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現代人類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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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歲的沈淩是個快快樂樂的小孩, 最喜歡的就是鄰居家的大哥哥。
每一天每一天她都會纏在他的後麵跑,拽著他身上能被拽的所有衣料咿咿呀呀叫喚,看到小花小草小蝴蝶都會興奮拍拍手掌,然後指給他看。
她第一次學會寫字時寫的就是他的名字, 寫完後把那張墨跡一塌糊塗字形歪歪扭扭邊緣還被手汗浸濕的紙抓到他麵前, 揮來呼去, 高興得像個參加幼兒園國旗班的傻子。
而鄰居家的大哥哥看看紙上那個鬼畫符般的“薛”,無奈地彎彎眼睛。
“寫得真好, 淩淩, 大書法家都比不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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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他就被撲過來的小團子扒住強行糊了一臉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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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歲的沈淩是個快快樂樂的小孩,也是第一天上幼兒園時,整個幼兒園門口唯一一個沒有哭著抱住家長大腿不肯走的小孩。
她哭著抱住的是薛謹的腿——介於正在上小學的後者也沒有那麼長的大腿讓她抱著拖,所以她近似於抱住了薛謹的整條胳膊整條腿。
鄰居家的大哥哥奮力掙紮:“我的學校就在隔壁……”
“嗚哇哇哇哇哇!”
“今天我要早點去教室值日……”
“嗚哇哇哇哇哇!”
“幼兒園裡也會有很多很多人陪你玩……”
“嗚哇哇哇哇哇!”
“中午還有免費的糖果吃……”
“不要!”
還不會走路就掌握扒住他耍賴技能的孩子吸吸鼻子, 大滴大滴的眼淚順著臉滑下來:“不要分開!不要走!陪我玩!”
背著書包的薛媽媽:“……”
他第一次感到有點稀奇,因為這隻沒心沒肺的小團子可是連跑太快直接臉朝地摔倒在地上滾了一圈——這個程度都不會哭,反而站起來拍拍裙子衝他傻笑的孩子。
不過, 下一刻,那點稀奇很快被大滴大滴不要錢一樣往下滾的眼淚衝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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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這家幼兒園招誌願者嗎?我想每天早上來做幾小時誌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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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圍不舍的家長瞪圓了眼睛:“為什麼他就可以陪孩子進去!我也要把我家小孩送進——”
接過誌願者申請表放行的幼兒園老師:“因為他隻是個比幼兒稍大了一點的小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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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淩剛上幼兒園的那幾天, 薛謹所有的同班同學都知道他鄰居家有個會撒嬌的小屁孩要上幼兒園。
因為守禮懂事的薛同學每天每天到學校時,校服外套都是歪的,紅領巾上大片大片鼻涕和淚水的濕跡。
於是那幾天他也一直在被班主任罰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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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好。今天學了什麼?”
“阿謹阿謹下午好!今天我們畫了畫!”
背著書包係著紅領巾的小學生自覺牽過背著書包的幼兒園中班小孩走過樹影與蟬鳴,這是這所幼兒園放學時每天都會上映的風景。
沈淩的父母工作忙碌,從來沒有時間接送她, 而一個過分早熟也過分照顧女兒的鄰居家哥哥就順利成章地成了當爸又當媽的角色。
不過小學放學的時間多數時候都比幼兒園晚, 誰也不知道薛謹是怎麼辦到每次都提前等在幼兒園門口接她,就像誰也不知道這個小孩為什麼這個年紀就會踩著小板凳做糖醋排骨。
過分早熟的照顧過分幼稚的,這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事。
薛謹照顧沈淩, 這似乎也是天經地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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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謹拿著語文書在默背三字經,同時沈淩興衝衝地把自己的畫掏出來給他。
“這張是‘我最尊敬的人’!”
一團揪在一起的紫色蠟筆線。
“這張是‘我最重要的人’!”
一團揪在一起的紫色蠟筆線。
“這張是‘我最喜歡的人’!”
還是一團揪在一起的紫色蠟筆線。
薛同學眼都不眨:“畫得真好,淩淩,比電視機裡的大畫家還好。”
被誇獎的沈同學“嘿嘿”笑了一下,小手又伸進書包裡掏了掏,拽出最後兩張畫。
“這張是‘我的爸爸’!”
一團揪在一起的紫色蠟筆線。
“這張是‘我的媽媽’!”
