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9 章(1 / 2)

請繼續恩愛 七千裡 15422 字 7個月前

莫托城裡的氣氛變得緊張起來,因為人們堅信,那兩個失蹤的人是黑暗生物擄走的。那些熱血的人們一心想要將害人的狼人給找出來殺死,剩下的一些又在擔心,城主不在,獵人也不在,他們的安全沒有保障,生命更是隨時可能受到威脅。

以至於第二天一早,史密斯老板就來叮囑她,讓她最近這段時間千萬不要出去,最好一直待在旅館裡。因為黑暗生物最喜歡的就是少女。不管是她們的血還是心臟,又或是靈魂。隻有餓極了的黑暗生物,才會對中年男女下手。就像昨晚失蹤的那兩個……因此,他們不但斷定,昨晚狼人掠走了那兩人。還斷定他們一定餓極了,而餓極了的黑暗生物更加危險可怕!

作為一個柔弱的少女,她隻好老老實實的待在旅館裡。聽他們聊了一些並不新鮮的話題。

幸好,布蘭克林少年是個守信的人,昨晚答應了來給她說一說具體發生了什麼事,今天他便真的按時赴約了。

他將昨天看到的情形詳細的說了出來,隻是他能說的並不多,因為他們去裡,那個失蹤的女人的家裡,已經沒有一個主人了。出現在那裡的,全都是去看熱鬨的人。除了狼人的腳印之外,他們什麼都沒看到。所以他說的更多的是那些人怎麼討論這件事,又做了怎麼樣的決定的。

“所以,你們準備組成一隊,去狩獵狼人?”

布蘭克林激動又興奮:“沒錯,狼人雖然強大,但卻是黑暗生物裡最弱的種族。而且以前,也曾有普通人殺死過狼人事情。隻要有足夠的膽量和勇氣,我們就不用怕他們。”

“那麼,你們要怎麼才能在眾多人裡麵,認出他們來呢?”狼人如果不變身,跟普通人的外表沒任何區彆。而他們的力量和速度卻是遠超普通的人……

“我們有探魔器。”布蘭克林從他斜挎在身上獸皮包裡掏出一個像羅盤一樣的東西:“有它的指引,隻要是黑暗生物,我們都能發現。”

聽他這話,寧清的心臟突了一下。視線立刻鎖定他手裡的東西,“那,它現在有什麼變化嗎?”

“當然不會有,這裡可是紅帽子旅館,莫托城除了城主府外最安全的地方。您不用擔心,您待的地方是絕對安全的。”

布蘭克林將羅盤往她麵前送了送:“您要看看它嗎?它叫探魔器。看到這根金色的針了嗎?如果有黑暗生物的話,它會自己轉動,指向目標。它是獵人們發明的,從未出過錯。”

“從未出過錯?你確定?”寧清是真的很好奇,在他遞過來的時候,並未猶豫,直接接了過來。它確定,除了上麵的文字是這個世界的文字外,其他跟羅盤一模一樣:“真是神奇。那麼,你們找到了狼人嗎?”

“沒有。”說到這個布蘭克林十分失望:“我們甚至猜測,也許這些該死的黑暗生物在昨天晚上就已經逃出了城。”

“……”她很想說,還可能是因為你們的探魔器其實並沒有你們以為的那麼有用。至少這玩意兒都被她拿在手上了,卻還是一點反應都沒有。

“莫托城是人類的地盤,他們大概也會害怕。就像你說的,人類隻要足夠勇敢,也是能殺死他們的。”

“您說的對,一定是這樣的。”布蘭克林非常同意這個觀點。

布蘭克林先生並沒有在這裡久待,因為不一會兒,他的同伴就來找他了。這些熱血的小夥子們,很想乾出一番大事來,所以又繼續拿著探魔器,去尋找可能藏在城裡的黑暗生物去了。

可惜好幾天,他們都是毫無收獲。但這絲毫沒有消減他們的熱情,依舊在城裡四處奔忙。

而終於,那些去參加卡蘭城狂歡節的人回來了。雖然這些人的歸來已經無法挽救什麼,卻讓整座城裡的人都輕鬆下來。要知道,這幾天每當她想要出門的時候,所有人都勸她再等等,勸她待在旅館裡,免得遭遇不幸。為了不辜負他們的好意,她可是好幾天都沒有出門了。

可此時,因此這些人的歸來,整座城明顯的輕鬆了許多。他們大概覺得,隻要有獵人在這裡,黑暗生物就再也不會做出什麼可怕的事來,再也不會傷害到他們了。

而當城主回來時,更是有許多人來到路的兩邊,為他們的歸來而歡呼。

便寧清也忍不住來到陽台上,看著這一幕。她看到了騎著馬的城主與他的長子。他們一前一後護著一輛豪華的馬車,據瑪麗女士說,那裡麵坐著的應該是城主的家人。

“城主先生是獵人?”待他們的馬車遠去,寧清才問身邊的瑪麗女士。

“是的,城主大人和他的兒子們全都是獵人。他們是落日城來,受到最好的獵人訓練。”瑪麗女士說到城主時,臉上滿是尊敬。

“我發現,你們都很尊敬他。”

