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我的隊友
的歌詞, 最終是由詹姆斯和蘭斯共同完成的。
確切地說, 應該是蘭斯在寫完一部分, 拿給詹姆斯看後,詹姆斯突然有點兒不滿意他的那部分歌詞內容, 在爭執幾句後, 又互相妥協, 一人搞定了一半。
接著, 是新歌的旋律部分, 這部分有很多的問題需要解決。
蘭斯讓自己的吉他聲在這首歌中占據了除主唱人聲外的最主要角色, 但與此同時,他又希望這首歌能帶給聽眾一種震撼的效果,所以, 節奏方麵必須足夠強勁兒。
這就需要鮑德溫和西奧兩人的配合,因為鼓和貝斯通常都負責著歌曲的節奏。
其中, 鼓聲對技巧方麵的要求並不高, 但必須絕對精準,每一下都敲在正確的位置上, 不能出一點兒差錯。鮑德溫在這方麵手很穩, 幾乎不會出問題;難得是……貝斯需要一些較強的技巧,來彈出起伏頓挫的戲劇感來。可西奧卻一直是個神經刀, 他發揮好的時候, 往往總能讓大家眼前一亮, 可一旦發揮不好的時候, 貝斯聲基本可以被忽略了。
不過, 西奧很喜歡這首歌。
他承諾會多練幾遍,保證上台不出問題。
然而,這並沒有解決全部的問題。
蘭斯還想在歌曲中再加入一種聲音,使得整首歌的基調變得輕快。
這個聲音,成了最麻煩的事情。
他先後嘗試了吉他、口琴、鈴鼓、小提琴,甚至鋼琴、豎笛、薩克斯等一堆的樂器,但都不符合整首歌的風格,也不是心裡想要的那種感覺。
此時,二十七場巡演已經臨近尾聲,他們隻剩兩場沒有完成。
這也就意味著,如果再不搞定新歌,可能就沒機會在巡演上表演它了。
在詹姆斯看來,這是無所謂的事情。
這次巡演不表演,還有下次機會。
但蘭斯卻很長一段時間都不高興。
他有時候像個孩子一樣,得到了什麼新玩具,就興衝衝地想出去顯擺和炫耀,假如他不能把玩具拿出去,不能立刻、馬上收獲彆家小孩子們的羨慕目光,那他就會悶悶不樂,心情糟糕。
如果是彆人悶悶不樂的話,大家其實是可以假裝看不到的。
但蘭斯在悶悶不樂的時候,卻非常麻煩。
彆誤會,他不會亂發脾氣,更不會隨便遷怒誰。
他隻是變得格外不能容忍錯誤,比如,大家排練的時候,總難免出點兒小錯,鼓聲敲錯了一拍,貝斯聲進得有點兒早了,或者詹姆斯唱錯詞了……
完啦!
黑發藍眼的吉他手會立刻投以厭惡和憤怒的匕首般目光。
那目光……怎麼說呢?
就像是看到一隻蒼蠅在自己麵前叉開兩條細腿開始拉屎。
沒人受得了這種氣氛。
一向較為情緒化的西奧第一個投降了,他偷偷扯著詹姆斯的衣袖說:“吉米,拜托去搞點兒什麼出來,讓蘭斯開心開心。”
詹姆斯當場就懵逼了:“等等,為什麼是我啊?我既不是他媽,也不是他女朋友,為什麼要負責讓他開心?“
然後,西奧說:“可他是你的吉他手啊,主唱都要負責哄吉他手開心的。”
騙人的吧?
怎麼可能會有這種說法?
但他還是去了。
不是因為什麼‘主唱必須哄吉他手開心’的狗屁道理,而是因為他有責任心,認為不能再繼續放任蘭斯攪亂整個團隊的氣氛,把大家都搞得戰戰兢兢了。
可怎麼讓人開心是個問題。
詹姆斯試著過去講了兩個笑話,卻隻換來了蘭斯一種看傻子的眼神,以及一句:“你腦子沒問題吧?”
這種混球根本不值得我為他克服障礙症,專門跑去讀笑話大全!
我到底為什麼要遭這個罪?
詹姆斯惱火地轉過身,生氣地不理他了。
他朝著等結果的鮑德溫和西奧攤開手,吊兒郎當地吹了一聲口哨,表示自己也無能為力。
然後,他就看到鮑德溫和西奧的眼睛一下子睜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