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巡演的一路上總會有無數的坑。
當人們坐在家裡設想計劃時, 應該是這樣的:“這個OK,那個也沒問題,先這樣再那樣,繼續保持下去,歐耶!非常完美, 就這麼辦!絕對不會出差錯, 所有的一切我都已經提前想好了!”
可一旦上路, 事情就變成了這樣:“@#¥%……&*()……”
沒有用。
沒有用。
所有的計劃都是P話!
誰能想到主唱會生蛀牙呢?
在演出前一刻,詹姆斯還在後台捂著臉叫疼……所以, 假如說, 接下來是一場精彩的演出,那就是純屬騙人玩。
可應該也沒太糟吧?
好吧, 可能是有點兒糟。
“責任全在我……”
詹姆斯在心裡想:“張大嘴的時候,實在是有點疼,所以, 我唱得不夠好, 是我的問題。”
在一片噓聲和砸東西的混亂中, 有人還扔了一枚硬幣上來, 邊緣被磨得很尖尖銳, 像是小刀片一樣,劃過臉頰時,留下了一道血痕。
詹姆斯摸了下臉, 沒當一回事, 罵了一句後, 還打算繼續唱歌。
可蘭斯卻彎腰撿起了那枚硬幣,望了他一眼,突然一言不發地走下了舞台。
太突然了!
詹姆斯一瞬間傻眼。
彆,我操!
哥們,不能這樣,你不能這樣!
演出,演出!
還有演出!
西奧這次倒是吸取了以往的教訓,遇到任何事情都沒有停下演奏,可表情明顯變得驚疑不定起來。
反而是最穩定的鮑德溫,被蘭斯這一舉動給驚到,鼓聲有了一秒的停頓。
台下的觀眾立刻又鬨起來。
這事錯不在他們,花錢跑來看演出,結果,先是主唱發揮失常,唱得不怎麼好聽,接著抗議幾聲,吉他手就耍脾氣走人?
在這樣的情況下,詹姆斯抿了抿唇,找工作人員要了幾片止痛藥,同時,示意鮑德溫和西奧繼續演奏。
如果全程都是觀眾無理取鬨的話,那他絕對是第一個蹦出來反擊。
可現在,他覺得,這事歸根到底是自己的鍋,無節製吃糖長了蛀牙,現場發揮又不好,觀眾們花錢聽得不滿意,扔東西抗議,惹怒蘭斯……
誰犯錯誰彌補!
他必須想辦法把場麵撐過去。
後半場的演出內容依舊豐富(扯淡)。
架子鼓獨奏,貝斯獨奏,主唱的人聲……兩兩相加,時不時來個即興!
嘿!
隻要能想象到的排列組合,應有儘有。
詹姆斯吃了止痛藥後,就不再去管還有些疼的牙,繼續唱下去。
最後的幾首歌,他甚至不去看台下喧囂的觀眾們,而是去定定地注視後台的方向,希望蘭斯能注意到台上的表演還沒停,重新回來……
在缺少了吉他配樂後,人聲和鼓聲、貝斯聲的搭配,顯得單薄又古怪。
但不怕!
還可以在無伴奏的情況下來一首清唱。
反正不就是唱歌嗎?
唱吧!
詹姆斯的聲音有一種打動人心的力量。
也許是注意到舞台上樂隊的努力,觀眾們的叫罵聲越來越小,最終漸漸平息。
和世間所有的一切東西都不同。
音樂是通往人與人靈魂的橋梁,當一個有著絕妙聲音的歌手願意全情投入地進行演唱時,有那麼一霎那間,他的情感甚至會近乎實質化地將人層層包裹,牽引著聽眾一起去探索靈魂深處……
所以,那像是生命中突然出現一束光!
觀眾們一點一點地被安撫了下來,他們表情驚疑地注視著舞台,卻再也說不出來一句話。
當詹姆斯結束演唱,即將離開時……
他又一次成功贏得了滿場的掌聲,甚至還有人激動地朝著他喊‘夜鶯,夜鶯,英國夜鶯’!
“聽起來像個女的。”
詹姆斯不怎麼開心地咕噥著說。
直到他走下舞台,蘭斯也沒有出現。
但後來,那位美國負責人馬特也打電話過來。
他在電話的另一端高興地說:“乾得好啊!下場的演出票又賣光了。”
“什麼?還有人買票嗎?”
詹姆斯有點兒吃驚,畢竟,吉他手罷演,主唱被逼清唱什麼的夠糟心了。
“當然,你們表演得那麼好。”
馬特讚美地回答。
“哦?有多好?是我唱得好,還是吉他彈得好,還是鼓和貝斯好?”
“都好,都好!”
