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不在場(日更6K,加更規則老規矩,看作話)(1 / 2)

見凶[無限] 胖哈 13755 字 7個月前

此時警員們提及,眾人才恍然,秦光海看了下DNA數據庫的比對資料,“留DNA的是她哥?”

“對,張霖,當時因為張可瑩的失蹤,他還鬨過一陣,告曹昀qiang並殘害他妹妹導致他妹妹失蹤,但結果查出張可瑩在曹昀旗下的酒吧工作,跟曹昀有過接觸,且兩人之間存在30萬元的金錢贈與關係,雙方發生關係屬自願,有聊天記錄以及各方人員作證,且張可瑩確實將那筆錢花掉了,不屬qiang傷害,至於張可瑩失蹤也沒有證據指向曹昀,後來這事就不了了之了,張霖也從此消失。”

雖然警員說得委婉,可秦光海通過檔案中記錄下曹昀酒吧老員工們的筆錄發現張可瑩的確有一段時間跟曹昀關係曖昧,且出手突然開始闊綽,買了很多衣物跟高檔保養食品。

不過後來調查得知,這些都是買給張可瑩媽媽用的,後者生了癌,需要高額手術費。

當時的警方認為張可瑩可能因此就答應為曹昀包養,得到了金錢以緩解其母的手術費壓力...但後來其母手術失敗去世,張可瑩給張霖留下信件離開,經過鑒定,信件中的筆跡確切為張可瑩留下,最後失蹤案也不了了之。

從動機上來講,這個張霖有嫌疑,當然要查。

警方大範圍搜查,那邊屍檢也確定了兩個死者的死亡情況。

1,根據屍檢情況,店長王兆德大概死於五天前淩晨4-7點之間,死亡原因是凶器從後麵插入心臟,直接斃命。

2,張可瑩死於五年前三月份,死因是掐脖窒息而死。

“張可瑩的死亡地點現在還查不出來,但那個小房間裡麵目前有打鬥痕跡,比如這個桌椅,當前猜測王兆德出於恐慌,為了修補牆上顯露的屍體痕跡,拿著從店內偷來的裝修材料到小房間,當時他還帶了食物,但來不及吃,所以他的胃部並沒有食物殘留,凶手知道小房間的秘密,尾隨他也進入了小房間,兩人經過短暫的搏鬥,王兆德被殺...現場經過清理,並未留下血跡跟凶手痕跡。”

“當前看來,張霖嫌疑最大。”

警方暫時鎖定張霖調查,豁然發現這人換了一個名字,樣貌體型跟裝修公司那邊對應上,就是當日在酒吧初入的裝修工之一。

哦豁!這基本可以88%鎖定真凶了,但還需要關鍵性證據才能定罪。

警方很快“請來”了張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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薑曳睡醒後,司徒天海正在弄海鮮蔬菜沙拉,不過邊上小桌子上擺放了一些案情資料,薑曳看了下。

“張可瑩?”

她翻看了張可瑩失蹤案的資料,也看到了張霖的照片。

挺清秀的小夥子,身量不高,消瘦,但帶著幾分耕作人家的精乾氣兒。

“這曹家兄弟祖傳的QJ犯啊。”

薑曳神情厭惡,司徒天海抬眼瞧她,不鹹不淡道:“你怎麼知道曹昀是QJ犯?那上麵可有法庭的審判,認為他跟張可瑩屬情侶間贈與財物,發生關係屬自願,不構成QJ罪名,將他無罪釋放。”

她是律師,對真相的認知斂藏於心,表麵也隻能認司法公文,這是職業習慣。

薑曳撇撇嘴,“曹昀這人我聽說過,看似大方,其實很雞賊,跟女方在一起的時候,到處遊玩花銷都是自己能一起享受到的,甚至享受主體是他自己,若是送高昂的物質呢,比如買車,車子的署名在他那,壓根不會記女方的名,就算給女的零花錢,就真的隻是幾千幾千小額零花錢,一旦分手,車子房子這些還是他的資產,花銷的也就那些零花錢,所以靜恩還說這人擔不得花花公子這個名頭。所以我不太相信如果是正常交往關係,曹昀會一口氣給張可瑩30萬元。說難聽點,對他們這種人而言,玩女人也計較成本投入,可能在他眼裡,張可瑩這種涉世未深的貧窮女孩根本不需要那麼多錢就可以上手,也不可能當正派女友供著,更不會帶出去一起遊玩見朋友...30萬,十有是為了擺平某種麻煩——我猜是他先侵犯了張可瑩,後來發現看起來軟弱好欺負的張可瑩不依不饒,於是他不得不花錢買平安。”

