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族》第二卷以都市校園為背景, 看得容完也是一口血含在喉嚨裡卡不出來。
比起上一卷, 這一卷較為慢熱, 主角原允出生在邋遢小巷子裡,家庭環境十分惡劣, 自出生起, 父親酗酒加家暴。母親不堪重負,在他八歲那年於地下室裡自殺,主角對著冰涼的屍體過了一整夜,患上了密閉恐懼症,也不愛說話。即便記憶非凡, 成績優異, 但未來也一片暗淡。
在學校裡經常有惡霸來挑釁他, 他打架又快又準, 也懶得多話, 把人揍趴下了事。然而高一下學期的時候, 有個叫王子軒的人放學後性騷-擾女生,他揪著人狠狠揍了一頓,王子軒進了醫院, 出來後倒是半點處罰沒受, 而他卻被全校通稿處罰。那女生或許是畏懼王子軒家裡的勢力, 又或許是不想讓自己清白被玷汙的事兒傳揚開,居然也站了王子軒那邊——
接下來他更加沉默, 動拳頭少了很多, 因為不管如何, 他不能被學校開除,他必須熬到高考,熬到大學去。隻要考上了外省的大學,他便可以遠遠離開原生家庭,擺脫這一切。
然而沒想到高考前夕,為了保護奶奶,絕望之中,失手將父親殺了,那時候他將滿十八歲,無人為他辯護,便被判刑七年。二十五歲出來後與社會脫節,但好在他在監獄裡通過自考考上了大學……
當時看到這裡的時候容完已經呈現出半吐血狀態了,他非常懷疑自己感冒猝死是否和看了那七百多萬字的虐文有關。按照正常人的思路,到了這裡,整本應該峰回路轉,柳暗花明了。
但,有了第一卷的前車之鑒,容完根本不相信以作者的尿性會給主角什麼希望。
……
果然,待主角進了大學之後,一群高利貸的便找上了門。原來是當年年邁的奶奶為了找律師給他辯護減刑,被高利貸的給騙了,奶奶死後,他便背上了巨額高利貸款。接下來事業更是三起三落,仿佛冥冥中有隻手,將一切厄運扭成一團,扼住他咽喉逼迫他咽下去。
主角從來不信命,每次都掙紮著從塵泥裡爬起來,即便苟延殘喘,但每一次命運都在他掙紮著昂起頭顱的時候給他重重一擊……
事實上,當時看到這裡容完第二卷就沒看下去了。
什麼狗玩意兒。
他很懷疑又會和上一卷一樣弄出個主角和整片大陸同歸於儘的爛尾結局。果不其然,他匆匆翻到了最後兩頁,刺目的“山體塌方、下落不明”晃瞎了他的狗眼!
而現在,已經經曆了第一世的容完內心是極為複雜的,他強忍著心中的酸楚與憤怒,將第二卷加諸在他的主角身上的命運一頁頁看完,看得仔仔細細,生怕有什麼疏漏。
他答應過他的主角,到了這一世一定會先來找他,即便,主角已經不認識他了。
暴雨傾盆。
容完再度睜開眼睛的時候,依然是刺目的白光,他掙紮了很久才從那種虛無的意識中緩過來,或許是剛經曆一場離彆,他眼角有些紅,盯著車窗外的瓢潑大雨微微發怔。
“寶寶,彆睡了,快到學校了,快準備準備,今天是你分到理科班的第一天。”細柔的女聲從副駕駛座那邊傳過來。
柔軟坐墊,高檔設備,這是一輛豪車。
開車的男人四十有餘,但眉目俊朗,渾身上下透著事業順遂的上位者氣息。副駕駛座上的女人披著白色針織披肩,淺褐色卷發,彎起的笑眼,無一不優雅。
容完很快意識到自己穿成誰了。
他低頭看了眼自己的校服,乾淨整潔,昨晚剛被這位仙女似的母親熨燙過,上麵的胸牌寫著“景一幟”三個字。
景一幟是原文中的配角,出場字數寥寥,由於長相帥氣,家裡有錢,父母感情好,什麼都不缺,一直都是全校同學羨慕和追捧的對象——
簡而言之,是校草。
但基本上隻出現在彆人口中,對景一幟本人是沒有什麼正麵描寫的,隻知道他活潑開朗,對人友善,除了學習成績稍差,有點慫包之外,沒什麼大的缺點。
景母見自家小兒子視線落在那熨過的校服上,不由得溫柔地笑了:“你哥哥一大清早起來給你熨的,賠禮道歉呢,見你生氣,今天都沒敢來送你,新學期新氣象,你就彆怪哥哥暑假裡破壞你和你小女友的約會了吧?”
