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果果的回答令羅蘭笑了起來,“是啊,這種事情不需要我們同意。”
反壟斷調查這種事情,基本上都是由商務部直接拍板。
他們要是接受和解,那就是默許微軟繼續侵入教育機市場。
在這種情況下,任何反抗都是徒勞,因為上麵不會傾聽你的心聲。
如此一來,被動接受就是唯一選擇,而這一結果,也讓羅蘭非常慶幸,自己投了google。
畢竟,反微軟這種事情,還是得由專業人士來做。
可當羅蘭準備掛斷電話,想要體會一下索尼在得知自己必須得投《黑鷹墜落》時的絕望時,驟然閃過的念頭,讓他嗅到了異常,“等等……既然操作係統反壟斷調查是微軟和商務部之間的事情,那你又怎麼會知道他們準備遞交什麼樣的和解協議?”
沒錯,這是羅蘭最為疑惑的地方!
在官方沒有放出任何消息,微軟沒有表示自己願意和司法部進行和解時,史蒂夫-喬布斯又是如何得知微軟琢磨出來的和解條款的?
你們兩個不是對頭嗎?
羅蘭就差沒直接問出‘你是不是在他們公司安插了間諜啊?’
而在聽到羅蘭的問話後,電話那頭的蘋果教父也是一愣。
片刻之後,他直接道:“這事情是威廉直接告訴我的啊。”
此番回答,令羅蘭更加懵嗶了,“不是……他為什麼要把這件事情告訴你?”
“這難道不是機密嗎?”
如此驚詫的表現,令對方反應了過來,“對於彆人來說,微軟擬定的和解協議是機密,但對於我們來說,這東西難道不是相互商議的條款嗎?”
“威廉告訴我們,他們準備以資助公辦學校的名義逃脫反壟斷調查,那就是在暗示我們,可以快點開價了啊!他們需要付出什麼樣的代價來換取我們的鬆口!”
hat?
羅蘭徹底懵了!
這難道不應該是直接搶嗎?怎麼還有這種私下先和解的套路啊!
而當羅蘭半天說不出話時,覺得這孩子可能真不懂的史蒂夫-喬布斯又繼續道:“在我回歸蘋果的時候,威廉通過微軟,給蘋果投了一筆錢。”
“當時,我們雙方達成的協議是,微軟注資救公司,而蘋果則放棄控告微軟侵犯版權的官司和以後每一部actosh上內置tereplorer,同時,為了幫助我們賣機子,微軟還給actosh提供了office係列支持,並且為我們係統專門成了一個技術部門。”
“雖然這是繼續在鞏固他們的市場地位,但對於蘋果來說,他們的技術支持和注資,的確是在救火,所以,你彆看我們兩個吵的很凶,但是我們是可以坐下來聊的……”
“現在,他們既然想用給政客提供教育市場的政績來躲避調查,那我們其實是可以配合的,而我根據公司情況,已經想好了價格,那就是讓微軟幫助我們,拿下世界上所有音樂公司的數字版權,之前和你說的p3,我們已經開始做了,而同時,我們還需要推出一款免費數字媒體播放應用程序,根據我的計劃,用戶要將網上下載的音樂導入p3時,必須通過數字媒體播放應用程序,而我們在那裡麵賣音樂,就能給用戶減輕很多麻煩……”
“因為這是我們都瞧見的,蘋果的新的利潤增長點,所以我覺得讓微軟侵吞一部分教育機的市場,來換取他們幫助我們壟斷便攜式音樂設備的市場,是一個非常劃算的生意!”
轟!
史蒂夫-喬布斯的話語宛若驚雷!
將羅蘭劈的是眼冒金星!
‘ipod和itunes的市場壟斷是通過微軟做出來的嗎?’
‘這這這……’
羅蘭已經無**可說!
沒錯!
ipod和itunes的成功,其實並沒有多少玄幻色彩!
無數報道裡說,史蒂夫-喬布斯在和各大音樂公司談判之後,憑借自己超前的理念,以超低的價格拿到了數字版權的授權,但……
一家公司數字版權能低到打包一千萬嗎?
彆開玩笑了。
環球音樂、華納音樂、索尼音樂、貝塔斯曼又不是做慈善的!
所謂的因為網絡盜版太多,所以這些音樂巨頭覺得願意花錢買正版的蘋果就是個冤大頭,因此他們才會以低廉的價格把數字音樂發行權給賣了,這種說辭都是狗屁!
因為在蘋果去買版權時,這些公司已經把napster給艸翻了!
在法院判定,napster給用戶免費提供音樂的服務屬於違法時,在網絡上花錢買歌的時代就已經到來,而在這種情況下,已經吃到前期利潤的巨頭們腦子壞了才賤賣授權!
真正的賤賣是因為微軟的圍剿!
