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無夢,第二天一大早南緋洗漱後背著畫板下樓去吃早餐。經過收銀台的時候陳姐已經不在了,是一個鵝蛋臉的姑娘在。
她禮貌的一笑,卻被對方從鼻子裡冷哼一聲,一雙落在她身上的眼神也跟針刺了似的。
南緋一頭霧水,再次確定自己沒看花眼,她對自己有敵意。
真是莫名其妙。
上午的市民廣場已經人來人往了,有外地裡的旅客,也有本地的老百姓過來遛彎。
南緋在廣場公園的椅子上坐下,把頭天晚上準備好的紙板豎起來,上麵用炭筆寫著漂亮的藝術字。
畫肖像,十元一張。
九十年代的物價,十元一張算的上是十分昂貴了,南緋心裡也有數,可她卻不願意再降價。
如果讓前世的老師知道,自己給人畫一幅肖像隻收十元,估計能被活活氣死。
等了一個上午,過來看的人不少,可一看到這價格全都退步了。
眼看著到中午了,一單生意都做呢!
“十塊錢,你怎麼不去搶劫?”
刻薄的聲音在頭頂響起,南緋一頭看發現是對她有敵意的旅店姑娘。她彎了彎嘴角,微笑著說:“你是要畫像嗎?”
“誰畫誰腦子壞了吧?就你這的我還不放在眼裡。”米月珍鄙夷的說。
“畫不起,就不要胡亂說哦!”南緋故意道:“你不知道藝術是無價的嗎?隨意評論,隻會顯得自己沒文化,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