所以所謂的攀附豪門是有很大風險的,現在的土豪都精著呢,但壞起來也是真的壞。

相比而言,她可真是個散財小仙女。

她談個戀愛都恨不得把對方下半輩子給包了,外界竟都認為她是狐狸精,可真是讓她黯然神傷。

“不過張可瑩那會也真的需要錢,最後還是為了她媽媽的手術無奈妥協了,隻是不知道最後發生了什麼事,搞到鬨出人命這個地步。”

薑曳深知女性尤其是貧窮的女性,在這世上總是要活得更艱難一些。

因為她們本身就已經是彆人的獵物。

司徒天海往沙拉裡麵擠入沙拉醬,淡淡道:“張可瑩的媽媽其實不是手術失敗而死,她根本就沒進行手術,她是自殺的。”

“我猜是有人把三十萬的來曆告訴了她,她受不了。”

放下資料後過來用叉子叉了小西紅柿正要吃的薑曳錯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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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室裡,張霖顯得很沉默。

因為多年的裝修工作,這個在五年前還有幾分少年氣的男孩迅速蛻變,多了類似中年男子才有的滄桑。

那是被生活壓倒的疲憊,他的模樣跟五年前差太多了,何況還留了胡子,警方都差點沒認出來。

對於警方的質問,張霖抬起頭,木然道:“我做過很多裝修工作,一家家一戶戶,酒吧也不在少數,就算知道這是曹昀的酒吧,難道我還能拒絕?”

在資料裡麵,張霖不是最近為了混入曹昀的酒吧才入職的,而是在這家裝修公司工作了三年,得知曹昀的店要裝修,他雖然不情願,但為了糊口,他還是答應了。

“一開始我也不情願,我怕在這裡遇上曹昀後會忍不住打他,後來才發現這裡已經不是他的店了,我這才安心工作。”

秦光海觀察他的神態跟肢體動作,發現這人看起來冷漠,實則言行姿態很自然,瞧不出撒謊的痕跡。

接著秦光海問張霖五天前淩晨4-7點在哪裡,是否有人可以證明。

其實這個時間點很尷尬,大多數人還在睡覺,如果身邊沒有伴侶的,很難有人給作證,當然了,伴侶的證明有時候警方也是不好采信的。

所以...

“我在睡覺,我舍友可以證明,我住宿舍,六點多我就起來洗漱了,遇見我的人也不少。”

張霖這話一說,眾人才意識到他的經濟條件不好,在本市並無房產,更租不起房子。

也對,他們這個城市的房價可是全國有名。

後來警方從張霖的室友那確定了他的不在場證明,案子好像卡住了,難道作案凶手不是張霖?

秦光海翻閱著當前收集到的案情信息,忽然看著幾張現場照片以及化驗結果若有所思,過了一會,說:“王兆德可能不是在小房間裡麵遇害的。”

眾警員聞言頓時驚訝。

秦光海拿出小房間的照片,指著桌椅道:“這張桌子很重,要把它撞歪出這樣的幅度,力道肯定很大,按照高度,凶手或者王兆德其中之一的腰部上下位置應該留有瘀痕,如果參考搏鬥的方向以及被殺的結果,王兆德是被襲擊的一方,當時大概率是他撞到了桌子,而王兆德的屍檢報告上沒有顯示任何打鬥情況留下的傷痕,尤其是腰部是正常的,說明他生前跟凶手並未發生搏鬥就被凶手直接從後麵擊殺了。”

“還有小房間沒有留下血跡,按王兆德的死法,必有血液噴濺,既然沒留下血跡,就說明被清理過,既然清理了,為什麼會留下桌子不搬正?”

對啊,這是邏輯問題。

“我覺得這桌子撞歪的效果倒像是凶手在殺人後故意所為,為的是讓小房間成為第一死亡現場,進而掩蓋真正的殺人之地。”

“擴大痕檢範圍吧,整個酒吧都搜一遍,彆拘於小房間。”

過後,秦光海再次駕車來到酒吧,他在小房間,凹字甬道以及儲物間來回兩趟,忽然站在儲物間之中。

他在想,如果當時王兆德一大早來酒吧是為了處理屍體的事,那他會從哪裡拿裝修材料?

