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的氣溫下降了不少,最近的天氣開始逐漸轉涼了,沒有頭前那麼熱,反倒是十分適宜的溫度。
張雲秀拿了個鞋樣子開始納鞋底,小丫頭則是拿著個小本子寫寫畫畫,也不知道畫了個啥。
白霆洗完碗,擦乾了手,坐在她對麵。
“你還記得之前你撿到的那隻銀風狼族幼崽嗎?”
低沉的聲音緩緩響起,十分的悅耳。
見到白霆後,曾經二人相處的記憶突然在她腦海中變得鮮活起來。
她猶記得當初最喜歡的就是聽這個男人跟自己說話,每每都覺得好聽的要命。
若是張雲秀能活到二十一世紀的話,估計就會明白有類人叫聲控,典型就是說的她這種人。
而像白霆這樣有著軍人身份,聲音好聽,人長得又帥,那妥妥的男神級彆。
張雲秀點點頭,“記得,你說小白嘛!”
經他提醒,張雲秀才突然想起來,好像白毛崽又不見了。
“我就是那隻幼崽。”白霆十分平靜的說道,不像是在開玩笑。
張雲秀繼續點點頭:“恩,我知道,你就是那隻幼……等等?!你說你是小白?!”
“是的。”白霆瞧她被嚇壞了的樣子,忍不住勾了勾唇角,“沒想到對嗎?”
“你你你你……”張雲秀捂著嘴,難以置信的看著男人。
隨後白霆卻突然起身,將小丫頭帶到臥室裡,哄了她好一會兒,才關上臥室的門走出來。
然後張雲秀就看見他突然變成了一直狗崽子!
天,天,天爺啊!
狗子成精了?!
哪怕早就知道幼崽肯定也跟人類一樣有思維,但是乍一看到這活人大變狗子的一幕,張雲秀還是吃驚的張大了嘴巴。
特彆是這狗子原來是她死去的丈夫?!
她居然把自己的丈夫當成狗子給撿回去了!
張雲秀腦袋開始放空,都不知道該從什麼地方吐槽起走了。
還不等她平複好大受震蕩的內心,就瞧見白霆又從狗子變回了那副帥氣逼人的模樣。
而且……還是沒穿衣服的那種。
一張老臉頓時爆紅,張雲秀的眼神開始四處亂飄。
那啥,雖然是她丈夫,可她是守了二十年寡的,在某些事兒上頭依舊保持著農村封建的思想,根本不好意思去看人家的果體。
白霆卻沒有絲毫羞恥的意思,瞧見她的反應,微微挑眉,倒是不緊不慢的開始穿衣服。
張雲秀眼睜睜的看著這一幕,突然鼻梁一熱——她流鼻血了!
“你……”
被她傻呆呆的模樣給逗笑了,白霆連忙找到毛巾給她擦鼻血。
“怎麼覺得,你比之前可愛了不少。”
張雲秀紅著臉轉身,結結巴巴的說道,“哪,哪有!”
“又不是沒見過,用得著這麼害羞?”白霆笑眯眯的從背後直接攬住她,將她抱在懷裡。
他比張雲秀足足高了一個頭,正好能把下巴放在她頭頂上。
不過此時他卻微微俯下身,將下巴抵在她肩頭,輕嗅著她身上淡淡的皂角味兒。
“辛苦你了,這段日子。”男人輕歎一聲:“是我對不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