居然不是景母熨的衣服?
聽到“哥哥”兩個字,容完頓時腦子疼。大約是原文作者有點兄控,所以一直見縫插針地在各種配角身上安排哥哥,因此這個世界的景一幟也有個哥哥,叫景濛,現在大一在讀。
而至於景母所說的那什麼“小女友”,純粹是誤會。原文中提到過一筆,暑假的時候景一幟在外麵打籃球,有女孩給他送情書,景一幟這人愛玩,根本沒那個心思,於是當場就打算拒絕,但跟在旁邊的景濛不知怎麼忽然怒不可遏,劈手就把那情書搶了過來,弄得那女孩哭著跑走了。
後來景一幟就和景濛鬨矛盾,指責景濛多管閒事,兄弟倆冷戰起來,一整個暑假都沒說一句話。
“知道了,媽。”容完費了好大力氣才把後麵那個字叫出口,他家車子路過街角邊一家早餐店時,他急匆匆地敲了敲車窗,說:“爸,車子停一下,我下去買點兒早餐。”
這景一幟就是普通一青春期小孩兒,與上一世的渚靖極為不同,所以這個世界的規則事先也沒提醒他違背人物性格會怎樣,因為正常人演正常人,基本上不會違背到哪裡去。
景母訝異:“在家裡不是剛吃過嗎,還特意做了你喜歡的紅豆薏米……”
話還沒說完,夫妻倆人沒留意,小兒子已經頂著大雨溜了出去,這段路正在維修,地上坑坑窪窪全是水,容完跑下去幾步遠就褲腿上全是水,還淋著雨。
景母頓時心疼,推著車門,說:“哦喲,老景,你讓我下去,這孩子連傘也不拿把,待會兒感冒了真要心疼死我。”
比起小兒子,景父顯然更在意景母,頓時皺起眉:“十七歲的小男子漢了淋點兒雨怎麼了?你要是淋到了,才真是要心疼死我!”
容完匆匆拎著早餐回來,就聽到這麼肉麻的對話,嘴角不由得抽搐兩下。
他上了車,重新關上車門。
景母急忙將披肩扔過去,說:“擦擦,趕緊的。”
容完把早餐放到一邊,確認豆漿不會潑倒,才用景母的針織披肩將頭發和脖子擦了擦,一嗅,全是香水味兒。
“我還是有點餓。”容完解釋道:“買點兒帶到學校裡去吃。”
“寶寶,下次去了學校之後,再吩咐家裡保姆給你送過去,不行嗎?這麼大的雨,你給淋壞了怎麼辦?”景母還是憂心忡忡,說:“幸好你哥早上走之前,給你書包裡準備了另一套衣服,你去了學校之後,就給老師請個假,找個空教室換上,知道嗎?”
容完應了好。
景母見他不知為何,似乎有點悶悶不樂,以為他是離開了先前的班級,舍不得原先的朋友,便絮絮叨叨地勸著他,說什麼在新的理科班也會交到新朋友,後來越說越心疼寶貝兒子,眼睛都紅了,尋思著要不要還是乾脆轉回文科班算了,被景父批評了句,才慢慢消停了……
容完看著車窗外被暴雨模糊的景色,心中跳得極快。
他無比期盼重新見到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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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是高二第一學期,分班之後,景一幟選擇了理科,於是被分到了新的班集體。而這個三班大多數人都選了理科,也就是說大部分同學都留在本班沒走,於是學校索性將這個班設成了理科重點班。
容完拎著書包進三班的時候,全班已經擺好了迎接的陣仗。
校草。有錢的校草。出手闊綽跟他出去玩兒就是五星級酒店五星級KTV一條龍全包的校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