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2 / 2)

李尋歡:“……”

龍小雲低頭偷笑,拽住兩個大人的大手往前衝。

“爹,師父,我要吃冰糖葫蘆。”

龍嘯雲和李尋歡護著孩子,靠著高出常人半個腦袋的挺拔身軀擠到了賣冰糖葫蘆的小攤前。

“大叔,給我一竄冰糖葫蘆。”

“好嘞。”

龍小雲咬了口冰糖葫蘆,糖渣頓時碎裂化開,酸酸甜甜的滋味彌漫口腔,龍小雲享受般地眯起了眼睛,心裡也跟著甜滋滋的。上輩子錯失的童年,重活一世倒是補上了。

“老板,來一竄冰糖葫蘆。”

一道虛弱的嬌柔嗓音自身後傳來。

中年男人將冰糖葫蘆遞了過去,收錢時不經意看了婦人一眼,頓時看直了眼睛。

那是個二十出頭的年輕婦人,生得一副弱不禁風惹人心憐的樣貌,似一朵白芙蓉不染塵埃,她的身體可能不大好,隻見她臉色慘白,一臉病容,眉黛浸染著哀愁,西施在世也不過如此。

女人身旁跟著個五、六歲大的男孩,五官精致漂亮,小小年紀便俊俏的很,背脊挺得筆直,骨子裡透著堅毅倔強。

中年男人注意到男孩腰間烏黑的棍子,心下了然這對母子家境不好,才把“燒火棍”當做佩劍。

年輕婦人將手中的冰糖葫蘆遞給兒子,男孩抿著嘴唇,繃著一張白嫩的小臉道:“娘,我不喜歡吃冰糖葫蘆。”

男孩子本就不愛吃甜,何況一竄冰糖葫蘆要兩枚銅板,他們日子本就過的拮據,何必吃這種“奢侈”的東西。

年輕婦人摸了摸他的腦袋,柔聲道:“是娘想吃。”

說著咬了一口山楂,慢慢吃了一個後,摸了摸臉頰,秀眉輕蹙,一臉難色道:“太酸了,娘吃不動酸東西,阿飛幫娘解決好嗎?”

“說了讓你彆買,你不聽。”

男孩小大人似地歎了口氣,娘都跟他撒嬌了,他能怎麼辦?

男孩接過糖葫蘆,勉為其難道:“這次我幫你吃,下次彆不聽勸告。”

年輕婦人點了點頭,抿唇笑著。

“夫人的孩子真是乖巧懂事。”中年男人誇讚道。

年輕婦人輕聲細語道:“他一貫如此。”

懂事的讓人心疼。

龍小雲嘴裡的糖葫蘆差點沒含住。

瞧瞧,這是誰?

龍小雲有著過目不忘的本事,跟在李尋歡身邊學飛刀的那段日子,時常見到阿飛。就算阿飛變成了一個比他年紀還小的小鬼,他也一眼認了出來。

他爹的頭號情敵來了!

然而,英俊冷酷的劍客如今隻是個孩子,沒有威脅。

自從得知李尋歡喜歡他爹,龍小雲閒暇時不免多思多慮多加揣摩李尋歡和阿飛的關係。雖然李大叔對他爹“用情至深”,但是深諳一視同仁的道理,對阿飛這個兄弟完全沒有厚此薄彼。

阿飛如今是個小孩子,早已失了先機,待他爹渡過矯情期,與李大叔喜結情緣,再不用發出靈魂的質問“我和他你選擇誰”這種蠢問題了。

龍小雲暗暗打量阿飛身旁的年輕婦人,隻見她麵色蒼白,容貌清秀絕美,身形纖細窈窕,氣質清冷疏離,偏有一股楚楚動人之態。那雙本該明媚靈動的眸子好似一潭死水,充滿了痛苦、不幸與悲哀,隻剩下一片死寂,隻有當它落在男孩身上,才多了幾分溫柔與活力。

這個女人想來就是阿飛的母親白飛飛了。

龍嘯雲不認識白飛飛,但他見過阿飛,而且印象甚深。那時他全身心放在對付李尋歡的事上,對李尋歡的朋友自然給予關注,尤其是阿飛,為兄弟豁出性命的熱血讓他開心極了,並且設計抓住阿飛以此要挾李尋歡。

龍嘯雲認識阿飛,但是縮小版的阿飛唇紅齒白,還有嬰兒肥,繃著張小臉故作冷漠嚴肅的模樣可愛極了,和少年時期那個冷酷沉默的阿飛有著很大差距,故而龍嘯雲隻覺得眼熟,沒有在第一時間認出來。

龍小雲扯了下他的衣袖,龍嘯雲彎下腰,道:“怎麼了?”

龍小雲道:“阿飛。”

龍嘯雲怔了下,恍然大悟,正要開口說些什麼,就聽龍小雲脆生生道:“李大叔,你瞧他是不是很有眼緣?”

李尋歡順著他所指的方向看去。

龍小雲的聲音不小,阿飛自然聽見了,他冷冷瞪了突然話題扯到自己身上的小鬼一眼,收獲一個傻白甜的眯眼笑。

阿飛:“……”

阿飛扭頭,瞪著盯著他看的青年,目光銳利警惕超凶的,跟個小狼崽子一樣。

還是渾身炸毛的小狼崽。

李尋歡微微一笑,這孩子挺有意思的。

餘光掃到嬌美清秀的女人時,微微一頓。

李尋歡自然不是為對方的容貌驚豔,而是為她的身份。

在他少年時期,有一次讀書讀煩了,便偷偷摸摸溜出家門。

而後在歐陽喜家中見到被賈剝皮拍賣的絕色美人。

那個嬌美柔弱的絕色美人是那麼的楚楚可憐,眾人爭搶著買她,不料她被“活財神”的女兒朱七七買下。後來,李尋歡聽聞對方與沈浪的糾葛後,也唯有一聲歎息罷了。

作者有話要說:  龍小雲:“阿飛叔叔不足為慮。”

阿飛:“我隻是個孩子啊!你們這些思想奇怪的家夥彆帶壞我。”

李尋歡:“……”

龍嘯雲:“……”,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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