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譚怪人怪人與崩壞的世界第241章戈登的葬禮當我是蝙蝠俠的時候,我認為隻要我做好了準備,我就絕對不會輸,
事實上,蝙蝠俠總不會輸……戰勝一切麻煩,困難,還有一群瘋子,嗬嗬。
……但是,我錯了。
過去的我曾經被困在一場戰鬥當中,而我總是拒絕勝利。
可事情總會向著它該發展的方向發展,隨著我認清什麼叫做勝利之後,
一切……都變得清楚。
想要獲得勝利,你就得學會:笑!!!
你將可以用狂笑,驅趕走所有束縛住你的東西。
嗬嗬,嗬嗬哈哈哈哈哈哈!
……
……
陰鬱的城市,
一隻老鼠在巷子裡跑動,它前爪踩著空調機,想要來一個大跳躍到另一個上,它的前爪也確實成功了,隻不過後腳踩空。
吱吱,老鼠後仰摔在地上。
滴答滴答滴答……
雨點落下。
這座城市總是陰沉沉的,白天很難見到陽光,夜晚更看不見星辰。
或許烏雲對這座城市而言最好的,便是能充當投影牆,讓一個巨大的蝙蝠標誌投在其上。
混蛋們會因為這個標誌頭疼,而還在堅持的人則會相信黑暗中有一位騎士,始終守護著自己。
一座充滿了混亂,最惡,卻還殘留著希望的城市。
滴答、
雨點落在老鼠臟臭的硬毛上,它骨碌著爬起來,快速往前跑,卻撞上了一隻靴子。
然後,老鼠就這麼在原地瑟瑟發抖,它似乎嗅到了靴子主人身上的某種氣味,對它而言,那肯定不迷鼠。
來人穿著一套古樸的長風衣,到小腿肚那麼長。
黑色的,很古怪。
“這個地方的氣息,太熟悉了”
李祖走出了巷子,他隱約還曾記得自己在這個巷子裡把一個醉漢的胳膊變成了玩具。
雖然那個世界,隨著閃電俠奔跑,成為了隻存留在他記憶之中的虛假世界。
他站在路邊,看著行色匆匆的人們,似乎是有感而發:“哥譚,我回來了。”
準確說,他在這個世界隻待了一晚。
那是個很熱鬨的聖誕節。
但比起其他世界,他總覺得這裡親近不少,也許是因為他曾經是小醜女士的擁護者之一,也許是他總忘不了阿卡姆瘋人院裡友善的朋友,或者是單純的,就是喜歡這座城市的良好氛圍。
“嗯,嗯!回家了!哈哈”幾乎每個字都要下重力來表達自己感情的當然是小醜女。
她和李祖同樣不屬於這個世界,但是這確實是所經曆的世界中,最近似的那個了,說不定還和記憶中的一模一樣。
穿著陰沉獵人衣服的李祖,和穿著鮮豔衣服的小醜女並肩走在路上,沒有撐傘,雨水淋在身上,把衣服淋濕粘在了身上,頭發也濕漉漉的,可他們依舊平靜的淋著小雨走。
沿路的行人,汽車,驚恐的繞開,好像看到了什麼可怕的東西。
隱隱約約還能聽見……鬼啊!
“我覺得你還是綠色的時候好看”小醜女嚼著口香糖。
“我隻是沒來得及換衣服”李祖回答著,不過他還是穿著這套衣服,衣服能讓他大腦清醒不少。
前方有許多車,還有人穿著黑西裝排隊。
黑傘撐開,一片,充斥視野。
“我記得前麵是什麼地方,是哥譚的墓地”小醜女奇怪的蹦躂著:“死了誰?不會是蝙蝠俠吧?”
在她那個世界,她不止一次的想要讓那隻老蝙蝠死掉,如果不是小醜女士阻止她。
墓地中,棺材正準備下葬。
似乎哥譚有頭有臉的人物來了不少,但要說最多的,肯定還是警察。
他們淋著雨,在目送某人入土。
“是詹姆斯·戈登”李祖目光似乎穿透了棺材,看到了棺材裡躺著的人。
“啊哦~”小醜女隻發出了不可置信的聲音,沒有多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