“是的。是城主帶領著人們一起跟黑暗種族戰鬥,讓莫托城的城民可以安穩度日。”

寧清眯著眼看著遠去的馬車,卻無端想起她城堡裡的那些血奴。

血族足有上千人,他們雖然不像人類一日三餐,或至少兩餐。可也經常要進食,可食物從哪來?他們並沒有離開黑暗森林,沒有混跡在人類裡,隨時可以挑選適合的食物。他們不能出去,就隻能收一些血奴在身邊,以便隨時能飲到血。

可血奴又從哪來?

就她所知,那些血奴的來源雖然確有被擄來的,可百分之九十都是人類送過來的。

雖然她不管事,可也知道,莫托城也會定時往城堡送血奴的。事實上,所有靠近黑暗森林的人類聚集地,都會按時往裡麵送人。畢竟,對於黑暗生物來說,人類是消耗品。

“說起來,好些天沒見到布蘭克林先生了,他跟他的夥伴,還沒有放棄嗎?”

“是的,他們還在四處尋找狼人的蹤跡。”瑪麗女士回道。“馬克昨天還見到了他們,聽說是發現了狼人的蹤跡。”

“咦?他們居然真的發現了嗎?我還以為,就算真的是狼人,肯定也早就逃跑了。”

瑪麗女士道:“事實上,他們隻是發現了腳印,他們並沒有看到狼人的身影。也許,又隻會是一次永遠沒有結果的懷疑。”

“他們總是這樣滿含激情嗎?”

“當他們真正見識到他們的厲害,以後就會懂謹慎了。”瑪麗女士歎了口氣:“雖然這麼說有些過份,但其實這些孩子,也是從來沒真正跟黑暗生物有過交集。他們以為的那結英勇無畏,都隻是他們的想象罷了。”

寧清曾從馬克嘴裡知道,瑪麗女士的丈夫,就是一個死在黑暗生物手裡的普通人。她比其他普通人更知道那些生物的可怕,所以對於這些年輕人的行為,她總是用一種憐憫又嘲諷的語氣說他們。她認定,這些年輕人如果依舊這樣下去,一定會跟她的丈夫一樣下場。

“他們隻是太向往獵人的強大了。”心態很好理解,而年輕意味著無畏。

“熱血已經衝昏了他們年輕的頭腦,他們早已失去了理智,根本不懂得思考,也看不清現實。”瑪麗女士早就斷定,那兩個人根本不是被狼人掠走,而是私奔了。她似乎知道一些內幕,但她從來不說,隻是冷眼旁觀。

“你是對的,可每個人都有年輕的時候,在這樣的年紀,熱血是他們的特質,誰也無法改變,除了他們自己。”

“您說的對,除了他們自己。”大概想到了她的丈夫,她突然變得很悲傷。

寧清看她不再有談興,便讓她退下了。

…………

獵人,這也是她在這裡停留的主要原因。黑暗生物的能量特性,她研究自己就夠了。現在,她要研究一下獵人的能量特性。

看完之後,她覺得之前看的史書寫的很有可能是真的,至少有一部份是真的。作為血族,她身體裡的能量是黑暗屬性,而這些獵人身體的是光明屬性。隻是不同的是,黑暗生物的能量,藏在血肉裡。他們都是通過進食來獲得能量,吸血鬼靠吸血,狼人吃心臟,死靈吞靈魂。而光明屬性的能量是可以修煉的,所謂的獵人資質隻是一個引子,有了這個引子還需要努力修煉積累,才能變成真正的強者。

彼此優勢和劣勢都很明顯,無所謂好壞。

但她還希望能真正現場看一下他們是如何戰鬥,如何運用這些能量的。

可這樣的機會並不容易找,獵人的身份比普通人要尊貴,他們自然不可能為了滿足一個人的好奇心來做表演,哪怕這個人是一位美麗又高貴的美人兒。若是想看,就隻能在他們戰鬥的時候。

這可比讓他們來表演要難得多啦,在城裡幾乎看不到這樣的戰鬥。黑暗生物並不經常進入人類的聚居地,他們並不傻,知道到了那種地方,他們必須小心行事,而且很容易被盯上。所以,他們大多在城外,朝著落單的人下手。

她既無法預知那裡會出事,出事又正好被獵人遇到,然後兩邊打起來。也不能跟著他們前往黑暗森林,他們是去獵殺黑暗種族,可不會帶一個嬌滴滴的大小姐。哪怕她願意出再多的錢也不行,畢竟比起錢財,命更加的重要。

