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吳有成幫這個忙,是因為周月季說,她婆家在想辦法,過一兩年就能把周月季的戶口遷到城裡。
周月季一年的口糧大約五百斤穀子,一兩年的時間,最多不過是千把斤穀子。又不是白拿的,看在周青鬆的份上,吳有成也不得不把這件事給辦了。
結果,十多年過去了,周月季一直沒能解決戶口問題。相反,因為周月季的戶口在農村,她的兩個孩子生下來後,上不了城市戶口,隻能跟著周月季落在了大荒村。
沒有城市戶口,周月季娘兒三個就沒有糧票發,要是一直買高價糧吃,周月季家男人每個月賺的那點錢,還不夠一家四口填飽肚子的。
因此,周月季每年秋收後,都要回大荒村來買糧。
其實,照周月季這樣的情況,隻要周月季願意按照村民們交餘糧的價格來買糧,村民們肯定沒意見。畢竟,這些年風調雨順的,每年大隊裡收的糧食可不少,交完公糧後分完口糧後,剩下的糧食,肯定要拉到糧管所去賣餘糧。
賣餘糧的價格,是國家定的,比市麵上的價格要低很多。各村分完口糧後,一致會把餘糧賣給糧管所,不但穩妥,每年賣餘糧多的大隊,還能得到上級部門的表揚。
村民們年底分紅,大部分就是賣餘糧的錢。
市麵上賣的糧食,大多都是各家各戶從嘴裡省出來,拿出來換點錢花的。這個時候,政策還不明朗,做小買賣的人提心吊膽的,生怕一個不好,就被當成典型給抓了,賣糧食的時候,要的錢肯定貴。
可偏偏周月季這人喜歡占便宜。
其實照周月季自己的想法,最好每年吳有成能替她做假,記上工分,分糧的時候不用自己花一個子兒。
周月季第一年“買糧”的時候,因為吳有成讓會計收了周月季的錢,周月季在心裡記恨了大半年。
後來,周月季見吳有成確實不會白白分糧給她,才算是消停了下來。
村裡分糧,一向是以家庭為單位,按照一年到頭攢下的工分來分。有些人家,家裡孩子多,壯勞力少,按照工分分到手的糧食,就會不夠一家人一年的嚼用。
為了照顧這部分“貧困戶”,分糧的時候,這些人家可以按照比賣餘糧還要低三成的價格,買糧吃。這種價格的糧食,叫做“平價糧”。
照理說,周月季好手好腳的,沒參加勞動,不應該享受“買平價糧”的資格。
可周月季認為,她戶口在大荒村,“平價糧”就該有她的份!
以前周月季買的糧不多,占村裡的便宜也不算多。村裡人看在周月季婆家是“城裡人”的份上,對周月季高看一眼,再加上周青鬆和吳有成對大荒村的掌控力不小,村裡對周月季買“平價糧”有意見的,最多暗中嘀咕幾句,也沒人會跳出來做“惡人”。
周月季的小吃攤子開張後,需要大量的糧食。周月季又是個會算計的,根本舍不得花多點錢去市麵上買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