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情況下,王小琴做事的效率也變得很慢。
以前兩個小時能乾完的家務活,現在要三個小時,在工廠的效率也不高,工資沒有以前多。
有好多次,陳母打完牌回來,發現晚飯還沒做好,她就會大發脾氣。
輸了錢,又吃不上熱乎飯,她就把怒氣發泄在王小琴身上,她開始對王小琴實施暴力,邊打邊罵。
很長一段時間,王小琴的身上都是被毆打的痕跡。
青青紫紫,觸目驚心。
王小琴根本不知道向誰求助。
婆家刻薄,娘家也靠不上,報警也得不到解決,隻會以一句“家家有本難念的經”被打發。
通常情況下,基本是警察前腳調解離開,後腳陳母就抓著她的頭暴打,說她不守規矩。
如此惡性循環,她的處境根本得不到任何改善。
直到陳軍放寒假回來,她又多了一項任務,就是幫陳軍解決生理需求,畢竟她是陳軍名義上的老婆,她得履行夫妻義務。
陳軍過完寒假開學之後,王小琴又被查出懷孕了。
依舊是老一套的流程,四個多月查胎兒性彆,是男孩就留下,女孩就當場打掉,而不出意外,她懷的依舊是女孩。
這是她第二次被強迫墮胎,那個時候她沒想到,這遠不是結束。
在陳軍讀研究生的三年,每次寒暑假回來,她都像個妓女一樣,被呼之即來揮之即去。
她是容易受孕的體質,哪怕流產過幾次,但總能懷上。
可惜她運氣不好,懷上的都是女孩,而陳母堅決不允許女孩出生,便讓她一次又一次墮胎,三年裡墮了六次。
王小琴的身體在日複一日的折磨中,早已千瘡百孔。
那段時間,她的精神狀態很不好,曾經幾度想去死,因為她不知道活著還有什麼意義。
但這件事被同一個工廠的某個大姐察覺了,那大姐勸她:
“什麼都比不過命重要,人死了就什麼都沒了,那些折磨你的壞人惡人,吃香的喝辣的,你隻能一個人孤零零的躺在地下,多不劃算?”
“不過你這性子,也不像是會報複彆人的。”
“聽我一句勸,如果真的過不下去了,就跟你老公離婚,去民政局領個離婚證,分他一半財產,拿著錢去個誰也不認識的地方,過逍遙自在的日子。”
王小琴從這位大姐的話中,窺見了新生的希望。
她跟工廠請了假,跑去民政局問離婚的事,然後才發現,她和陳軍根本不曾領過結婚證。
法律上不承認他們是夫妻,她想離婚分財產,根本做不到。
最大的可能,就是她一無所有被陳家趕出去。
這一刻,王小琴心裡湧出了極大的不甘:
她這三年算什麼?
憤怒之下,她回到陳家,準備跟陳家要個說法——
要麼,陳軍回來跟她領證,給與她妻子應有的待遇和體麵;要麼,陳家給她一筆錢,讓她離開這裡,去過自由日子。
如果陳家不答應,那她就出去鬨。
陳軍不是研究生嗎?不是要麵子嗎?陳母不是經常在外麵吹噓自己有個前途光明的好兒子嗎?
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她就不信,她豁出去鬨一通,還得不到自己想要的。
懷著一股決心,王小琴回到了陳家,可是當她走到門口的時候,卻聽到裡麵傳來了陳軍的聲音:
“媽,舒茜懷孕了,我要跟她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