詹姆斯立刻知道,這家夥根本沒看他們的演出,消息也不夠靈通,並不知道蘭斯罷演的事情。
除了賣票!賣票!賺錢!賺錢!這混蛋什麼都不關心!
但那會兒,他實在有點兒累了,不太想繼續計較什麼:“好吧。”
在後台……
也就是詹姆斯還在堅持演出的時候,比爾和蘭斯還發生了一場爭吵。
一向好脾氣的巡演經理憤怒地喊:“你應該回到舞台上去!”
他說:“你不能這麼做,蘭斯。演出總會碰到各種各樣的事,可你不能遇到什麼事都這麼一走了之!看看吉米,他做得很好,那些觀眾開始是什麼表現,再看看他們現在是什麼表現?吉米乾得棒極了,他們都將被吉米征服。”
“征服?我不覺得征服一群暴徒有什麼值得驕傲的!我不會回去的,這是我的態度。”
蘭斯把那枚尖銳邊緣的硬幣重重拍在了桌子上:“這是人身傷害!我可以容忍觀眾叫罵,亂扔雜物。可這算什麼?我親眼看到吉米被劃傷,你想沒想過這玩意兒要是打在眼睛上會是什麼後果?主辦方在安全措施方麵不到位,還要求我們敬業?我和吉米是來表演的,不是來上社會新聞的。”
“你太誇張了,那隻是個硬幣……”
“真出事後,它就不僅僅是硬幣了。”
他們誰也說服不了誰。
比爾認為蘭斯太誇張了,這其中可能也有他平時太難搞給人留下的固有印象加成;而蘭斯憤怒地認為,這不是一枚硬幣,這是一枚飽含惡意的殺傷性凶器,如果這次不擺出強硬的態度來,下次指不定會出什麼事。
詹姆斯不知道他倆的爭吵。
但私底下,他和蘭斯也在吵。
——你為什麼這麼做?以前我們的舞台上,還有人扔刀啊?
——我這回不想忍了。
——你不想忍了,就他媽把我丟在舞台上?
——你應該和我一起走。
——那他媽是演出啊!
——很顯然,傻逼觀眾們可沒把它當演出。如果他們都不尊重我們了,那我們為什麼還要尊重他們?
——可不管怎麼樣,蘭斯,你也不能這麼乾吧!我他媽一個人被你留在了舞台上……
——那你他媽為什麼不和我一起走?你應該和我一起走!!
總之,爭不出誰更有道理。
兩人不歡而散。
但是……
為什麼不和我一起走?
為什麼不和我一起走?
[是啊,為什麼呢?]
[我們以前一直都是共同進退的。]
詹姆斯當晚在日記中試著剖析自己的內心世界:[我不能走,也不想走,當我站在舞台上時,我的使命,我的職責,我的義務,我的工作就是去唱歌,一首一首接著一首地去唱,哪怕是唱到嗓子沙啞,不管有沒有人聽,不管有沒有人在意……演出永不停。]
——演出永不停!
明麵上,詹姆斯照舊選擇站在蘭斯這邊,和他一起譴責主辦方的安保措施。
鮑德溫和西奧也是如此。
這是整個樂隊多年的行事原則。
樂隊四名成員再次默契地達成統一戰線後,直接在第二場演出開始前,找上馬特,要求他加派更多的保安。
那個年代看演出,尤其是搖滾這種相對火爆的演出,還不流行什麼特彆嚴格的安檢。
但主辦方是可以事先和觀眾們說明的,比如,提出一些‘如果一旦被發現攜帶有危險物品,就會立刻被趕出演出場館’的威脅。
馬特一開始不答應,還想繼續敷衍他們。因為,一來,安保措施的增強是要花錢的;二來,他把樂隊發生的一切問題都當成了炒作的噱頭,目的就是為了賣出更多的唱片和演出門票,來賺更多的錢。
但在他拒絕的第二天……
行星樂隊的四名成員不顧巡演的緊張行程,奇跡般地一起出現在他家門口。
詹姆斯在蘭斯的吉他伴奏中,深吸一口氣,唱起了《星條旗永不落》。
他在門口高聲唱:“我們一定得勝,正義屬於我方,我們信賴上帝,此語永不忘。你看星條旗將高高飄揚,在這自由國家,勇士的家鄉……”
左鄰右舍全都驚奇地打開門望了過來。
馬特也不得不打開家門,一臉惱火地望著他們。
這一刻,他極其他媽的不爽!
因為他知道,眼前的這個場麵代表著,如果自己不答應的話,不僅僅是樂隊在自己家門口唱唱歌的小問題,還在於……下一場演出可能要開天窗了!
這群事多的英國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