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你彆怕,隻管吃你的。”
李玉芬拍了拍季晴的手,“我跟你爸一輩子都是這麼過來的,吵吵鬨鬨。沒一會兒他準自個兒偷摸跑回來。我跟他啊,該怎麼過還怎麼過。”
季晴:“……”好的,她果然被拆穿了。
李玉芬不知打哪裡看出來,她不是原主。大概是不想徹底的失去原主這個女兒,選擇了重新接納她這個全新的女兒。這會兒都開始給她介紹家裡的情況了。
失落之餘,季晴也鬆了口氣。
她並不想欺騙李玉芬的感情,就好像她沒法接受徐銀生一樣。那是彆人的老公,睡在一張床上都彆扭的慌,更彆提再做點什麼更親密的事情了。
季晴不是專業做演員的,她跟原主的性格天差地彆,被親近的人看穿不過是早晚的事情。
李玉芬像現在這樣倒是正正好,她不用覺得自己跟個小偷似的,偷了本該屬於原主的母愛。季晴隻當自己認了個乾媽,以後該孝敬孝敬、該伺候伺候。
至於能處出什麼感情來,那就聽天由命了。
而原主說的,她前世其實壽數已經不長了。不管這件事情是真是假,都失去了尋根究底的意義。反正她不可能穿回前世,繼續去做那個爹不疼娘不愛的季晴。
她對現在的生活很滿意。
季勇出門打工,季雯也嫁人了,原主的大哥和小妹這次都沒見著。
確定李玉芬隻是難過傷心,並沒有尋短見的意思。季晴在青陽山住了一天,給李玉芬留了杭城的座機號碼方便聯係,又在她枕頭底下偷偷放了兩百塊錢,就回了臨江鎮。
跟張翰彙合後,給了他十塊錢,算是補他昨天晚飯和今天的早飯錢。
兩人在臨江鎮飯館吃了頓中飯,退了招待所的房間。
這一天一夜,發生了太多事情,季晴感覺到身心疲憊。
這個時候就尤其想念白白胖胖的季雲開小朋友了,因此買了車票直奔杭城。
想到過兩天要去燕京,杭城的汽車站跟火車站離得很近。季晴跑去火車站又買了兩張票,把其中一張分給張翰,給了他兩天的飯錢道,“這兩天我想好好陪女兒,你彆來四合院混飯吃了。”
張翰:“……”
張翰把錢推回去,“季小姐,你早上剛給了我十塊錢。”
“雖說做你的保鏢,你答應了管我吃飽。可我統共隻陪你出去一趟,還沒幫上多少忙,兩天下來卻吃掉了你十幾塊錢。再這麼吃下去,你不得被我吃窮啊?”
“再說你還要付我五百塊錢一個月的工資。”
“之前那是玩笑話,蹭了你兩天的飯已經很不好意思了。以後吃飯問題我自己會解決,你隻要不克扣我工資,我張翰保證隨叫隨到,安安心心做你的保鏢。”
張翰說完,大踏步走了。
季晴把錢收回口袋,其實這一天十塊錢,她也給的很心痛。
徐涵山一個月的工錢才一百塊,就這還是這個月剛漲的,原來隻有二十五塊。可身為老板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說了管飯怎麼能不算數?
張翰說不要,那就換彆的方式給唄!
反正無論如何,季晴不會虧了自己手底下的人。
路過嬰幼兒用品店,照例買了點適合妞妞玩耍的小東西。
回到四合院時,整個院子靜悄悄的。
趙惠貞不知去了哪裡,大概是找朋友串門子了。
沈三梅和妞妞也不在家,可能是沈三梅帶著妞妞去明湖邊散步,呼吸新鮮空氣去了。奔波了兩天,光是汽車就換乘了好幾次,季晴一身的臭汗。
正好院子裡沒什麼人,季晴打了一桶水上來,打算擦洗一下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