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6章 關聯案情(1 / 2)

諜海孤雁 怕熱胖子 3916 字 1個月前

命案調查中,也查到此事,據卷宗記述,受害人是鄉下小老板,進城進貨時被死者竊取錢財,與死者並不認識,死者被害時,也在鄉下未外出。

扒竊團夥這裡,則是死者賠了一筆錢,將人痛扁一頓趕走,此情況與死者回家後吐露情況一致,加之扒竊團夥也是為財,輕易不會害人性命,與警方又扯得上關係,並未被列為嫌疑人。

這點,林默也是認可的,他並不認為命案與扒竊團夥有關,不過他們所言也未必是實情,其中可能有貓膩。

因為據卷宗記錄,死者被扒竊團夥放走,身上僅打出點烏青,而且未在臉上,隨後幾日,也是生龍活虎的照常出門。

就林默所知,對這種越界之人的修理,江湖上可不會這般手軟,就算給了錢,也會打得慘兮兮的,以此警告他人。

仔細的查看了匡大成這邊的情況,據了解到的訊息,兩位死者並沒有再產生交集。

不過二十日的情況摸出來後,林默也從這些訊息中,發現了一個情況,匡大成遇害前第八日起,其所經手處理的事情驟減。

正常時候,匡大成一日所需處理的事情,差不多有十幾二十件,但自第八日起,僅剩六七件,且同隊警員反應,其不時離隊獨自行事或提前下值。

不過相關情況,記述的並不是很清楚,之前林默隻是懷疑有問題的話,那現在,他便能確定了。

因為小偷是前一天早晨被發現的屍體,且確定是那一晚被害,而當天傍睌,查案人員,便前來向匡大成及扒竊團夥問話。

第二天,匡大成便表現出了異常,若說二者毫無關聯,在查實情況前,林默是絕不會信的。

林默說了情況,讓眾人重點關注,與扒手、碼頭及銷臟等相關聯的案情,另外,還讓人將易文斌給找來。

易文斌與劉大祥這二人,是林默發現並發掘出來的,自然也分配給了他,也算是在實習中,跟著辦案並學習,彌補自身不足。

易文斌,以前也算是小偷小摸這行的,對其中貓膩這些,了解的自然比眾人多,果然,簡單看了下情況,便指出其中不少問題。

像坐賣了林默的懷疑,扒竊團夥的舉動確實不合理,雙方間肯定有什麼其他私下交易。

而根據匡大成前麵所查處的情況,雙方之前應該無勾結,不會是打配合、唱雙簧之類。

大概率,要麼是扒竊團夥指使他們去偷取什麼敏感物件或人,要麼是讓他跑去對家搗亂之類。

“…另外,他的死,應該不是道上之人所為,直接在家附近殺人棄屍,對屍體幾乎沒有任何遮掩,這太引人注目。

道上之人,一般不會將事情鬨得太大,畢竟就算能平事,那所需花費也不小,至少對小偷小摸的團夥而言,事情能不鬨大,那就儘量不要鬨大。

當然,也有些江湖大佬並不在乎或想以此警告他人,隻不過,這種一般都很清楚是誰乾的,警察也隻會做下樣子,不會這般查。”

林默點頭表示了認可,並未意其繼續,這些他雖有所猜測,但了解的,肯定不如對方。

易文斌又看了下情況,開口說道:“林隊,銷臟那邊,應該查不到什麼!偷了東西後,除去錢財,其他值錢的東西,一般都會等風聲過了才處理。

當然,等風聲過去,隻是一小方麵,主要是擔心偷到什麼敏感的東西或惹不起的人,等一等,也是為看下情況。

你第一時間處理了,若是太過燙手,銷臟那些人,很可能因此找你麻煩,甚至把你賣了數錢。

而彆人不知道,自己也可裝無事發生,與自己無關,或者請個中間人之類,歸還東西,賠錢賠禮,給自己留點餘地。

這家夥,雖然不太守江湖上的規矩,但幾次三番都被警察放過,這方麵,應該是比較注意的,他大概率還未處理近期臟物。”

林默點頭,問道:“如果臟物還未處理,他會藏到哪去?是家裡還是怎麼說?”

“…肯定不會是家裡…”易文斌搖頭,解釋道:“往家裡帶,那就是給自己找麻煩,出了事,隻要有所懷疑,甚至沒有,隻要事情大,警察都可能上家裡搜,可能還會連累家裡人。

像團夥這種,一般都設有專門藏匿所得臟物的地方,有些甚至還會有好幾處,而像他這種散人,有的會隨便尋個隱秘處藏匿,也有請信得過的人幫藏的,但也有少數會找個專門的地方。”?本站域名已經更換為()?。請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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