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1章爆炸案
“所以得小心一點。”韓聰再次道:“隻要結伴同行,不去危險的地方,混日子沒問題。”
王開大概對他這種“混日子”的論調不是很喜歡,但又覺得有心無力,隻能把話憋了回去,看到徐獲轉頭拿了製服在自己身上比劃著,於是問道:“監察員製服可以防住一般利器的割刺,被殺死的監察員有不少都是在沒穿製服的時候死掉的。”
韓聰趕緊拿起自己的製服,又檢查了一下配槍,“這種激光槍還有射擊限製,就不能給監察員配備厲害一點的武器嗎?”
“估計是怕被偷走吧。”徐獲道:“我才來到西區就被偷了行李,昨天租的房子也進了賊。”
韓聰和王開昨天也租了房,不過大家不熟悉,相互間沒有必要交換住址。
三人對最近發生的監察員襲擊案比較關注,討論無果之後才開始看其他的東西,比如對於不同案件報案後的處理流程。
一般的搶劫盜竊案被害者不會來主動報案,因為監察部成員也是魚龍混雜,在普通人眼中是比小偷小摸更難纏的對象,因此監察部累積的這些案件,大多都是由已經劃分出勢力範圍的黑勢力組織報來的,西區勢力複雜,連當街打架鬥毆都管不住,更彆說偷竊搶劫了,所以有勢力有地盤的人也可以變成受害者,不過他們報案的主要目的八成是賄賂監察部和打擊對手,不管他們丟失了什麼物品,監察部能找回來就可以歸監察部處置,如果監察部想利用這些小苗頭做點什麼也是可以的。
因此這樣的案件基本不可能結案。
殺人案前麵徐獲已經了解過了,三十個小時內無法破案就直接封檔了。
而從更詳細的辦案流程來看,除非監察部上下都積極起來,要不然即使三十個小時內把殺人犯抓回來,大概率一天也是結不了案的。
因此徐獲通關的第一個任務看起來簡單,其實充滿了不確定性。
不過也不是沒有辦法,最好是殺掉一個監察部的重要成員,比如小隊長,這樣一來,自然會有信服他的人為其報仇,但能成為小隊長的人除了體能比一般隊員強,謹慎也是必備的,但凡出行必定有人搭伴,連下班回家也是如此。
住的地方就更不用說了,他們拿得到監察部分發的防禦武器,又在靠近影牆的地方居住,想借刀殺人有一定難度。
第二個任務應該是一個比較廣泛的通關任務,一定不止他一個人有這個任務。
果不其然,還沒到中午,監察儀器就反饋回了一起惡性殺人事件,小台街的一家飯館被炸平了,裡外死傷了四十多個人,包括一名玩家,三名監察員,監察儀器要求附近的分部立刻協同處理。
徐獲幾人也很快收到了江隊長的聯係,讓他們配備好武器前往事發地點,跟著老隊員行動。
整個監察部分部行動起來,兩名有資曆的監察員帶著徐獲三人,路上便交代了他們一些注意事項,比如不該拿的東西不要伸手,不該碰的屍體不要碰,全程聽他們,怎麼吩咐怎麼做,多看多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