秦光海仔細詢問了經理跟裝修公司那邊記錄的裝修進度,確定廚房是當時最後收尾的地方,有些材料也都堆在這裡...經過確認,確實發現少了一些材料,但因為量不大,周正又財大氣粗,給的經費很足,經理也沒怎麼當回事,就無所謂了,當時沒人放在心上。

“王兆德是拿著早餐來店裡的,在還沒吃早餐之前,他如果搬運了這些裝修材料,肯定會洗完手再帶著早餐進去小房間吃東西,因為小房間裡麵沒有洗漱的條件,容易把這些有害物質吃進肚子,而經過檢驗,屍體指甲縫裡殘留了裝修材料粉塵,這可以說明他在外麵遇害。”

“還有垃圾桶裡的早餐袋下麵沾有一定粉塵,說明它不是直接提進小房間的,而是中途擱置在布滿粉塵的外部裝修空間...”

“第一死亡現場在其他地方。”

因為李靜恩生日會的事,酒店已經投入使用,有線索也早已被清理乾淨,不過裝修遺留的一些東西還有一些殘餘是留存下來的,比如沒用完的油漆殘餘一般不會被裝修方收回,而是留了一些在酒店,萬一哪裡碰漆損壞了,自己拿相應的色號修補下就可以,不用刻意喊裝修公司的人來。

這些東西其實被放到後院倉庫去了,於是秦光海等人開始排查倉庫。

不管是曹昀,還是周正,這兩人都財大氣粗,看中的這個酒吧麵積其實很大,倉庫也不小,東西不少,有雜物,也有一些酒類飲料。

秦光海排查的時候,經理就在邊上,因為周正被懷疑跟這個案子有關,現在外麵新聞熱度也盯上了他,哪怕他是清白的,這種局麵對他跟人以及周家的生意影響也不小,能儘快破案最好,不然這每天的股票下跌都夠讓人糟心的。

周家那邊很在意,又不好直接把鍋甩給已經慘慘戚戚的曹家,畢竟像周家這種有些年頭的名門有自己的處事法則,講究“若是打虎不死,還不如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最怕沒弄死還結成死仇,但凡對方死灰複燃,那麻煩就來了。

於是周家目前隻是聯係過經理,讓他務必全力配合調查。

經理說:“其實除了連著那個小房間的儲藏間,這個倉庫也沒動,因為經營酒吧本來就需要很大的儲物空間,每天的日用品消耗量也大,這邊外麵的都是消耗品,紙巾啊這些的,有時候也會把儲藏期長的一些包裝食品放在這。裡麵的就是裝修剩下的一些雜物,噥,就在這邊,這邊是油漆,這裡有剩餘的一些水泥...有時候哪裡有虧損,自家員工自己搞一搞就能修理,所以都沒被轉出去。”

秦光海:“你們這才剛裝修完,就敢開店?不怕有甲醛?”

經理笑,說道:“用的都是國外進口的材料,經過檢驗很多次,都在及格線以下,這點可以放心,我們老板在這一塊一向很謹慎,畢竟邀請的都是他那個圈子裡的人。”

這倒是,秦光海瞥過包裝上的英文名,挑挑眉梢,再一瞥,發現有些地方還挺空,但有些東西都有年頭。

“以前這裡東西很多嗎?”

經理:“多得很,老板盤下這家店的時候,這家店都開了好多年了,留下的舊設備也不少,什麼製冰機烤箱冰櫃冰箱等等,不過三個月前不是連續大雨,倉庫進水,大多數都泡壞了,曹二公子壓根就不管,也不要,是店長王兆德幫忙清理的,不過後來他請假...額,他請假後的第二天,他以前約的收貨方還過來收貨了,還是我在店裡接待的,把那些舊設備清走了。”

秦光海略思索,這時痕檢員戴著專業的眼鏡跟光筆查看這塊區域,忽說道:“頭兒,這裡有血跡,還有頭發。”

魯米諾試劑檢驗之下,被清理過的現場還是遺留下了一些證據。

或許這就是百密一疏,但希望這些血跡跟頭發不全是死者的。

眾警察想到王兆德被身後偷襲一擊斃命,應該很難從凶手身上留下證據。

若是沒有證據,哪怕找到第一死亡現場,恐怕對於破案效用不大。

本來秦光海也沒多大的希望,沒想到經過檢驗——在場的血跡雖然都屬於死者王兆德,但那根頭發的DNA卻顯示不屬於他,而屬於另一個人!

正好數據庫裡麵有關於這個人的DNA數據,兩相對應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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