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老師,你當老師的道歉了不就可以了嗎?反正孩子大多數時間都是在學校裡的。我們兩口子一直忙於工作,沒有什麼空管孩子。”陳母對胡老師道。
“你意思是說你們孩子是我和我學校的?”胡老師拍著自己胸口向對方瞪著眼球問。
“不是嗎?孩子一直在你們學校上學,他現在變成這樣,持刀殺人。反正,我和我丈夫想不明白是怎麼回事。你們老師應該比我們更了解我們的孩子。他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學校裡度過的。”陳母振振有詞地說道。
胡老師氣得快斷氣了:“我怎麼不知道你們原來是這種家長!”
“我們怎麼了?我們不講理了嗎?我說的都不是理由嗎?你覺得哪點不對?”陳母的口氣更是理直氣壯了。
此時公安局同誌說了句:“法律上規定的未成年人監護人監護權,是未成年人的父母,不是未成年人的學校和老師。”
“哪有這樣的道理。老師沒有一點責任了嗎?我都不知道他怎麼在學校教我孩子的?能把他教成這樣?我和我丈夫都是勤勤懇懇工作的老實人,從沒有教過我自己孩子拿刀,更彆說搶劫了。”
胡老師捂著胸口真要口吐白沫了:“你孩子拿刀,搶劫都是學校教的了?”
“不是你們教誰教的?”
“我要是教他拿刀傷人,我天打雷劈!”胡老師拿手指著天。
寧雲夕和孟晨浩急忙將胡老師扶住,眼看胡老師真是激動到心臟病要犯了。
陳父拉住了自己妻子叫少說兩句。陳母一直生著氣:“怎麼賴我們頭上了,我們做錯什麼了!養孩子,老老實實給學校交錢,結果弄出這樣的結果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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