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結果他們所有人,拍攝結束之後直接走了,他們哪怕有一個人回頭看一眼,也不至於是這樣的結果。
最後要不是霍玄州在,她可能就真的給淹死了,在大海裡,屍體都找不著的那種。
“笙笙,我知道不管我說什麼,都無法彌補你的精神損失,我跟公司那邊已經協商了,如果你要求解約的話,我們會給予你相應的補償。”馮曜也是真的抱歉,是劇組的安全工作沒有做到位。
可要說全部責任都推給劇組,他也是無法接受的,畢竟拍攝之前,都已經征求過藝人本人的意見。
淩笙是要賺錢的,她溺水就真的隻是個意外而已,她的水性很好,拿過專業的潛水證,要不是因為突發狀況,絕對不會這種事,知道馮曜還有話要說,靜靜的聽著。
馮曜不管做什麼,都喜歡在拍攝之前了解一下合作對象,知道麵前的姑娘是個聰明人,從她綜藝裡,還有平時的表現就知道,性格不錯,就是一點,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惹毛了她也會發怒的,好好跟她商量的話,還是很好說話的:“咱們如果能繼續合作的話,甲方公司那邊願意給你加價。”
合約的意思,是巧克力公司那邊做出的決定,緊急開的會議,如果她因為這次的突發事件,不願意繼續拍攝,解約,不要她賠違約金,還會額外賠給她一筆精神損失費。
不解約繼續拍攝,廣告費給她在原先的基礎上,加百分之五十,就是加價二百五十萬。