病。”

李文雅:“……嗬嗬。”

這兩口子還真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說起來王珍珍今年好像也不過才二十八歲,但是現在被蕭漳給改造的,審美都奔著五六十去了,剛剛王珍珍坐著的時候李文雅還沒看出來什麼不對,現在她站了起來,李文雅才發現王珍珍身上的白色裙子長度都到了腳踝處,而且她腳上穿著的涼鞋也是那種白色護士鞋,而且還是款式最老的那種,這一身搭配不能說醜,但並不是王珍珍的喜好。

李文雅記得王珍珍最喜歡的就是短裙和熱褲,過去的時候她的裙子就沒有超過膝蓋的,因為她覺得自己兩條大長腿又白又細,是她身上最好看的部位,露出來後會拉長她的身體比例,讓自己看得更加高挑漂亮。

一個從來都不穿長裙的女人突然穿起了長裙,一個過去鞋跟最低不下三厘米的女竟然穿起了平底鞋……

在這一瞬間,李文雅覺得麵前的王珍珍看著十分陌生,明明還是同樣的眉眼,可是她卻好像是已經完全變了一個人似的,李文雅都覺得自己有些不認識她了。

她沒有說話,而是跟著王珍珍一起往前走,很快她們就到了停車場,她看到了王珍珍開來的車子,那是一輛很貴的車子,李文雅不太記得牌子,但是她記得自己一個男同事有一輛差不多的,車子很大,李文雅的身高不算矮,但是站在車子跟前卻顯得格外嬌小玲瓏。

而王珍珍的個子還要比李文雅低上一些,她站在車子前麵,被那龐大的車身一襯,看著就像是個還沒有成年的小姑娘似的。

“珍珍,我記得你不是最喜歡紅色甲殼蟲嗎?你還說那車子小巧玲瓏,開起來很舒服,怎麼開這麼大個車子?看起來一點兒都不襯你。”

王珍珍笑著說道:“這車子是阿蕭特意給我選的,他說著車子底盤重,車身也很堅固,而且內部空間很大,能裝不少東西,我開著的話也不怕發生什麼危險。”

蕭漳說甲殼蟲好是好,但是車子也就隻有顏值能拿得出手了,底盤輕,車身和紙一樣薄,而且空間不大,開著很逼仄,倒不如這台車子好,雖然油耗大,但是開著很有安全感。

聽完了王珍珍的解釋後,李文雅緊皺的眉頭卻並沒有舒展開的跡象,她深深地看了王珍珍一眼,見她似乎很滿意的模樣,李文雅深吸了一口氣,將已經到了嘴邊的話重新咽了下去。

算了,她還是什麼都不要說的好。

這車子王珍珍已經開了有一段時間了,對所有的性能什麼基本上都已經摸的清清楚楚了,車子開起來倒是挺平穩的,但是李文雅坐在車子裡,卻覺得渾身不舒服。

原因無他,這車子裡的裝飾都太男性化了,明明是王珍珍的車子,但是裡麵卻並更沒有她的痕跡,不管是車子裡的擺飾和掛件,全都是男人才會喜歡的粗獷風,王珍珍喜歡的什麼都沒有。

“這車子不是你開嗎?怎麼裡麵的布置都不是你喜歡的?我記得你最喜歡粉色,怎麼這裡麵全都是黑的?”

王珍珍不在意地說道:“也沒什麼,就是阿蕭說那些小玩意兒的甲醛太重,而且擺在車裡也不安全,車子嘛,就是個代步工具,又不是天天住在裡麵的,沒必要精興裝飾。”

李文雅不說話了,她側頭看著專注開車的王珍珍,眉間染上了一抹憂色。

或許王珍珍自己都沒有發現,她說話的時候幾乎每一句話都有阿蕭說三個字,她的喜好,她的行為,她所做的每一件事情裡都有蕭漳的影子。

她所認識的女孩一點點地被抹去了她自己的痕跡,然後被塑造成了另一個人想要的模樣,偏偏她自己還甘之如始,並沒有察覺到任何的問題。

可是李文雅分明記得,過去的蕭漳不是這個樣子的,他明明跟王珍珍做過,不要因為彆人的眼光而輕易改變自己,做她自己就好,那他現在又在做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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