在史蒂夫-喬布斯和各家音樂公司商談合作時,同樣嗅到不對的微軟也準備入侵線上音樂領域,並且搬出了dosdiapyer7。
可就在各大音樂巨頭穩坐釣魚台,輪番聽取雙方的報價時,財大氣粗的微軟在報價兩輪之後,忽然跑了,因為正在死扛反壟斷調查的他們表示,司法部把dosdiapyer加入了調查列表之中,要求他們把其從dos中剝離。
如果dosdiapyer被剝離,那麼買版權將沒有意義。
如此情形讓各大音樂巨頭一臉懵嗶,而在他們暗罵司法部狗屎的同時,他們也把目光對準了另一個競價者蘋果,希望史蒂夫-喬布斯能按照之前的報價,把版權吃下。
然而,這個時候的喬幫主也跑了。
理由是他們谘詢過商貿協會了,如果他們隻賣支持p3格式的ipod,而不給用戶提供音樂服務,如果用戶自己往播放器裡添加了盜版,那蘋果並不違法。
如此一來,買正版音樂的才是傻嗶!
這個解釋讓各大音樂巨頭更加著急,而眼見著煮熟的鴨子就要飛了時,他們才不得不為了利潤,而和蘋果簽下了低價的授權協議。
在這種情況下,想要推行自家格式的索尼,直接被巨頭們聯手圍剿。
看到這兒肯定就有人疑惑了。
為啥巨頭們不自己做?
這其實很簡單。
一是這些巨頭真沒能力打擊所有盜版,二是史蒂夫-喬布斯表示,再把版權全部賣給蘋果後,非itunes市場產出的音樂,就是盜版。
不僅如此,微軟也適時表示,itunes的市場占有率如果不高的話,他們還可以和蘋果合作,讓dosdiapyer可以給ipod導入歌曲。
有微軟的技術背書,音樂巨頭能不答應嗎?
在沒有技術打擊所有盜版的情況下吃現成,難道不好嗎?
如此一來,唱雙簧的兩家,便把整個音樂市場,吞了下來。
ipod,更是一度占據音樂播放器市場超過百分之七十的市場份額。
毫不誇張的說,ipod的成功絕對不是一兩個人的努力,而在微軟願意和解的情況下,蘋果放棄一些教育機的市場,換來一個行當的壟斷,不香嗎?
當然了,這是羅蘭前世的情況。
而現在嘛,隨著他的介入,當先把雅虎拋給了微軟,然後投資的蘋果又要被微軟捅時,即便資本在怎麼沒感情,也不會瞎幾把亂來。
…………
“所以,現在就是等羅蘭開價。”
在史蒂夫-喬布斯和羅蘭溝通時,西雅圖的三個人也在交換著看法。
史蒂夫-鮑爾默道:“隻要開價不過分,我們都能接受。”
比爾-蓋茨說:“和電腦、互聯網有關的產業太多太大了,我們不可能全部吃完的,隻要他們肯讓出一部分的教育機市場,不和我們繼續打官司,那……他想進入什麼行業,我們都可以幫他一把,畢竟,如果在零溝通的情況下把蘋果的市場占了,我們以後生意也不好做。”
“羅蘭都這麼配合了,我們還把他的產業搶完,那以後其他公司在和我們合作時,肯定會小心翼翼的提防我們,在周圍全是敵人的情況下,我們也可以關門了。”
“噢……我還以為你們真的會把事情做那麼絕呢!”聞此言語,保羅-艾倫鬆了口氣。
當然了,他並不是覺得做絕有什麼不對,而是覺得這會對微軟的形象造成很嚴重的打擊。
雖然這些事情最後不可能公開,但……
能夠知道的人,才是有實力和他們合作的人啊!
“那你們覺得,羅蘭會要什麼?”保羅-艾倫笑著問,“除了蘋果以外,他手中的產業還有和遊戲有關的暴雪,和影視有關的魔獸,和音樂有關的星際,以及個人品牌……”
“而這些,我們都不懂。”
“所以……這筆交易其實很難做啊!”
“難做也得做。”比爾-蓋茨笑著搖頭。
史蒂夫-鮑爾默說:“我們不怕他提要求,就怕他沒要求。”
“他要是現在說,他想要收購環球音樂,我們也能幫他做。”
“一百多億他拿得出來,而我們隻要幫他剝離掉施格蘭酒業就行。”
“但……我估計他不會要環球音樂。”
“因為那公司太破爛了,爛債一堆!”
如此話語令三人哈哈大笑,與此同時,腦子已經轉過來的羅蘭,則是一臉的欣喜——
‘握草!既然微軟躲避反壟斷法案的和解條例才是推動蘋果發展的根本,那這對我來說,就是沒有任何損失啊!’
‘然後讓我提條件?’
‘這不就相當於是白給嗎!’
‘那我可以提什麼條件?’
‘讓微軟和google簽訂合作協議,未來若乾年裡,微軟必須使用google的搜索業務?’
‘不行不行不行!google又不是我的獨資公司!’
‘讓微軟和暴雪簽訂合作協議,未來若乾年裡,暴雪遊戲上bo平台,他們不抽成?’
‘不行不行不行!純賺錢那就浪費提條件的機會了!’
‘冷靜!冷靜!這是微軟還人情!不是我在要債!’
‘要是用好了,可是能改變一個行業的格局!’
‘呃……等等!’
‘改變一個行業的格局?’
‘握草!我知道我要什麼了!’
‘ati和nvidia,我現在都吃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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