但也並不是真的毫無辦法,史密斯先生提醒她,如果她要離開莫托城,前往彆的城的話,可以雇傭一些跟她目的地剛好一樣的獵人,在這樣的巧合下,他們也並不拒絕多賺一些。

寧清立刻就這個問題向他打聽更多的消息。

“……您要知道,獵人並不算少,可真正的強大的隻有那麼很少的一些。而他們往往在這裡待上一年,也碰不到一個黑暗生物……可他們住宿,用餐,都需要花錢的。如果能多賺一點,又不會使得他們太過麻煩,他們是很樂意為您效勞的。”

“那麼,我從哪裡能知道他們接下來要去哪裡呢?還有,我要花多少錢來雇傭他們才合適?”

“您確定要雇傭他們了嗎?如果您願意,就將您下一個目的地告訴我吧,我會替您留意的。您知道,我是個生意人,消息總要比一般人更靈通些。至於價錢,這是有定例的,必定能讓雙方都滿意。”

“那可太好了,一切就拜托您了。我接下來會去塔絡城,我已經有了車夫,隻需要再雇兩位獵人就可以了。”

“您放心,用不了幾天,我就會把您需要的消息告訴您,隻需要您稍微耐心的等侯幾天。”

“當然,我的耐心一向不錯。”

然爾,不等史密斯先生送來她需要的消息,托莫城就出了大事啦。

托莫城裡的一位少女在夜晚被吸乾了血,當她的親人晨起後敲響她的房門時,才發現她已經死去多時。她脖子上牙印非常清晰,身體裡的血也消失的乾乾淨淨。這必定是吸血鬼所為,再沒有彆的可能了。

這一次彆說城裡的人,就是寧清都無法反駁了。

因為那確實是事實,不但那位少女的死亡方式已經足已證明,而且她還親眼看到了那個血族。因為就在少女死的那天晚上,在她的屍體還沒被人發現之前,那個血族居然大膽的專門來拜訪了她。

能這麼大膽的敢不請自來,也就隻有被氣運眷顧的男主角了。彆的血族,可沒有勇氣在做了壞事之後,將氣息引到她這裡來。

“尊敬親王殿下,請允許我向您獻上最高的敬意。”

寧清當時正躺在床上,看著馬克小夥從圖書館裡剛剛換來的新書。對於對方的到來,她聽到了動靜,卻沒想到他有這樣的膽子,真的破窗而入。

“普林斯。”寧清起身,哪怕此時她隻著睡裙,依舊高貴如女王一般不容侵犯:“誰給你的勇氣,讓你在這樣的時刻,來到我的房間。還帶著如此惡臭的氣息?”

普林斯伯爵立刻一臉惶恐的低下了頭顱:“尊敬的親王殿下,我如此著急的趕來見您,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向您彙報。”

“哦?是什麼事情這麼重要,讓你不惜如此失禮?”

“尊敬的殿下,在您離開之後,巴特勒管家殺死了塞萬公爵。塞萬公爵向來對您最是忠心,巴特勒這樣的行為,使得我不得不去猜想他的目的。他一定是想削弱您的力量,想要取您而代之。”

“你是說巴特勒?”她嘴裡問著巴特勒,心裡卻在想著塞萬公爵。在原身的記憶裡,塞萬公爵確實對她很忠心,但這忠心到底有多少卻不一定了。原身更信奉實力,她認為隻要她還是親王,對方忠不忠心都得服從於她。至於她這個位置,想搶就得殺死她。而這可不是什麼人都能做到,什麼人都有這樣的勇氣的。

“是的,正是巴特勒管家。我懷疑他背叛了血族,跟獵人有來往。”

“我知道了。”寧清放鬆了身體,“如果隻是這件事,那麼你可以離開了。”

“那麼巴特勒管家那邊?”

“我已經知道了,至於其他的,不是你一個小小的伯爵該管的。你可以離開了。”

普林斯大概有些不甘,可卻因為她的命令而不得不服從。他離開了,寧清將窗子打開,讓那些惡臭散開。

她重新躺回到床上,書已經沒辦法再翻到下一頁。她眯著眼睛,想著巴特勒和塞萬公爵。劇情裡並沒有這兩個人,有了男主角今天這一波操作,她很懷疑這是一次挑拔離間,為了除去他們。

對於一個階級分明的種族,背叛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這個種族隻有上千人,而他們親王將所有權力都給了他們,根本不會管束他們的時候。實力的階層是不可逾越的,那麼他們又何必內鬥?

當然,誰都想成為最厲害的那一個。可不管是巴特勒,還是塞萬公爵,他們誰都不知道她真正的實力有多高。在沒摸清她的底之前,他們不會輕易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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