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純手裡拿著一個信封,裡頭裝著一些錢。歌曲賣了出去,雖然得到的錢不是很多,但一點點也是成就。並且最近鄰省各處發生洪災,這首歌已經被批準拿到災區裡播放,當然用的是廣播。也會用收音機全國播放。
而他們找來唱歌的歌手,更是被邀請到了軍隊裡義務獻唱,讓大家感受一下那種絕望後的希望。
儘管,這是個酷熱的中午,讓人不想出門;但一想到田桑桑家裡艱難的處境,趙純決定還是趕緊把錢拿到郵局裡去寄。
白色的襯衣已經被汗珠浸了點點,趙純覺得現在隻要往自己身上撒上點香蔥、芥末,就可以直接香噴噴地出鍋了。
“日哦。這天忒兒熱。為了你田桑桑,我就這樣出來了。你可千萬彆忘了我呀。”趙純喃喃自語,俊秀的臉頰白裡透紅。
瞥見不遠處有個小賣鋪,他不由自主地改變了方向。算了,先去買瓶汽水喝。
腳剛踏出去,胳膊肘被人撞了一下,手裡的信封吧嗒一聲掉落在地上。
“同誌,對不起啊。你的東西掉了。”
撞他的人聲音有些啞意,帶著一個帽子,身材魁梧,大夏天的穿了件薄外套,正彎腰去撿地上的信封。
趙純雖然看不見他的臉,但看他的態度還算挺禮貌,火也沒處發了:“沒事兒,下回你看點路。”
那人站了起來,把信封遞給他。兩人麵對麵站著,腳下的距離不過一公分。
趙純伸手接過,急著去小賣鋪。在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那人的手裡突然出現了一把鋥亮的匕首,匕首直挺挺地捅入了他的腰腹。
一下、兩下……沒入身體,摩擦著皮肉,帶來一陣一陣的顫栗。
眼前慢慢模糊了起來,濃重的血腥味彌漫開來,趙純費力地眨著眼睛,那人抬了抬頭顱,臉上帶著陰狠的笑意。
“是你……”
那人將染著血跡的匕首收進寬大的外套裡,是了,他身上嚴嚴實實。他神情如常,看起來沒有半點兒可疑之處,自然地騎上了不遠處的一輛自行車,揚長而去。
街上隻有少數人來來往往,街邊的車輛三三兩兩。
趙純痛苦地捂著肚子,忽然砰的一下倒在了地上,血水慢慢地從他的身體裡漫延出來。
或許過一會兒,會有人發現躺在地上的他。隻是那時候,他還能不能活著呢?
日。他的信,沒了。被那狗娘養的拿走了,那裡邊可是要給田桑桑的錢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