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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間流傳一個段子:
1988年阿謀憑借《紅高粱》拿了柏林金熊獎,得知消息的陳導演正手捧報紙如廁,說了句“丫不就是我一攝影師”。
這段子真假難辯,因為流傳出來的源頭是洪晃,就是陳導演的前妻…
這位阿姨生平扯淡無數,所以,很大概率是假的!
不過,受挫倒是真的。
同年,陳導演帶著電影《孩子王》去參加戛納電影節,也捧了個獎,叫“金鬨鐘”。
這個獎是三個法國記者在咖啡館裡給評的,諷這片子枯燥無味、讓人昏昏欲睡!
你看,是不是挺不平衡的?
現在阿謀拿了第三座金獅獎,影史地位無限拔高…
生為一生之敵的陳導演怎甘落後?
……
做影視就是做內容,這是共識!
內容怎麼做?
人才!
資本入場後,紛紛綁定了一堆的導演,尤其是看到了華宜成功的先例——華宜最大的財富就是旗下的一堆明星!
舉個例子:陳果富離開華宜,自組了工夫影業,一個項目都沒開發呢,直接拿到了4億的投資。
資本就是看上他這個人了。
行業標準化體係的不完善,當前,大部分影視公司的盈利模式仍然來源於電影票房,並較多依賴於明星、導演、編劇等。
而目前國內一線導演、演員等資源稀缺,影視市場在導演等資源上高度集中,使得明星資本捆綁的現象也越來越多。
當然,資本不可能僅僅因為你這個人就投資你,你得帶來收益。
於是,誕生了對賭協議!
所謂對賭協議,實際上是收購方、投資方與出讓方、融資方在達成並購、融資協議時,對於未來不確定的情況進行一種約定。
如果約定的條件出現,融資方可以行使一種權利;如果約定的條件不出現,投資方則行使一種權利。所以,對賭協議實際上就是期權的一種形式。
這麼說有點複雜,簡單點:縣老爺大甲看中窮秀才阿乙,覺得他以後大有作為,就想資助他,但萬一看走了眼錢打水漂了呢?
於是大老爺就和秀才阿乙約定:我給你100兩,你去考試,考中狀元我就免費資助你,沒考上,你就得還我300兩銀子。
秀才阿乙想啊:我努努力也不是不可能,富貴險中求,於是一拍即合,有了對賭協議。
對賭協議在很多行業都很流行,在娛樂圈更為普遍。
有人認為對賭協議已經成為阻礙影視劇創作的“毒瘤”,事實真的如此嗎?
對賭協議,本身是降低投資風險,激勵融資企業積極進取的一種手段。
絕大多數時候,對賭的目標都是誇大的,堵的就是泡沫,意味著你眼下的資源很難達到的目標,而你將被迫必須達到。
如此下來,你就要做你不得不做的事情。
菜刀無罪,持刀殺人有罪。
資本不是原罪!
對賭協議作為資本投資工具,既不是毒瘤也不是砒霜,明星們簽對賭協議的時候,就應該知道後果!
彆拿了錢,還說自己是迫於無奈才接的爛片。
陳導演也簽了協議,不過他簽的是綁定協議:《導演合作協議》,約定陳導演在協議有效期內就電影業務與新力傳媒在大中華地區進行獨家合作,在新力傳媒出品的7部電影中擔任導演,協議有效期為七年,合作簽約費為2100萬元。
首部作品《道士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