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吧!跟其簽一個長約,差不多就是賣身給林家的合同,以後要給林家長期辦事兒,簽署後在合同期內對林家的安排沒有任何拒絕、反對餘地,不管多危險的事,林家但凡吩咐了就必須去做。”
林文卿一臉黑人問號,捅了這麼大蔞子,結果還要給人合約,繼續給你辦事,先不說敢不敢用的問題,就說這能算懲罰嗎?
林默把剛才想法說了下,開口解釋道:“既然事情處理棘手,就先用個爭議較大的處罰方式,暫時先把事兒糊弄了,把事兒拖延擱置先邁過這個時期才是首要。
反正懲處措施模糊不清,你說重,林家在其聲名儘毀之時,還給了一份長約繼續給林家做事,怎麼算也不能說懲處有多重。
你要說輕了,他現在幾乎完全受製於林家,林家很可能給他安排什麼危險的工作,或者是讓他做什麼得罪人、頂包背鍋的事情,輕也算不上。
而且若是輕重哪一邊的問題反響比較強烈且普遍,我們還可以對應的做點補救措施,像是重了,可以加加薪、提高一點各方麵待遇,表明合約目的並非完全是收他。
若是認為懲罰過輕了,也可以以他現在算是成了林家人為由,用林家的規矩對他施以一通追加的處罰,表明並非就此輕飄飄饒過他。
當然了,更重要的一點,是其也並非一無是處的草包,甚至單純就是放錯了地方,不然在林家這邊的口碑,也會如其曾經所曆經的那些地方無二。
在我們自己側重技術的公司企業裡,其所為我們是反對的,但林家同外部的人打交道、做生意,卻免不了這些手段,光憑這一點,就有留下的價值。
另外一點,其在處理具體事務上的能力不行,但在造船行業裡呆得久,眼界和前瞻性卻不差,像其通用船和流水線作業的想法,就是非常有價值的,讓其替林家對造船這一行,進行大方向上的把控,是非常契合的。”
林默說完,林鎮平點頭表示認可,林文卿則好生思量一番,詢問道:“那具體給他安排什麼職位、工作?感覺不好安排啊?”
林默聞言,想了下,道:“確實不好搞,他那名聲算是臭不可聞了,安排到哪裡都不太合適,暫時待定吧!讓他暫時充當顧問、師爺一類角色,用他擅長的那些為林家出謀劃策,具體安排什麼事兒給他做,看以後的需要再說。”
說完,知曉林鎮康目前也未撤職的情況,隻是暫時挑了其他人來主持船廠具體工作,林默想了想,開了口。
“康叔的話,在他正式撤職離開前,讓他親自主持建造一條,他搞出的同型船給我,不過細節上要調整一下,增加釣位、魚艙等等,給我弄一條遊釣船,就是集遊玩、垂釣、休閒等為一體的船……”
點名讓林鎮康親自為其造船,自然是要表示家裡認可其功勞與付出,安撫其心,同時也是安撫林家的那些老人們,以免不知其中內情的,見林鎮康被這般嚴懲,感到心寒與不滿。
既然要弄,林默乾脆就假公濟私了,直接弄個合自己胃口的,至於會不會把自己名聲也壞了,細細想想其實也沒什麼不好,還能為自己與林家做遮掩、打掩護。
想到這些,林默乾脆一不做二不休,讓平叔給自己再弄個釣具公司出來,專門的研究、製作各類釣具這些,反正五十步與一百步也沒多少區彆,壞就壞徹底點,直接樹起自己不學無術、玩物喪誌的形象來糊弄人、迷惑人。
當然了,咱也不找外物來當借口,也有點想要的成分在,但費心費力給你們賺了那麼多錢,還不能讓我花點兒?這說不過去吧?
釣具公司,林默出了不少的主意、建議,把能想起的、想出的,都細致說明、解釋清楚後,林默才繼續翻閱起資料這些。
“對了,平叔你不是說家裡有不少事兒要找我嗎?應該不止之前提到的吧?到底還有啥事兒?”剛翻起資料,想起這個又問了聲。
“…這個…”林鎮平思量了一下,笑道:“還是等族長過來,讓他親自跟您講吧!事情有點…床煩棘手…我就不替族長在這裡越俎代庖了。”
“…族長?…我爺爺?不對!我老爹啥時候造我爺的反了?現在都坐上族長位置了?”林默打趣了句。
林鎮平尷尬笑笑,回道:“族長位置是叔公讓位給家主的,你父親現在是族長家主一塊坐。”
老爺子那早人老成精的,肯定不會平白無故把位置讓給老爹,大概率是家裡有點什麼紛爭,或者還隻是預見了可能會有紛爭,便提前做些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