一團揪在一起的紫色蠟筆線。
薛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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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的時候,沈淩的爸爸媽媽從百忙之中抽出空來,陪他們吃了一次年夜飯。
餐桌上沈淩媽媽看著鄰居家的小孩很自然地給女兒盛飯夾菜倒水揩嘴角,不禁捂著嘴玩笑道:“薛小朋友真會照顧人,要不要我們家淩淩給你當媳婦啊?”
沈小朋友懵懂地眨了眨眼。
薛小朋友揉揉她的頭,又默默把兩張畫推到餐桌上。
他指著一團揪在一起的紫色蠟筆線。
“這是沈淩畫的爸爸。”
他又指指一團揪在一起的紫色蠟筆線。
“這是沈淩畫的媽媽。”
真正的爸爸媽媽:“……”
“咳,真對不起啊,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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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那以後沈媽媽就沒開過做媳婦的玩笑,因為他們好像的確欠這個姓薛的少年很多很多,而他們家的淩淩隻是個沒心沒肺的孩子而已。
這種玩笑,似乎有些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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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淩幼兒園畢業典禮時家長位子上隻坐著薛謹,其餘兩個座位空空蕩蕩。
可她一點都不沮喪,從典禮表演的台子上衝下來後就在他麵前轉圈圈,把層層疊疊渲染了金色與亮紫的裙擺轉成最好看的花給他看。
她是節目的領舞,這個年紀就綻放了奪目的光芒。
而鄰居家的大哥哥也和幾年前她寫“薛”時一樣彎了彎眼睛。
“嗯,非常好看。比電視上的明星還好看,淩淩。”
沈淩開心地撲了過去,也和幾年前一樣貼著他的臉,蹭了他一臉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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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在外地出差的爸爸媽媽幾小時後收到了女兒畢業典禮的照片。
穿著美麗的裙子,化著美麗的妝容,踏著美麗的舞鞋,小小年紀就顯露出光芒萬丈的美麗。
可她依舊和一兩歲大的小孩一樣,兩隻胳膊緊緊抱著薛謹的脖子,整隻掛在他身上不知在嚷嚷什麼,粉底和口紅被她的動作蹭得一塌糊塗,紮緊的頭發也鬆鬆散散,像隻小小的花臉貓。
薛謹的臉被擋在鏡頭角落裡,但能看見他無奈伸過去幫她重新綁好發圈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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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晚上沈爸爸憂心忡忡地給沈媽媽打長途電話。
“除了把我們家淩淩嫁過去,好像也沒什麼能報答這小孩的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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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媽媽在電話這端拚命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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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的沈淩依舊是個快快樂樂的小孩,她是全校乃至所有同齡人中最漂亮的那個,是市舞蹈隊的領舞,是被星探攔了十幾次的女孩,是全校男生都想早戀的對象。
但她也是早上午休放學課間全部時間都跑到高中部重點班門口,纏著薛謹的跟屁蟲。
薛謹那個時候已經戴上了厚厚的眼鏡,總是默不作聲地在教室角落裡刷題。
他家境算不上好,親人寥寥無幾,目標是全國最好的大學與全國最高額的助學金,所以隻能靠努力。
沈淩不願意在這種時候打擾他,就經常扒在角落的窗戶上巴巴地踮著腳往裡看,直到薛謹意識到什麼停下筆,主動轉過來發現她。
雖然她從小到大總喜歡掛在他身上吵吵鬨鬨,但這種時候永遠可以安靜得仿佛不存在。
但全校的校花每天每天都過來纏著一個高中的男生,很快就在精力旺盛的青少年之間掀起了流言蜚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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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薛謹放下筆,聽見門口傳來浪潮般的口哨聲。
“喂!你們看!小跟屁蟲又來找薛謹了!哈哈哈哈,你這麼趕著送過去,就這麼迫不及待地想給那個書呆子當老婆?”
小姑娘站在門口,原本準備偷溜的腳步僵住了,眼神茫然又無措。
不知為何,薛謹沒有第一時間走過去給她解圍。
同學的起哄刺耳又直白,但莫名動了動他心裡某根弦。
……卑劣、低賤、不知廉恥的某根弦。
他認真地看了看她。
看到沈淩皺皺鼻子,向後退了幾步,又用力搖搖腦袋。
“才不是呢!”
她清晰、響亮地大叫,“不準你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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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謹才不是書呆子呢,阿謹是全世界最好的阿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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