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 章 閣樓上的瘋女人33(1 / 2)

第33章

033

白馬酒店雖好,但到底不是自己的地盤。

前前後後折騰了這麼久,伯莎終於搬進了屬於她的宅子——南岸街23號。

修整結束的宅子乾淨整潔,卻顯得有些空曠。托馬斯幫忙雇傭了一名女仆兼廚娘,一名車夫,再加上一名格萊思·普爾,眼下就足以操持偌大宅邸的基本生活了。

畢竟宅子裡也隻有伯莎和簡兩位住戶來著。

“隔壁酒吧的修整還得花些時間,”托馬斯站在泰晤士宅的大廳開口,“不過我會儘快督促他們的。”

“不用著急。”伯莎說。

“那倒是——愛小姐!我來幫你。”

托馬斯話說了一半,瞧見簡·愛小姐親自拎著行李走了進來,那叫一個非同小可。

在托馬斯·泰晤士眼裡,簡·愛小姐和伯莎·泰晤士夫人同吃同住,是關係很近的閨中密友了。幫派人士看人從來都看關係而不看社會階級,因而哪怕她隻是一名女校教師,簡·愛小姐的地位也是相當高的。

“我自己來就行。”簡搖頭婉拒的托馬斯的幫助。

“我來,還是我來,怎麼能讓小姐單獨拎行李。”

托馬斯不由分說,搶過行李箱往肩上一扛,就“蹬蹬蹬”上了二樓。

伯莎見狀,失笑出聲:“讓他搬就行,你的房間在我的臥室隔壁,臨著北窗,還算不錯。今後家裡的車夫你也可以隨意使喚,他會每天接送你去學校的。”

反正不過一早一晚的事情,也不耽誤伯莎使用馬車。

“謝謝你,伯莎,”簡的感謝發自真心,“我已經向費雪夫人提出預支一部分薪水的請求,她也同意了。等我拿到薪水,請允許我先把房租和生活費給你。”

“好。”

伯莎點頭:“先支付半年的費用,你覺得如何?”

簡:“沒問題。”

其實伯莎還真不缺簡這份錢。一名單身姑娘能吃喝多少,房租加上車馬費和夥食費,滿打滿算一年也就二三十英鎊,伯莎缺這幾十英鎊嗎?

但她知道,房租不收,簡是不會在這裡住下來的,這與錢的多少無關,而是事關尊嚴。

伯莎當然願意尊重簡·愛小姐的尊嚴。

“行,我等著收錢了。”

於是伯莎興致勃勃地拍了拍手:“今日喬遷新居,非得慶賀一番不可。托馬斯也彆走了,留下來一起吃晚飯吧!”

吃了幾個月酒店的飯菜,伯莎已經很久沒嘗過私家菜的滋味了。

好在托馬斯請來的這位廚娘明妮水平還算不錯,竟然還會幾樣法國菜。今夜的紅酒燴牛肉燉得香甜軟爛,可算是安慰到伯莎吃了許久英國菜的胃了。

餐桌上他們聊了聊一些無關緊要的話題,之後簡還惦記著明日的課程,事先回臥室備課去了,客廳隻剩下伯莎和托馬斯。

伯莎懶洋洋往沙發一靠,指了指對麵的位置

:“坐,和我聊聊愛爾蘭的問題。”

托馬斯:“……”

就知道把他留下來肯定不是吃頓飯這麼簡單,泰晤士夫人哪次找他不是有事要做?隻是托馬斯跑腿跑的心甘情願,不論是為了錢、還是為了替自己的弟弟康納·泰晤士報仇雪恨。

“恕我直言,夫人,”托馬斯困惑開口,“你為什麼如此看重那個人的建議?”

“因為他說的確實在理。”

“僅是如此?”

“你吃醋啦?”

托馬斯忍俊不禁地搖了搖頭。

伯莎算是發現了,這小子從來沒把自己的調情和玩笑當真——這是很聰明的選擇,很多男人總是自作多情,會將女性上司的示好當做其被自己的魅力吸引。但托馬斯從未這麼想過,仿佛在伯莎第一天說起“你我是一家人”的時候,他就真的成為了伯莎的弟弟。

這條線,他分得很清楚,伯莎就喜歡有界限的人。

“倒也不僅如此,”她心情好,也願意和托馬斯說實話,“還因為他姓福爾摩斯。”

“夫人是指……?”

“他是我那位老情人的弟弟,你懂了吧?”

“……”

不是很懂!

托馬斯回想起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衣冠楚楚的模樣,再想想碼頭區那夜打扮成乞丐的青年,實在是想不通一名紳士的弟弟為什麼會跑去碼頭區蹲點。

但伯莎無意解釋,托馬斯也不好繼續追問,提及“情人”問題,這就是伯莎的私事了。

“說回愛爾蘭人吧,夫人,”他主動進入主題,“白教堂區確實有愛爾蘭人的居民區,他們都在附近的工廠工作,大概一百人左右,居住在相鄰的兩條街上。你若是真想和他們打交道,我就去托人聯一下,請他們出來。”--

“請出來?”

“愛爾蘭人的聚集地……”

托馬斯猶豫了一下,還是說了真話:“不太體麵。”

伯莎嗤笑一聲。

她當然不在乎體麵不體麵的問題,現在穿著乾淨得體的裙子,可伯莎也就過了這麼幾個月的貴婦生活而已。穿越之前身為記者,她自然是哪裡有新聞哪裡鑽,至於原本的伯莎·梅森?瘋子活的恐怕還不如貧民窟的居民體麵呢。

不過托馬斯的措辭引起了伯莎的注意:“你不認識他們?”

托馬斯:“我不認識。”

“為什麼?”

“倘若我的名字仍然是提爾納·泰晤士,我會去認識他們的。但我現在是托馬斯·泰晤士,拋棄了屬於自己的名字,我在他們眼中,又算什麼?”

道出這番話的托馬斯非常平靜,但他的手掌卻下意識地摸向了胸口——就如同歇洛克·福爾摩斯所說的那樣,他將十字架掛在了圍巾之下。

伯莎大概明白了。

“就像是你藏起來的十字架一樣嗎。”她問。

“是的,夫人,”托馬斯苦笑幾聲

,“就算我貿然自報身份,在他們眼中也無非是個叛徒罷了。”

伯莎默然。

怎麼說呢……其實她很能理解托馬斯的心情。嚴格來說,伯莎也是個“叛徒”。

他出身愛爾蘭,卻拋棄了愛爾蘭人的身份,若非如此,托馬斯·泰晤士不可能混到傑西幫左右手的位置,他之所以比同胞們生活的好,是因為他活成了英國人的模樣。

但即使活成了英國人的模樣,托馬斯也沒有完全忘記自己的身份,若是忘記了,他也不會信封天主教。

難道伯莎不是如此嗎?她是牙買加人,她也不是英國人,她甚至不是白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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