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番外一(1 / 2)

超時空男團 浮安衾 6535 字 11個月前

第67章

帝都的樹村在那個年代可以說是“地下音樂”的代名詞, 包括搖滾,也包括民謠。

名字聽起來有點通話色彩,實際上是個臟亂差的小村子, 不然房租也不會那麼便宜,吸引了一群外來音樂人來住。

白時景第一次來這裡時,聽到很多自由而又放縱的音樂聲, 各種樂器聲和罵人聲交疊在一起,組成了一種奇特的音樂景觀, 他對這個小村子產生了好感。

他踏著夕陽的餘暉, 走進那家江河酒吧。

相比於外麵,酒吧裡更熱鬨,與其說是個酒吧, 不如說是一個專門給音樂人唱歌創作或聊天吵架的場所。

白時景在學校上完課, 直接來這裡, 身後背著書包,穿著簡單的白襯衫和牛仔褲,白襯衫乾淨如雪, 不染一絲塵埃, 襯衫扣子規規整整地扣到最上麵, 和這裡似乎有些不搭,好幾個人看向他。

白時景站在門口任人打量, 他同時打量著裡麵的人。

台上有個樂隊在唱歌, 歇斯底裡, 氣氛燥熱, 台下有人在聽歌, 有人在喝酒, 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個穿著背帶褲的小孩, 他正繃著小臉在一邊跟著音樂一蹦一跳,極有節奏感。

白時景找了地方坐下,沒有服務員來問他是否喝點什麼,他就坐在那裡聽歌。

台上換幾次人。

白時景看了一會兒,發現台上的歌手和樂隊,不是酒吧請的,而是即興免費表演,誰想唱誰就上去,唱完還可以問問聽歌人的意見,有不少意見提得很精妙。

這個小酒吧有了點美國藝術聚集的格林威治區,談笑皆鴻儒。

他借了一把吉他,也上台唱了一首歌,是他剛寫的《反骨花》。

唱完後,台下響起熱烈的掌聲,江河樂隊的主唱過來給他提了一處建議,他過來時那個小孩也跟著過來了,抬頭安靜看著他。

等他們聊完後,小孩還在,還是一動不動地看著他,柔軟的頭發,長長的睫毛,大大的眼睛,軟乎可愛。

主唱揉了一把小孩的頭發,笑道:“怎麼回事?你不是酷酷得不喜歡彆人靠近嗎?怎麼自己粘過來了?”

主唱又對他說:“他叫搖搖,搖滾的搖,是我兒子。”

小孩眨了一下眼,還是安靜地看著他。

主唱無奈地把他留在他這桌上了。

白時景把他抱到椅子上,一邊聽台上的人唱歌,一邊從書包裡拿出紙筆改歌。

他在筆記本上寫著靈感,忽然聽到熟悉的旋律,鼻尖懸在紙張之上,猛地回頭。

叫搖搖的小孩正晃蕩著小短腿哼唱他剛才唱的歌,沒有完整的歌詞,但旋律一點不差。

白時景訝然地看著他,他才四五歲,隻聽了一遍,竟然就能唱出來了。

好像發現了一個寶藏,白時景心裡滿是驚喜。

“搖搖太棒了,是個小天才。”

小孩臉一下就紅了,彎著眼睛笑了一下,對他伸出兩隻小胳膊。

小孩的笑容柔軟又燦爛,眼睛裡滿是期待和開心。

白時景笑著把他抱過來,從書包中掏出一塊巧克力放在他手裡,“搖搖所有的歌聽一遍就能記住嗎?”

小孩點了點頭,把巧克力裝進兜裡,彎著眼睛說:“那麼多歌,哥哥的最喜歡。”

白時景被他感染,生出一股簡單而純粹的開心,“謝謝。”

自那以後,白時景常常去江河酒吧,在那裡唱歌寫歌,唱完會聽小孩哼他的旋律,也會跟這裡的音樂人聊天、吵架和鬥酒。

去的次數多了,他了解到小孩是被丟在酒吧門口,被樂隊收養的,並是主唱的親生兒子。

知道了這些後,白時景來的時候,會給小孩帶些東西,食物,衣服,連環畫等。

小孩給他的驚喜也越來越多。

他看著他一邊哼唱剛聽了一遍的歌,一邊跟著節奏蹦蹦跳跳,白時景想,未來他一定會在舞台上成為最耀眼的存在。

隻是當他看到那一幕時,已經物是人非。

小孩長大了,也成了樂隊舞台上最耀眼的人,卻記不住他了。

他希望他記不住他。

因為他已經變成這樣不堪的模樣。

他蹲在節目組角落,以一個小醜的扮相,盯著手機裡耀眼的少年,都會擔心彆人以為他是有問題怪叔叔。

節目組上吃飯時,黎搖以為他是顏意的偶像,恭敬叫他“白老師”,他不應聲也不作答,臉上誇張的小醜妝成了他的保護殼,希望黎搖永遠也不要認出他來。

他戴著口罩,站在經紀人身後,看舞台上少年拿起貝斯,驚豔眾人,隻是沉默地看著。

他連歌都不能再唱了,隨時可能死在哪個絕不明亮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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