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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之助:
見信安。
北美的峽穀漂亮嗎?
之前我和他一起徒步穿越大峽穀, 迎著夕陽逆著風,天很絢爛,石頭很美。
雖然走得很累, 體力不夠啦。
走過一回後,我在峽穀頂上坐著等他,他又繞著峽穀來來回回逛了三趟。
“每一次經過,都能發現新的風景。”他這樣說。
真的是很喜歡這片峽穀了。
眼睛很亮, 興致很高, 平時可以很沉穩的一個人,忽然有了用不完的精力, 像個小孩子一樣,拉也拉不住。
不、不……應該說, 幼稚得像亂步一樣。
呀,作之助,你真來應該看看, 你的臉上永遠不會出現的, 像亂步一樣的表情……哈哈哈哈哈!
既然他這麼喜歡這座峽穀, 那我想作之助你應該也會喜歡……怎麼說也是平行世界同……]這裡劃掉了。
[對了, 還有亂步先生,他一定也會喜歡。
有時候我真的懷疑,相比起你,他更像是亂步的平行世界同位體。
於是我就想到了請武裝偵探社去北美旅遊……隻是聽說你們到達北美之後, 武裝偵探社在北美遇到了一點事件?
現在三個月過去, 我猜想你們的事件已經處理得差不多了, 峽穀之旅也到了尾聲, 正巧我和他也結束了最近的一次旅行, 剛剛回到橫濱, 讓他和亂步先生聚一聚吧。
我會隨信附上機票。
對了作之助——]
信寫到這裡,太宰治似隨口提起:[我有兩塊寶石。
第一枚紅寶石藏了將近二十年,日夜看護卻隻敢遠觀,輕輕擦拭都怕損害了它的光澤。
近年來,我得到第二塊紅寶石。它和第一塊紅寶石長得很像,我第一眼就相中了它。
和我多年久藏的那塊紅寶石不同的是,這塊紅寶石棱角看似銳利,卻不會傷人,而且觸手生溫,拿在手裡把玩便倍感熨帖,讓我愛不釋手。
隨著時間變長,它被我把玩得沾滿我的氣息,親切柔順,我越來越喜歡它。
直到最近,我發現紅寶石不是紅寶石,它和我珍藏了大半個前生的紅寶石完全相異。
紅寶石不是紅寶石。
……這怎麼可以呢?
如果不是因為它和我唯一珍愛的那塊紅寶石長得太像,我根本不會買下它!
這是欺詐、這是欺騙!!
——於是,我一怒之下,摔碎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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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在北美的紅發青年讀著信,停頓一下,“是不小心筆誤?”
[不、不,不是一怒之下,是理智清醒地、計劃清晰地……用金剛線,把他一塊一塊,割碎了。]
這一句的筆跡很重。
織田作之助都能想象出,寫字人是怎樣克製自己的情緒,努力不讓筆尖戳破紙張。
之後,便是一大段黑漆漆的洇墨。
像是筆尖停在紙麵上,無意識發呆了很久。
[我割碎他後,紅寶石的外衣剝落,裡麵露出的卻不是劣質醜陋的石頭,而是純黑曜光的黑寶石。
——原來我以為的劣質品,也是一塊寶石。
一塊價值連城、觸手生溫、舉世無雙的黑寶石。
不,他現在已經,被我割成了一堆黑寶石碎末。
遍體鱗傷,奄奄一息。
……
我該怎麼辦呢,作之助?
我原本以為,我從最初就暗自遠觀的那塊紅寶石,它貫穿我大半的人生,等同於我活下去的唯一目的,在我心裡的地位至高無上,無可取代。
後來卻發現,我大半生的堅持也不過如此,我還不是把黑寶石錯認成它?
對於我珍之重之的紅寶石,我以為重視,我以為沒有人比我更了解它,結果到頭來……其實全是自以為是。
不然從一開始,我就不可能把黑寶石錯認成它!
這樣一想,我所堅持的前半生,就像一場笑話。
自詡的看重,全是對紅寶石的侮辱。
……
至於那塊假紅真黑的黑寶石——
要說時間,長也不長。
我才遇到他多久啊,我又遇到紅寶石多久?一個未必有我生命的二十分之一,一個占據了我生命的幾乎全部。
在我以為黑寶石還是紅寶石的時候,兩相疊加,我是真以為,我會把黑寶石藏在懷裡一輩子,死了也要帶進墳墓。
但要說短,又絕不短。
將黑寶石帶回家後,我就隨身攜帶、日夜摩挲,曾一度恨不得把黑寶石吞進肚子裡,用體溫把他燙化,從此和我融為一體,誰也看不見他。
這樣一想,在不知不覺間,我把玩黑寶石的時間、我對黑寶石的了解,早已超過我從來隻敢遠觀的紅寶石。
……原來是這樣。
竟然是這樣。
我卻到現在才了解、才明白。
偏偏到現在、才……
在這之前,我已經把我的黑寶石,一刀一刀,割成了一堆碎末。]
寫到最後一筆,寫信人終於控製不住,一筆戳穿了紙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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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混蛋,作之助。
我是個混蛋。
我後悔,我想要把黑寶石一塊塊拚起來,用膠水粘好,結果還不等我動手,我的黑寶石就自己複原,還在我手中滾了一圈,像是想要向我展示一下他有多結實。
好像之前被我割碎的那段經曆,隻是他在午後打了個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