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一份大綱(含複製資料以及信息檢索)就有二十萬字。
你讓我吃。
我怕噎死。
正因如此,我才會同時寫三個,這樣一來,當某些東西不能寫時,我能立刻轉。
而當我發現,主角隻有資本這一條路可以走後,即便這是我最想寫的內容,我寫起來也非常的忐忑,還是那個原因,我害怕被噴。
可是——
誰也沒有料到,懂王竟然那麼的給力!
當懂王展現自己的全知全能時,我真的非常高興,因為我不怕了,我所有的都敢寫了!
也正是因為如此,搞死索尼的劇情,才會在去年夏天出現。
我在第三份大綱裡所做的一切內容,才會被我全部倒出。
包括最後用資本主義的方式解決迪士尼這個資本,也是他們最常用的手段。
所謂的好萊塢民主!所謂的好萊塢創作自由!
那都是被美國國防部、CIA和大資本家控製的自由!
而最令我驚喜的是,我在構思大綱時所寫的一切竟然全都上演了!
當懂王被YouTube、Facebook、Twitter全部ban掉時,各路傳統媒體也不報道他的直麵話語時,我所寫的互聯網傳媒+傳統媒體的壟斷,就已經展現了!
為此,我很高興。
我真的很高興。
因為這個時候,不會再有人指著我的鼻子說:“幸虧沒去你**的在胡編亂造!”
更因為馬已經服。
或許很多人覺得,我的書在搞死索尼那一刻開始,就變得無聊了。
因為後麵全都是資本運作。
但我認為,無聊是對我最大的誇獎。
那象征著不無聊的希望燈塔,已引領河山碩先生奔赴黃泉。
好吧,這就是我最大的想法。
最後,在回答一些大家問的問題。
首先第一個,關於猶太人到底怎麼分的問題。
有人留言說,我寫的猶太幫裡,很多都不是猶太人。
關於這個問題,其實非常的有意思。
因為他們自己,都不是按照母係來算的。
舉三個例子就能說明了——
懂王不是猶太人,他女兒伊萬卡也不是猶太人,所以即便她嫁給了一個猶太人老公,她的孩子也不能算是猶太人,可現實中呢?
她的孩子就算猶太人。
這是不是違背人家母係計算的規定?
然後他們站出來表示,因為伊萬卡皈依了猶太教。
從教義上看,她也能算是猶太人。
這……
扯不扯淡?
同樣,我之前寫了,古根海姆和羅斯柴爾德聯姻。
這兩個都是猶太家族,所以他們生出來的孩子那就一定是猶太人。
而按照母係慣例,兩個家族結合出來的孩子,到底算哪家人呢?
正常情況下,那是上羅斯柴爾德的族譜。
可現實中,人家上的是古根海姆的族譜。
扯不扯淡?
還有一個,那就是詹姆斯-卡梅隆的前妻蓋爾-赫德。
我之前寫過,她的父親是猶太人,她的母親不是。
按照計算標準,她就不是猶太人。
可現實中人家就是猶太人啊!
這個是經過詹姆斯-卡梅隆和史蒂文-斯皮爾伯格的確認的!
而她和詹姆斯-卡梅隆離婚後,與布萊恩-帕爾瑪結婚時生的孩子,那也是猶太人!
這符不符合母係計算的規則?
不符合!
但他是不是呢?
是啊!
所以在我看來,又或者說現實表現的一切,其實就是哪種算法對我有利,那就算哪種!
老國際警察了!
因此,你們拿著百度百科來和我說我寫錯了,那我真的沒辦法。
現實中,甭管是父親有猶太血統,還是母親有猶太血統,他們都被歸為一類人。
隻是這種歸類,不直截了當的在百科上掛上,某某某,是猶太人。
重點是,他們自己還在九十年代出了一本書,叫《身份鬥爭》(書號ISBN-10:0312128908,美版亞馬遜上有),所講的內容是,以父係方式確定血統的定義方式在以前的確使用過,而母係血統的定義方式則源於羅馬法律。至於羅馬人當年對猶太人乾了什麼,為什麼導致猶太人現在隻能按照母係來定,這個我想隻要是學過世界古代史這門課的,應該都聽老師講過。
第二個問題是,資本運作中的高開低走。
按照寫作的角度來說,迪士尼這個收尾,的確不行。
彆說和索尼的謀劃相比了,就算和米高梅相比,那都拉胯。
但我真的是能力有限。
因為靠賣資產成為公司大股東,然後在反向收購的操作,的確是最簡單也是最便捷的操作了,隻要是腦子正常一點的資本家,都不會用對米高梅的脅迫強搶。
而用這一招最多的,其實是沃倫-巴菲特。
隻是人家沒用伯克希爾-哈撒韋對其他公司進行再次收購而已。
第三個問題是,感覺好多東西沒寫完。
當然有東西沒寫完啊,隻不過都是支線。
像我之前寫福克斯那一章所寫的‘注意力經濟’,這就沒寫。
沒寫的原因很簡單,要寫的時候隻能在流媒體時代,也就是TikTok的時候,但當時沒想那麼多,以為能寫到,可實際上是寫不到的。
好吧,絮絮叨叨的也寫了四千字了,作為一個完本感言,它也該結束了。
雖然‘生娃’、‘Facebook’、‘觀海’這三項還能寫寫番外,但……
看情況吧。
有人想看就寫,沒人想看就算了。
最後,感謝大家一年多的陪伴,謝謝。:,,.,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