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宣判的地方,是一個階梯形狀的房間,裡麵就跟龐昱記憶裡的差不多,在宣判的時候,可以在那旁聽,鐵籠子裡關著的會是犯人,是關是放,都會在這裡宣布。
因為抓到罪犯並且供認不諱,趙玨和龐昱便過來旁聽,其中還有那小娘子,由宮女陪同過來,想要靠近趙玨是不可能的。
不說趙玨本人不會樂意,就是宮女們也不可能讓她過去,當初攔著他們王爺的馬車,都惹王爺不快,要不是龐小郎君,這小娘子彆說是喊冤了,自己搞不好都要進牢裡關上幾天。
嫌犯坐在那籠子裡,垂頭喪氣的承認自己的所作所為,他自然是跟老漢認識的,他先前進出婦人家,有好幾次被老漢撞見,隻是本著不多管閒事的心,老漢並沒有告破對方,至少在那婦人的丈夫回來的時候,什麼都沒說。
估計他自己都想不到,因為他的閉口不談,反而害了自己害了女兒。
那婦人也沒想到,自己就那麼隨口的嘲笑隔壁老漢的閨女眼高手低,居然讓男人起了歪心,還殺了老漢,這是誰都始料未及的。
但那婦人為了隱瞞自己偷情的事實,閉口不談此事,甚至還在背後放出流言蜚語,潑小娘子的臟水,弄的她無法在村子裡繼續待下去,否則那小娘子也不會壯膽去攔王爺的馬車。
這算是偷雞不成蝕把米,婦人也因為偷人的事,被村子裡發現,好在捕快去的及時,不然這婦人就要被浸豬籠了。
畢竟偷人這事罪不至死,這種隨意處罰的習慣,也不能助長。
捕快們警告了村子裡的族長一番,並且讓裡正監督,不允許浸豬籠的發生,要是再次發生這樣的事,那麼裡正和族長都要償命。
這麼一說,誰也不敢再弄,之前浸豬籠,弄死就弄死了,要他們償命誰還敢。
原本裡正不會多管閒事,又是彆人村子裡的矛盾,跟他有什麼關係,捕快的警告後,那就不一樣了,為了這事搭上自己的小命可不行。
那些村民也有不信的,他們就處理村子裡一個水性楊花的女人,怎麼就要償命了?
捕快也不廢話,宋刑統雖然沒寫,可他們王爺頒布的法令裡卻是明確的注明了的,並且還印刷成小冊子,讓他們隨身攜帶,捕快不需要自己來念,塞給裡正讓他好好瞧瞧,他們有沒有忽悠他。
裡正識字,至少比村子裡的人有文化多了,這也是為什麼他能成為裡正的原因,一般人對識字的人特彆尊重,他在鄉裡也算是德高望重的,一看那冊子上寫的,還真的是有,不過隻有懲罰,細節都被省略了。
廢話不是,要是全部印刷出來,還不得每個人扛一本出門?
就印刷了一些可能用的上的,順便普法來著。
那婦人不守婦道,可以讓婦人的丈夫去襄陽城告官,該怎麼處理都有,但是村子裡私自懲罰卻是絕對不可以的。
同樣的,男人若是背著妻子在外麵亂搞,被發現的話,妻子一樣可以報官。
在這襄陽城裡,男人可是連娶妾都是不可以的。
龐昱穿越前還不太清楚,以為古代三妻四妾很是平常,事實上並非如此,娶妻隻能娶一個,小妾根本沒有人權,就跟商品貨物一樣,生的孩子也沒有繼承權。
既然不能高質量的養育一個孩子,娶妾做什麼,就讓你們快樂嗎?
嗬嗬,那是絕對不存在的!
龐昱就跟趙玨提出來,趙玨本就不喜歡那些小妾,瞧瞧那劉氏為了爬上正妻的位置所作所為,將心比心,寵妾滅妻的也不是沒有。
從一開始就隻準娶妻不許納妾不就好了?
要想納妾,可以啊,跟老婆合離就行,想左擁右抱的,你以為你是皇帝嗎?
在襄陽城很快就實施的非常順利,本來普通人家就納不起妾,有錢的人家,在頒布前納的妾不跟你計較,頒布法令後還敢納妾,先罰款遊街再全家趕出襄陽城。
被趕出襄陽城不算什麼,遊街就丟人了,能有錢納妾的,哪一個不是有頭有臉的人物,這蛇打七寸,對人也一樣。
對比男人的痛恨,女人們則更多的是感激趙玨,試問哪一個女子能忍受自己的丈夫去跟彆的女人親近?
要是能公平一些罷遼,問題是沒有男人肯答應,自己找小老婆的時候,讓自己老婆找情人。
既然不能做到將心比心,那就做到公平公正,也是不錯的。
龐昱本也不喜歡那些庶子,庶子在那些家族裡一直都是放養的狀態,這得養出多少禍害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