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明星餐廳》是什麼鬼?”
林慕清對這裡麵的所有邀約早已倒背如流,“找幾個明星,然後再找個專業大廚,一起經營一家餐廳的綜藝。”
張鴻回憶了一下,前世貌似真的有類似的綜藝。
“不要你覺得,我要我覺得。”
咦↘↘↘↘↘
他打了個寒顫。
“這個不太行。”
主要是耗費時間太長,而且要做好多事情,關鍵是錢還少,才八十萬!
雖然是單集八十萬,總共八集。
但這太浪費時間了。
有那閒工夫,半年都特麼過去了!
而且六百四十萬也忒少了點兒!
他知道對方是覺得自己可能沒綜藝感,也可能是打算討價還價,對方的底線要比這個高不少。
但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他會不自覺想到某位“霸道總裁”的“邪魅一笑”。
他內心有點兒頂不住。
見這個被否了,林慕清也沒什麼反應,她隻是示意張鴻繼續往下看。
張鴻翻開第二個。
《明星情侶》
挑了挑眉,張鴻摩挲著下巴,“這個《明星情侶》......我不得甚解,是給明星相親的那種嗎?那我要求可能有點兒高。”
林慕清麵無表情,但桌子下的黑絲美腿抖個不停,“不是,隻是假扮情侶當猴子給觀眾看。”
“那麼問題來了。”張鴻繼續妄想,“如果我去了的話,會是哪個女明星跟我配對兒?我對此比較好奇。”
林慕清繼續麵無表情,“那我就幫你答應了,明天我就去找對方劇組談合作的事情。”
頓了頓,她補充了一句,“如果一期五十萬,總共十二期的價格你也能接受的話。”
“那肯定不能接受。”張鴻果斷否定。
他其實就是小小的試探一下而已。
畢竟目標什麼的......他早就有了。
可惜,沒看出什麼反應來。
嘖,這隻可惡的黑長直!
不再多說,以後有的是時間觀察。
張鴻繼續往下看。
“嗯?跨界蒙麵歌王第三季?”張鴻忍不住開口吐槽,“都特麼跨界了還蒙麵?這不是有病?”
“所以你要參加嗎。”林慕清瞥了他一眼,“身為導演加演員,卻去參加這個綜藝,應該還有點兒意思。而且他們大概也是因為聽到你的那首《起風了》才有這個想法的吧。”
至於《父輩的旗幟》裡麵的那十首片尾曲,這些歌曲出來的時候對方就已經邀請合作了。
“沒興趣。”張鴻才懶得去那什麼《跨界蒙麵歌王》。
他自己的情況他自己心裡有數。
也許歌唱的是還行,但這主要還是沾了原作的光。
而他唱那些歌,是能帶著感情去唱的。
畢竟......那些都是他對前世的回憶了。
而感情,是可以適當彌補技巧的。
等到了那什麼“歌王”上,萬一要唱指定歌曲,那他不是指定露餡?
那何必去丟那個人。
好吧,這其實也是借口。
他要是每首歌都唱“原創”,對節目組來說這是個挺好的噱頭。
主要還是......錢不夠多啊。
大概是已經到了第三季所以節目有了不小的名氣,所以他們覺得跟明星是屬於互惠互利的狀態。
加上張鴻說出名吧,其實也沒出名到那個地步。
他拍《血色芳華》的時候確實特彆火,但他也沒去維持這個熱度。
現在嘛,年輕的小妹妹們自然找到了新的小鮮肉偶像——《父輩的旗幟》人家小姑娘又不愛看。
所以給他的出場費不高也屬於正常的。
嚴格來說,他到現在為止才出道一年多。
“好吧。”林慕清在本子上劃掉這個節目,然後詢問,“那剩下這些呢?”
張鴻翻了翻剩下的邀約。
“挑戰極限”、“少年與未來”、“我們戀愛吧”、“夢想的生活”等等**檔節目。
其中有些他挺感興趣的。
但大多都要求簽約的話最少兩季起步,而拍攝時間短則半年長則超過一年,中間還要配合出席各種活動。
關鍵是錢還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