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嬸家和馬春花家相隔沒幾步路,要說不知道,肯定不可能。
見馬春花氣勢洶洶的樣子,張嬸心中暗暗叫苦。
張嬸昨晚拿回家的鹵蛋,確實如同林蘇蘇猜測的,不是賣不出去,而是張嬸特意留下的。
吳鳳嬌雇用張嬸的時候,說好了一天的工作時間,是從早上六點半到晚上九點半。
**鎮上有幾家餛飩鋪子,營業時間差不多都是早上七點到晚上十點。吳鳳嬌的這個條件,也不算苛刻。
一開始,張嬸覺得很感激吳鳳嬌能給自己一份工作。
吳鳳嬌一個月工資給八十塊呢!**鎮最紅火的棉紡織廠,臨時工的工資,一個月也才六十塊。
更何況,小吃店實際上的營業時間,比吳鳳嬌一開始說的少了很多。
小吃店剛開業那幾天,吳鳳嬌準備不足,不到半天時間,小吃店裡的吃食就賣光了。
吳鳳嬌不是個苛刻的人,小吃店的吃食賣光了,總不能把張嬸留在店裡,等到晚上再讓人回家。
因此,那幾天,張嬸不到中午就可以回家了。就算幾天後,小吃店增加了鹵肉鹵蛋這些品種,到了下午三點多,張嬸也能走人了。
張嬸很高興。
這份工作上班時間短,工資又高,吳鳳嬌為了讓張嬸安心做事,還有免費的早餐和午餐供應。
張嬸很想把繼子董二超也弄進小吃店來做事。董二超今年十二歲,半大小子,飯量大的很。
可惜,張嬸的請求,被林蘇蘇以“不能招收童工”的理由給拒絕了。
張嬸很不服氣。張嬸以為林蘇蘇這個理由,是糊弄她的。張嬸在鎮上住了這麼多年,還從來沒聽說過,不能招收半大小子做事的規矩。
張嬸以為,林蘇蘇之所以拒絕讓董二超來店裡做事,是怕了董二超的飯量。
可是,小吃店一天賺這麼多錢哩!養多一個董二超,又能費多少米糧?
大多數人都是這樣,自己想占便宜沒占到,就會心生怨懟。
偏偏,就在前幾天,吳鳳嬌把小吃店的營業時間延長到了晚上七點鐘。
而且,吳鳳嬌還吩咐張嬸,賣不出去的食物張嬸可以帶回去一份,但是,要和張小球平分。
張嬸出奇地憤怒。
張嬸覺得,她是小吃店的“功臣”。吳鳳嬌走後,她在小吃店裡任勞任怨的工作,小吃店剩下的食物,吳鳳嬌自己不要的話,應該給張嬸自己處理才對。
更何況,小吃店的食物,每天剩下的並不多。張嬸帶回家給自家人吃還不夠呢!張小球他們這些毛孩子,憑什麼還要來分一份,就憑他們可憐嗎?
張嬸覺得,吳鳳嬌太可恨了。
她現在做的事,比小吃店開業的時候多了許多,吳鳳嬌不說給她加工資,連“殘羹剩飯”都要叫人來和她一起分享,這不是欺負她嗎?
因此,這幾天,隻要等吳鳳嬌一走,張嬸就會偷偷地用碗裝出兩個鹵蛋放在一邊,等店鋪關門的時候,張嬸就把鹵蛋拿回家。 .,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