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年高中畢業後,女主主動請求下鄉當知青,為祖國的建設儘一份力。
家裡本來已經給她安排好了工作,知道孩子的選擇之後,一大家子真是愁白了頭發,卻又犟不過女主,隻能默默支持她,給她提前打好關係。
在家裡人的打點下,蔣衛紅並沒有去太遠的地方,而是去了鄰省一個偏僻的小縣城。
這裡是第四軍團駐紮的地方,居住在縣城裡的大多數是軍人家屬,治安自然沒得說,就是的確是小了一點。
西北地區,地廣人稀,水資源薄弱,當地正在開溝渠,挖深井,治理荒漠,到處都需要知識人才。
蔣衛紅本來被安排在農場做出納這種不用吃苦受累的活,但沒想她一頭紮進了衛生院裡,重操前世舊業,做了一名實習護士。
在此期間,女主非常刻苦的跟著師傅學習,加上自己本身的醫者底蘊,很快就成為了衛生院的中堅骨乾。
比起那些非自願,或者是不得不下鄉的年輕人來說,蔣衛紅的表現簡直就是知青中的標杆。
不過也因為這份工作,男女主的第一次邂逅就是在醫院裡。
77年高考恢複,國內派係鬥爭平複,女主是縣裡麵都一個自願留縣的知青,其他人為了返鄉,罷工的罷工,參加高考的參加高考,全國知識分子爆發返鄉熱潮。
在這股熱潮中,女主就是一股清流,但也因此在縣城裡站穩了腳跟,今後的發展自然不可估量。
個人有個人的選擇,雖然失去了返鄉的機會,但女主卻收獲了愛情。
而張月這個人,隻是女主幫扶對相中的一個。
張月是個十歲的可愛小姑娘,家在縣城外的小鎮上,因為爺爺曾經是黨國軍人,雖然在建國之前投靠了新中國,但在全民反封建的熱潮下,還是受到了極大波及。
爺爺被批鬥死,父親張震被波及,在她三歲的時候入獄關押,一直到78年撥亂反正後才被放出來。
張震被關押之後不到半年,張月的母親劉鳳英就拋下張月奶奶和張月,帶著不滿一歲的兒子跑了。
她父親是地主,家裡是富農,這樣的政治成分在那個時代過得也不比張家好多少。
從張家跑回娘家後,在娘家人的介紹下,帶著兒子一起嫁給了一個從越南戰場上走下來的老兵。
這個官兵年紀有點大了,叫林保國,四十多歲,又不小心傷到了那個地方,不能生育,正好看到劉鳳英有個兒子,想著以後可以有人披麻戴孝,就同意了這門婚事。
那個時候的人結婚是不流行領取結婚證的,劉鳳英和張震沒有結婚證,直接改嫁一點影響都沒有,後麵領取了結婚證,劉家全家立馬從苦海中脫離了出來。
張震從牢裡出來之後得知這個消息,又看到瘦弱的女兒和頭發全白了的老母,既心痛又無奈。
張家老太太和張月親媽一樣重男輕女,十歲的女孩子長得又瘦又小,居然能在這種時代下撐到張震出獄,鄰居們都覺得不可思議。
小孩子想媽媽,張震出獄後家裡多了一個勞力,條件好了一點點,張月有爸爸庇護也不用再去做那些苦差事,一有機會就跑到縣裡去找媽媽。
哪知彆人口中那個過得非常好的張鳳英其實過得並不幸福,家裡有個惡婆婆,丈夫愚孝,每天都被婆婆立規矩,過得一點都不開心。
每次一見到這個早就脫離掉的富農家庭女兒,就覺得那是讓自己難堪的過去公諸於眾,對張月根本不可能有好臉色。
若是遇到心情好時,能得倆個菜窩窩打發走,要是心情不好,那就是自動送上門來的出氣筒。
有一次張月被打得厲害,被路人送到醫院,遇到了女主這才活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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