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其實社會把所有的女性當成了一個整體,不會因為女性中少數極個彆的表現優秀,就會讓所有的女性的地位大幅提高。
就比如說曆史上曾經出現過一位大名鼎鼎的女皇武則天,也算是一個比較成功的女性政治家,她的出現有沒有讓女性的地位提高?
感覺並沒有提高女性的地位,反而在後來的朝代裡有不少官員,十分警惕後宮之人再一次出現武則天,一有苗頭就想著怎麼掐滅。
後來滿清的康熙帝還專門立下三條祖訓:1凡失寸土者不得入列祖宗靈位,2後宮不得乾政,3永不加派賦稅。其中第二條就是專門針對女性,由此可見,女皇的出現並沒有讓其他女性得到更多自由,能夠發揮她們的聰明才智。
而後來的朝代裡之所以再也沒有出現一個女皇,很大的原因是唐朝對女性的束縛比較少,唐以後的朝代女性的束縛進一步加強。
就算是在強大唐朝,女性地位比較高,但依舊是有和親政策,大約有二十位女性(有真正的公主,也有宗室之女,還有臣子的女兒)作為大唐公主和親外族。
那些大唐的和親公主延續了漢朝和親公主的命運,大都是沒有什麼好下場,不得不依照外族規矩,也就是收繼婚的規矩,她們不得不再一次嫁人,這還是不是最慘的,還有一位唐朝公主在婚後半年後被奚人斬首祭旗。
從和親這個事情就可以看出來女性的地位根本沒有什麼提高,絕大多數的公主不得不麵對一個有可能是自己祖父年紀的夫君,甚至出嫁後不是正妻,還可能是偏妃。
說起來大唐的和親公主都屬於那種貴女範疇,她們在沒有確定和親之前,其地位遠遠高於其他同時期的大部分女性,她們就是真正的貴族女子。
但在遭遇和親這種悲催境遇時,依舊是無法改變自己的命運,再怎麼想著反抗,也會發現她們的想法不重要,不得不接著自己的使命。
感歎完唐代的和親公主,淩霄的思緒轉向曆史,她曾經多次翻閱曆史書,發現史上就沒有永不沉淪的皇朝,最多也就是幾百年的國運,就會開啟皇朝的更迭,也就是說最尊貴的皇族也會有一天倒台,多數亡國的皇族人也是命如紙薄。
她的思緒不由想到北宋年間的靖康之變,當時的金國打進開*封,宋代的兩個皇帝被強擄走,就算是皇帝也被金國的貴族羞辱,令他們作為侍候貴族的人。
不單單皇帝是這樣,國都裡的那些皇妃、王妃、公主們也成為俘虜,除此之外還強逼要開*封的女子作為賠償送給了金國人,這些女性更加淒慘,被那些金國人肆意欺侮逼迫,很多女性死在路上,很多宋朝女子淪落成官妓。
官妓是由朝廷出麵經營的出賣身體和才藝的女子,最早出現在管仲所設立的盈利場所,來源主要來自奴隸,也就是在戰爭中失敗的那一方的女子。
到了後來又多了一個來源,那就是罪臣的家眷。朝代裡大臣們早晨上朝去,結果出事了,來個抄家滅族,男的殺頭,女的成為官妓,高高在上的貴婦人、貴女就成為最低賤之人,
所以了解過女性在各個朝代的地位後,淩霄感覺女性的地位不是看那麼一小撮人的地位怎麼樣,就算是有幾個災怎麼出類拔萃,也應該看更多女性的地位怎麼樣。
隻有整個女性團體的地位提生了地位,得到了女性也是人的承認,得到了應有的尊重、理解,才是真正的女性得到了解放。
淩霄認為那些自認為自己有錢、有勢、有人脈關係,就變得高貴無比的人,踩在其他女性的頭上而不自知,絕對是活得飄了,完全不知道她的地位是空中樓閣一樣的存在,隨時有可能被拉下來。
還有一種可能性,大概不少想要搞DAI孕的人根本搞不清楚所謂的代YUN是怎麼一回事,也許不需要經曆,也就根本不在意這其中的危險和苦難,畢竟刀子隻有插在自己心口上才會感覺到痛和危險。
這也導致作為委托放方的當事人覺得隻要繳納了合同書上金額就完成自己的義務,隻要坐等孩子出生就好。反正給了冒著風險懷孕的女人一筆錢,就算是兩清,因此說到這種事情時會相當的輕描淡寫:借個肚子而已。
那麼淩霄很想說:“請好好看看怎麼做試管嬰兒再說,沒有了解清楚整個情況的人請好好了解一下,請尊重每一個生命,要是有人因為借肚子死於代替彆人生育的過程裡,會不會有人因此而感覺到愧疚?”
當然淩霄知道這個問題有沒有答案已經不重要,因為愧疚與否無法改變一個因果,說不定在某些人眼裡這種結果不重要,因為這些人也是有損失的,那個過程又要重來一次。
再一次挑選出來適合的人選,有可能再一次要花費一筆錢,或者要找中介機構,讓中介賠償自己的損失,要知道這可是花了真金白銀的,結果還是竹籃打水一場空,自然會想著再換一個幫著孕育的女子。
而她們一般不會想,正是因為她們的緣故會有一個可能:有孩子正因為這個原因失去自己的親媽媽,在她或者他的一生中再也見不到母親。
母親為了讓家人或者孩子過上更好的日子,或者是為了種種原因不得不出賣了自己的子宮,成為一個代替彆人懷孕的媽媽,她們就卑微的如同一個螻蟻而已,拿著自己的命換一筆錢,如果活著就賺了。
隻是她們想過沒有?萬一出現了危險,再多的錢也無法換回自己的生命。也許當事人曾經想過,但那一筆錢對她們來說真的很不錯,也許要很長時間都掙不到那麼多,所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可她們並不知道這種行為的危險性要遠遠高於自然懷孕,不怕一萬,就怕萬一,一旦發生就是萬劫不複。而當事人冒著生命危險掙到那一筆錢沒有命花,最終會落到彆人手裡。
不要說那一筆錢要留給自家孩子的,一般做這種買賣的女性不會太大,孩子基本沒有成年,錢財不會給未成年。隻會落到監護人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