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自動的把孫大山當成了自己的父親了,她潛意識裡麵已經把自己的親生父親,那個在坐牢的男人當成死人了。完全不把劉大剛當回事。
就算是時候查出來了,也不能算是完全瞎編亂造的,因為孫大山的確是自己哥哥的親生父親,也是答應了自己要當兵的。
這人看著劉雲信誓旦旦的樣子,還真是被她給糊住了。
本來以為給點錢就能完事兒,可是想不到劉雲竟然還有這樣的背景?要是真的和軍隊那邊的人有神矛盾,以後自己可能會有麻煩的。
最後兩人商量了一會,就答應了讓她開店了,反正就是說幾句話的事情,上貨對方也不是不給錢。而且孟小虎的父親還有個想法,說不定日後可以接著劉雲和對方的父親扯上關係了,要是能承包到部隊的工程,也是不錯的。
反正兩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最後達成了共識。
所以等著劉雲升初三的時候,他們的煙酒商店就開起來了,一切手續甚至是店麵都是孟小虎的爹媽還給負責的。
孟小虎也是意識到自己是被利用,再也不理她了!
不過劉雲的目的達到,當然不在乎了。不理會就不理吧。我也不差你一個了。因此完全不在乎。孟小虎反而受到了很大的打擊,他以為劉雲會悲痛欲絕呢,誰知道竟然這麼快就恢複過來了!
劉雲在商店投資了三千塊,然後當了一個小小股東,這兩個人每個月分一點錢給她。其餘的事情劉雲不管了。
其實阿龍和阿虎也不想給她分錢,好好的為啥要多一個人分好處。
可是後來想想劉雲的腦子好使,說不定以後有賺的錢機會,再說這個商店要是有啥不對勁的,也可以讓劉雲出馬去找那些人,所以就一直給她分錢。
劉雲就這樣多了一筆收入,日子過得很好,當然這一切都是瞞著母親的情況下做的。她覺得自己就是世界上最聰明罪有本事的人。吃好的穿好的,她依然對自己的母親保守秘密,什麼也不說。林淑芬每天在副食品商店乾活,非常累,也沒時間管女兒。
其實就算是管,也看不出來什麼的。
經過了上次的事情之後,劉雲大部分的時間也不會把好衣服拿回來了。有了錢之後,她自己在學校附近租了一個樓房,會讓那些混子過來鬼混,經常逃課,在裡麵吃吃喝喝,蹦迪抽煙喝酒什麼的。衣服就放在這邊了。。
而她會每天正點回家,都是穿著正常的校服,也沒有好衣服穿。所以母親看不出來。她的生活就像是神仙一樣,非常的幸福美滿。
至於劉真和孫強,完全沒辦法和自己相提並論。你們就算也會賺錢,可是有我會賺嗎?我一個假期就可以賺幾千塊,而且一點力氣都不用出的。你們拚死拚活的也不見得有我這麼厲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