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幾個特無聊, 又沒工作又想把妹,於是組了個樂隊, 問題解決了! 蘭斯給詹姆斯的實習期周薪是兩英鎊, 聽起來很少。
但在這年代,這薪水可能比一些學徒工的工資高一點兒。
所以,詹姆斯終於可以鬆一口氣了。
他之前一直在騙老爹和老哥,說自己已經去修車廠當了學徒工。可哪怕是學徒工,也會有一份微薄工資的, 假如到時候兜裡連一先令都掏不出來的話,絕對會被家裡人發現他根本沒去什麼修車廠,而是整天在大街上遊蕩、鬼混的糟糕事實。
至於說把真實情況告知家人什麼的……
他既不想因為‘不務正業’而品嘗親爹和親哥的愛的鐵拳, 也不想因為‘務了正業’又被某個混賬天使再次給扔回過去那一天,繼續來上五十多次循環。所以,隻能暫且選擇隱瞞,等真正做出點兒事業(起碼能養活自己了), 再去想辦法說服家人。
基於以上這些緣故,詹姆斯免不了對這個尚且陌生的樂隊上起心來。畢竟,如果離開這支樂隊,他根本不知道自己還能上哪再去找一份既能唱歌又能拿薪水的工作。
所以, 在加入樂隊的第一天, 他就非常有新員工自覺,積極主動地投入到工作中:“嗨, 夥計們, 我們的樂隊是演奏什麼的?在哪演奏?平時都需要唱什麼歌?聽說最近有首《蜜糖蜜糖我愛你》挺流行, 要不要我現在去學學?”
“你在開什麼白癡玩笑啊?”
蘭斯匪夷所思地望著他:“你看看我們像是玩那種娘兮兮音樂的人嗎?唱那玩意兒就和喝牛奶加兩顆糖一樣膩人。”
受父親和哥哥影響,一向不怎麼注重外在形象的詹姆斯愣了一下。
他下意識地去打量自己的兩個隊友。
作為主音吉他手的蘭斯溫菲爾德還是以前那個優等生的樣子,看起來乾乾淨淨、溫文有禮。
事實上,他身上有一種特彆講究的獨特氣質,仿佛穿什麼都像是私人定製款,哪怕是普普通通的黑西裝白襯衫,隻要搭配上那張很娘,不,精致的臉和兩條大長腿,立刻給人一種可以馬上上T台走秀的時尚感,十足十的衣冠禽獸,不,斯文俊秀。
但另一個人,也就是麵試那天出現的另一位麵試官——樂隊的鼓手鮑德溫巴洛,卻是截然相反的風格。根據短暫的接觸來看,他脾氣很好,人也挺溫和,是個好人,可就是審美古怪,或者說特立獨行。
他生得高高瘦瘦,卻把自己打扮地像課本插圖裡的耶穌,濃密的長卷發垂在肩頭,一大把胡子亂糟糟地遮住了半張臉,然後,穿的衣服好像買大了一號,像是掛在什麼竹竿上一樣,在身上鬆鬆垮垮地塌陷著。
這樣的兩個人湊在一塊談風格?
詹姆斯隻能老老實實地承認:“我看不出來。“
蘭斯的藍眼睛裡立刻閃爍出明顯的笑意。
這個生性傲慢自戀的家夥很可能還在為之前的小事記仇,見縫插針地捉弄人。
但鮑德溫巴洛從來不會無端端地難為人:“彆逗他了,蘭斯。”
這個老實人又一次幫忙解圍地對詹姆斯說:“我們要組一個搖滾樂隊。”
“那種砰砰咚咚特彆吵的音樂?”詹姆斯不禁脫口而出。
“天,喊你白癡一點兒都不差,你真是什麼都不知道。”蘭斯翻了個白眼,又情不自禁地歎了一口氣。
哪怕是曆經十年磨練的厚臉皮,這時候也浮上了一抹尷尬的紅暈。
詹姆斯雖然偶爾會犯渾,但在一些事情上卻是非分明。
蘭斯他們招主唱,應該是想讓樂隊儘快地運轉起來,可誰知卻遇到一個什麼都不會的。
雖然這是一場雙向選擇,可自己的到來確實是給彆人帶來了一些小麻煩。
於是,他乾脆地低頭:“抱歉,我會努力學的。”
但他這麼一示弱……
牙尖嘴利的蘭斯反而不知道怎麼應付了,隻能拿藍眼睛求助地望向自己的好友。
鮑德溫巴洛永遠那麼可靠。
他好脾氣地摸了摸詹姆斯的腦袋:“沒事,其實蘭斯接觸搖滾樂也沒多久。”
“喂!”蘭斯立刻氣得蹦起來。
他嚷嚷著:“老鮑,你應該是我這邊兒的!”
詹姆斯頓時竊笑起來。
他咧開嘴,朝著蘭斯得意地笑出了兩顆極為顯眼的小虎牙,一雙會說話的綠眼睛立刻又變得神氣活現起來,仿佛是在說‘嗨,你也沒比我強到那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